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泡沫液招标公告
消防泡沫液招标公告
上海东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机构)受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该公司所需的浦东基地消防泡沫液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项目下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0815-1740J*******
2、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七章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要求 |
01 | 浦东基地消防泡沫液 | 为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浦东基地提供消防泡沫液,进行新原液现场更换,并处理废旧泡沫液。更换的泡沫液型号为AFFF3%,共计48吨。 |
3、招标文件在上海东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购买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05日止(上午9:00至下午4:00,节假日休息)
购买方式: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支票购买。请将转账凭证发至招标公司邮箱(yutian.xu@ceaiec.com),注明所购买项目的名称和编号。可在中国东方航空采购招标网www.cebidding.com完成注册登记后下载已购买的招标文件。
开户行:工行长宁虹桥机场支行
收款人:上海东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标书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雨恬
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箱:yutian.xu@ceaiec.com
4、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范围中须涉及消防药剂);
(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 若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代理商或其他非生产厂家,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
(5)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产品《检验报告》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6) 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同类业绩情况,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7) 投标人没有行贿犯罪纪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8)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任何对上述资格条件的偏离和没有实质性的响应均将导致废标。
6、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东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虹桥机场空港三路180号上海东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8、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与上海东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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