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一局集团牡佳客专8标项目重点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物资】中铁一局集团牡佳客专8标项目重点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客运专线

站前工程MJZQSG-8标

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JJZCG-EGS(2017)16

********0">1.招标条件

********1">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佳客专8标项目经理部为MJZQSG-8标段的总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发》(铁总物资【2015】116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佳客专8标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人对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站前工程MJZQSG-8标的钢材、型材、中空锚杆、水泥、粉煤灰、砼外加剂、钢绞线、锚具、预埋件、防排水材料等11种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0">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2">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站前工程MJZQSG8标段主要位于双鸭山市集贤县境内,起讫里程为DK318+130~DK356+140,线路全长37.56公里。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路基16.541km;区间土石方282.5万m3(挖方97.4万m3,填方185.1万m3);站场土石方96.6万m3(挖方58.7万m3,填方37.9万m3);特大桥9座14.35km(包含(32+48+32)m连续梁1联、128m简支拱1联)、大桥3座0.997km,框构桥421.6顶平米/2座,涵洞799.09横延米/29座;隧道5.657km/4座(其中,峻山隧道4525m(设300m斜井一个),长山隧道227m,大西山隧道705m,安邦隧道200m);双鸭山西站1座;哈达密河(集贤)制存梁场1个(仅负责DK327+002.49~DK350+740.78段386孔箱梁制架)。

工程造价:17.18亿

工期要求: 50个月  开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2.2招标内容:见附表1。

********1">3.投标人资格要求********2">3.1钢材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1.8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3">3.2水泥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或代理商。

3.2.2.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具备低碱水泥(碱含量≤0.60%)生产能力。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3.2.4. 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代理商需由生产厂家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2.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至少二份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2.7.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2.8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2.9.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2.10.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

3.2.11.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4">3.3.粉煤灰投标人资格条件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

3.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粉煤灰生产厂家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产品。
3.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的注册资金3000万元 人民币及以上 ,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TB10424-2010(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3.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3.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或有效合同);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3.8.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5">3.4砼外加剂投标人资格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5万吨以上,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3.4.2.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规定,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已获得CRCC认证证书。

3.4.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至少二份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4.7.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6">3.5钢绞线投标人资格条件

3.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代理商)。

3.5.2.生产商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3.5.3.生产商具有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3.5.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至少二份国家或客专铁路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 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5.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5.7.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7">3.6锚具投标人资格条件

3.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锚具年产量在400万孔及以上。

3.6.3.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6、2017)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厂已获得CRCC认证证书。

3.6.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至少二份国家或客专铁路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6.5.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6.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6.7.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8">3.7预埋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3.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  

3.7.2投标人近3年在大型铁路重点工程中有3次及以上供应钢板等预埋件的销售业绩;且具有3条及以上客运专线或高速铁路供应经验;投标人必须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铁路工程梁场认证的供货业绩,包括相关供货合同的扫描件和通过梁场认证所供产品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报告;
3.7.3投标产品的生产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4支座板预埋件、防落梁预埋件、接触网基础预埋件应满足国家标准和铁道部有关的行业标准、原则及技术条件;必须通过铁道部权威机构(如: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相关检测、测试;具有(2015、2016、2017)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3.7.5.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7.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7.7.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9">3.8防排水材料投标人资格条件

3.8.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8.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满足投标物资所需要的数量要求的生产能力。

3.8.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8.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的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8.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三年(2014-2016)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8.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8.7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0">3.9型材投标人资格条件

3.9.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9.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9.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9.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9.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14-2016)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9.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9.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9.8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9.9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1">3.10中空锚杆投标人资格条件

3.10.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0.2.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0万米,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10.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0.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三年以上的生产经验,产品质量符合铁路最新质量标准,并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0.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投标文件正本须附供货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3.10.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由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二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的情况,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10.7.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所有产品由本厂自行生产供应。

3.10.8.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2">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格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28日9:00至2017年12月05日17:00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见第8条招标人信息)。

4.3 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05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2@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见附表1,售后不退;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例MJ8标GC-01标书款);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5">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开标与现场开标相结合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09时00分前;并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编制报价资料。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017年12月20日9:30前)。

递标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北路1号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评标室(小米商务酒店万达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开标

①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0 日9时30分 。

②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北路1号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评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7">7.发布公告的方式

(http:///)。

********8">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9">8.招标人基本信息

招标 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佳客专8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保卫路86号

邮 编:155900

联 系 人:韩海峰 吕振兴

联系电话:186*****766 189*****998

邮 箱:********2@qq.com

开户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佳客专8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贤支行(行号:********0017)

帐 号:2305 0165 7150 0000 0421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佳客专8标项目经理部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1:中铁一局牡佳客专8标自购物资招标公告-附表1.docx
附件2:中铁一局牡佳客专8标自购物资招标公告-附表2.docx

标签: 物资 客专 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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