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量-海河清淤及左岸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剩余量-海河清淤及左岸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西昌市东西海三河水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海河月亮湖湿地公园)剩余工程量-海河清淤及左岸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经信【2016】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昌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西昌市财政出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昌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西发改经信【2017】 38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0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源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昌市海河天街K0+000-K2+275;
2.2 建设规模:海河河道清淤及左岸附属工程、水生态、公共卫生间等;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 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负责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单独的名义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17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11月 28日 23时59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0元。
4.3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 月15日 9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昌市水务局
地 址:西昌市月海路二段中所安置新村23栋3楼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99号4栋1002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年11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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