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仪器招标公告
专用仪器招标公告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的委托,对所需的专用仪器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编号:LZ2017-DY002(Z)
2、单一来源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滴头和滴灌管(带)综合试验台 | 1 | 套 | |
2 | 滴灌管(带)耐拉拔试验机 | 1 | 台 | |
3 | 炭黑分散度测定仪 | 1 | 台 | |
4 | 炭黑含量测定仪 | 1 | 台 | |
5 | 测厚仪 | 1 | 台 | |
6 | 天平 | 1 | 台 | |
7 | 烘箱 | 1 | 台 |
3、采购预算:40万元
4、单一来源实施理由:
为满足我站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的需要,急需购买全自动微滴灌设备-滴头和滴灌管(带)综合试验台系统一套开展检测工作。要求该设备由西门子PLC测试系统,试验台,高温箱,水压力流量测试系统,计算机数据采集和处理等组成的集成机电一体化测控系统,具有技术含量高、电子技术集成化高、智能化控制等特点。整个测试系统应合理优化配置,不是简单组合,具有良好的性能和检测准确度。
经过前期调研,该测试系统由于只针对滴灌管生产、科研和检测机构设计生产,因此设备生产企业较少,同时有的企业生产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不成体系,不能满足我单位需要,通过调研国内微滴灌设备-滴头和滴灌管(带)综合试验台测试系统80%的户使用石家庄开发区中实检测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设备,所以,我站拟采购微滴灌设备-滴头和滴灌管(带)综合试验台系统,需要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石家庄开发区中实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城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 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1日,每日00:00:00--23:59: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获取。(http://www.gsggzyjy.cn/),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陆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等业务。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09:3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一谈判室
9、采购时间:2017年12月14上午09:30
采购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一谈判室
10、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1、采购代理机构: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邮箱:zzzb666@126.com
联系人:张成梅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39号商务宾馆写字楼四楼
12、采购人:甘肃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136*****032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820号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 款 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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