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5#6#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EPC总承包(省招)采购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5#6#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EPC总承包(省招)采购公告

  • 采购类别:(********0100)工程总承包服务
  • 采购组织: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 报名参加

    项目编号:GZ*******-GSJGJT

    本招标项目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5#6#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EPC总承包已批准进行招标工作,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嘉峪关酒钢厂区。

    (二)工程规模:设计施工总承包方要根据酒钢焦化厂5#6#焦炉烟气量、温度、污染物含量和排放要求,根据国家、行业以及酒钢集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协议,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施工及调试消缺,并通过相关部门交竣工验收和功能考核等。

    (三)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展工作,2018年9月20日竣工投产。

    (四)招标范围:(1)根据酒钢焦化厂5#6#焦炉烟气量、温度、污染物含量和排放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施工及调试消缺等。其中设计为脱硫脱硝系统(含余热锅炉系统、空压站、软化水站、液氨汽化及氨气供应系统、动力能源介质等公辅设施接入和送出)的全套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含地基处理)、结构、总图、工艺、设备、管线、电气、仪表控制、消防、通风、照明、防雷接地、工业电视监控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

    (2)新建钠基干法脱硫装置、中低温选择催化还原脱硝装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配套建设液氨汽化及氨气供应系统(液氨系统设计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软化水处理站、空压站等;

    (3)烟道与烟囱的有效隔断及改造,包括烟囱的开孔及加固等;

    (4)建设配套的脱硫、脱硝系统设备、管线、风机、电气、仪表、消防、余热锅炉等的相关设施;

    (5)脱硫脱硝项目运行前初装填充材料及消耗性材料由乙方提供,例如:润滑油、滤袋、催化剂等。(不含生产用的试剂和NaHCO3原料)。

    (6)乙方需负责完成项目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包括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不包括外出培训人员的差旅费。)

    (7)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所用水、电、压缩空气等能耗,按照酒钢公司要求,办理用能手续,安装单位的计量仪表,费用由乙方承担。

    (8)本项目的土建部分(含地下部分)的施工及土建部品、部件、钢筋加工配送、商砼供应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酒钢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新建脱硫剂碳酸氢钠粉库房。

    (10)乙方负责本次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从合同签定开始到验收合格(以甲方出具验收报告为准)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含土建部分的施工)。

    (11)项目所用电源、脱硝剂液氨、压缩空气、循环冷却水、焦炉煤气、新水、氮气的接点,由甲乙双方确定接点位置,乙方负责设计施工等,以及其他为完成本标段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设计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并且具有类似EPC项目业绩。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四)投标人近4年(2014年至2017年)应具有同类工艺在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的总承包业绩不少于2项或同类工艺在其他厂矿业绩不少于2项(出具证明,证件为施工合同或工程结算书)。

    (五)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与招标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并签订《酒钢焦化厂5#6#焦炉脱硫脱硝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技术协议》。

    (六)酒钢入围合格供方

    (七)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一)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从即日起到1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未在酒钢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注册,经酒钢采购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嘉峪关办事处办理,标书售后不退。标书费:500元(伍佰元整)

    (二)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伍拾万元(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并于2017年12月18日上午9:00前将电子版的投标文件上传至酒钢电子交易平台,对于逾期未上传的将不予接受。

    (三)兹定于于2017年12月18日上午9:00前酒钢公司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线上),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务必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酒钢电子交易平台上。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甘肃省招标中心网、中国招标与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冶金厂区

    邮编:735100

    联系人:高冠杰

    电话:136*****651

    (二)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邮编:735100

    联系人:赵杰

    电话:189*****141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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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脱硫脱硝 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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