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2fd87bcb-bc5d-4af8-b04a-54affa74b5c2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勘察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11-29 08: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7-12-04 17:30 |
备注: | 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合格公告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投标资格预审于2017年11月27日下午15:00时开标,通过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如下:(1)十四冶建设云南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云南坦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3)云南天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上投标人申请人就上述工程地质勘察进行投标,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1、凭本通知书于 2017年 11 月 29 日至2017年 12 月 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2、如果你方不准备参加本次投标,请于2017年 12 月 3 日前通知我方。招标人:施甸县鑫源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办公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摩苍路兰溪苑小区47幢12号商铺 (新华保险斜对面)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日期:2017年11月29日 |
建设单位: | 施甸县鑫源建设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甫先生 |
办公电话: | 183*****427 | 移动电话: | 183*****427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董先生 |
办公电话: | 8127698 | 移动电话: | 139*****629 |
标段编号: | GC********170*****01001 |
标段名称: |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7-12-04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7-12-19 09:00 |
开标地点: | 施甸1号开标室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次发包估价: | 2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合格公告 施甸县泰和轩房地产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投标资格预审于2017年11月27日下午15:00时开标,通过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如下: (1)十四冶建设云南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云南坦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3)云南天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投标人申请人就上述工程地质勘察进行投标,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凭本通知书于 2017年 11 月 29 日至2017年 12 月 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如果你方不准备参加本次投标,请于2017年 12 月 3 日前通知我方。 招标人:施甸县鑫源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办公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摩苍路兰溪苑小区47幢12号商铺 (新华保险斜对面) 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 日期:2017年11月29日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2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7-12-19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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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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