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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微型防爆头灯购置
2.项目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微型防爆头灯
| 套
| 200
|
3. 有关要求:
(1)、灯具采用进口LED光源,光效高,耗能小 ,额定功率≥3w,电池容量≥2.2Ah。
(2)、工作照明时间大于8h,防护等级达到IP66,重量小,灯具具有泛光和聚光功能。
(3)、灯具具有电量显示和低电量警示功能,灯具外壳采用铝合金,光源连接线内置,灯头能够180度调节,具有防爆检测报告,增加采用USB接口充电线。
(4)、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
4.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授权文件原件。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标时须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审查。
2.生产厂家、代理商及所代理的生产厂商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路局通报期内。
3.产品交验时,发现物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并进行赔偿,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4.必须在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并凭汇款凭证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的国家级专业部门检验报告原件。
6.具有该产品近三年良好的生产和供应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其他可被查证的业绩证明文件)。
7.需要带样品,以备现场展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陇海街2号)。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请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5日,凭汇款凭证(不能以个人名义汇款)和报名表(传真件)获取招标文件,标书费200元。
(1).转账汇款名称: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开户行:河南洛阳工行铁路支行,转账账号:
170*****090********-****9。(2).网上汇款名称:郑州铁路资金结算所洛阳结算室,账号:
170*****09021091156,并注明入10009洛阳电务段账户,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4.请递交或传真“投标报名表”,并自带U盘拷贝或提供邮箱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八.招标人和招标组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陇海街2号
邮编: 471002
联系人:张工
电话:
****-********传真:
****-********邮箱:
********04@qq.com
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