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PM2.5、PM10、一氧化碳、臭氧主机及动态校准仪招标公告

进口PM2.5、PM10、一氧化碳、臭氧主机及动态校准仪招标公告

嵩县环保局拟采进口PM2.5监测设备、PM10监测设备、一氧化碳监测设备、臭氧监测设备、动态校准仪,已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同意,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以下: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嵩县环保局

拟采购项目名称

1、 PM2.5监测设备

2、PM10监测设备

3、一氧化碳监测设备

4、臭氧监测设备

5、动态校准仪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嵩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二、申请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 3、其他

三、原因概述:

目前国内有PM2.5监测设备、PM10监测设备、一氧化碳监测设备、臭氧监测设备、动态校准仪同类产品,但国产设备的稳定性、精密度、灵敏度、重现性、线性范围等技术指标与进口产品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劣势,不能很好的满足我县空气站长期高强度监测需要,且后期服务及技术不能及时跟进,目前我市大部分空气自动站使用的此类设备均进口产品,故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四、专家论证意见:

1、根据该项目采购要求,因国产设备稳定性、精密度、灵敏度、重现性与进口产品有较大差距,不能满足空气监测长期需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以满足工作需要。

洛阳市疾控中心 聂宇涛

2017年11月25日

2、拟采购仪器设备为环保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的更新设备,在设备的稳定性,精密度、稳定性等技术指标等方面均优于国产仪器。

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洛阳一高 翟红峰

2017年11月25日

3、该项目拟采购仪器设备环境检测检测仪器设备,具有方便使用,分析快速等,在仪器稳定性,精密度、稳定性、使用范围等技术指标均优于国产仪器设备。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洛阳电视中心 滑洪涛

2017年11月25日

五、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29-2017年12月6日18:30。各潜在供应商如对以上专家论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嵩县环保局提出异议,过期无效。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嵩县环保局监测站 曾玉花 ****-********

监督单位:嵩县环保局 张鹏飞 ****-********

宋文奇 ****-********

嵩县环保局

2017年11月29日

标签: 专家论证 校准仪 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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