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阜阳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就其数码相机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编号:FYZC—H
*******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货物:单反数码照相机(含镜头、闪光灯)一套
机身:有效像素1200万以上,传感器类型CMOS,传感器尺寸23.6x15.8mm,快门速度B门30-1/4000秒,连拍4张/秒以上,支持自拍,支持面部识别,支持视频拍摄,使用SD卡
镜头:标准变焦镜头,镜头结构12组16枚,焦距18-200mm,APS焦距27-300mm,水平视角76°-8°,最大光圈F3.5-F5.6,最小光圈F22/F36,最近对焦距离0.5m,采用环形超声波马达,最大放大倍率0.2倍,光圈叶片数7片。
外置闪光灯:与相机机身、镜头同一品牌。
注:相机机身、镜头、外置闪光灯需为同一品牌,并为行货正品。
4、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中路109号二楼
联系人:柴彪
联系电话(传真):0558—
******* 5、报价函递交方式:传真或直接密封递交
6、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月9日上午10时
传真报价函接收时间:1月9日上午9—10时
7、报价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维修等一切费用
8、本次采购免收报名费,成交后收取合同金额1.5%代理服务费
9、被询价的供应商根据采购货物和要求,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一经作出,不得修改和撤回
10、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11、成交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满足技术及服务等要求的报价函中,评标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12、报价表
13、规格响应表
14、报价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4.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14.2报价表
14.3规格响应表
14.4企业情况介绍
14.5质量、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
(以上证件及有关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