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教师进修学校录播会议室与校长沙龙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肇庆市教师进修学校录播会议室与校长沙龙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教师进修学校录播会议室与校长沙龙室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采购单位肇庆市教师进修学校
行政区域肇庆市公告时间2017年11月28日17:38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21楼2109室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11月28日08:30至2017年12月05日17:00
预算金额¥36.3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肇庆市教师进修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21楼21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阮小姐,****-*******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市教师进修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肇庆市教师进修学校录播会议室与校长沙龙室设备采购 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肇庆市教师进修学校录播会议室与校长沙龙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ZQS1701HT11087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肇庆市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2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阮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21楼2109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5、购买报价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11月28日 08:30至2017年12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21楼2109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6.37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 08:30至2017年12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12月06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6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2月06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所报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请各相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务必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ggzy.zhaoqing.gov.cn)的“投标单位”进行注册登记。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编号: GZQS1701HT11087Z

2、采购内容:录播会议室等设备。

3、交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10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4、所报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请各相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务必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ggzy.zhaoqing.gov.cn)的“投标单位”进行注册登记。

6、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议室 录播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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