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浦镇小百丈村村牌、亭子、廊道工程招标公告
鹤浦镇小百丈村村牌、亭子、廊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鹤浦镇小百丈村村牌、亭子、廊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村集资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鹤浦镇小百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鹤浦镇小百丈村村牌、亭子、廊道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象山县鹤浦镇小百丈村;
工程造价:约24万元
工 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小百丈村村牌、亭子、廊道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安全无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配备相应专业工程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
3.2报名携带证件:
①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聘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说明:以上①~④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后留存。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9日至 2017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 16:30 时,持单位介绍信和以上资料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象山县丹南路530号二楼)报名。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受委托人只能受托一家投标单位;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3.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象山县丹南路530号二楼)购买。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8日14时00分。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鹤浦镇小百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点:象山县鹤浦镇小百丈村地 址:象山县丹南路530号二楼
联系人:王叶永联 系 人:郑茜媛
电 话:138*****227 电话及传真:****-********
邮 编:/邮 编:315700
标签: 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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