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PM2.5、PM10、一氧化碳、臭氧主机及动态校准仪招标公告
进口PM2.5、PM10、一氧化碳、臭氧主机及动态校准仪招标公告
嵩县环保局拟采进口PM2.5监测设备、PM10监测设备、一氧化碳监测设备、臭氧监测设备、动态校准仪,已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同意,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以下: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嵩县环保局
拟采购项目名称
1、 PM2.5监测设备
2、PM10监测设备
3、一氧化碳监测设备
4、臭氧监测设备
5、动态校准仪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嵩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二、申请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 3、其他
三、原因概述:
目前国内有PM2.5监测设备、PM10监测设备、一氧化碳监测设备、臭氧监测设备、动态校准仪同类产品,但国产设备的稳定性、精密度、灵敏度、重现性、线性范围等技术指标与进口产品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劣势,不能很好的满足我县空气站长期高强度监测需要,且后期服务及技术不能及时跟进,目前我市大部分空气自动站使用的此类设备均进口产品,故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四、专家论证意见:
1、根据该项目采购要求,因国产设备稳定性、精密度、灵敏度、重现性与进口产品有较大差距,不能满足空气监测长期需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以满足工作需要。
洛阳市疾控中心 聂宇涛
2017年11月25日
2、拟采购仪器设备为环保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的更新设备,在设备的稳定性,精密度、稳定性等技术指标等方面均优于国产仪器。
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洛阳一高 翟红峰
2017年11月25日
3、该项目拟采购仪器设备环境检测检测仪器设备,具有方便使用,分析快速等,在仪器稳定性,精密度、稳定性、使用范围等技术指标均优于国产仪器设备。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洛阳电视中心 滑洪涛
2017年11月25日
五、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29-2017年12月6日18:30。各潜在供应商如对以上专家论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嵩县环保局提出异议,过期无效。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嵩县环保局监测站 曾玉花 ****-********
监督单位:嵩县环保局 张鹏飞 ****-********
宋文奇 ****-********
嵩县环保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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