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评估系统数据采集二次招标公告
存量房评估系统数据采集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恩施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依据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方式函,对其恩施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数据采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组织了竞争性磋商,因在评标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发布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BXC-ESZB-17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数据采集项目
三、采购内容:恩施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系统数据采集
四、采购预算:22.4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视为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房地产评估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查询函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方可有效);
4、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交纳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八、磋商文件领取: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7年12月13日上午10 :00 - 10:30(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 409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12月13日 10 时30 分(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地方税务局
地 址:恩施市民族路5号
联系人:万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B座1404室
联系人:饶永红
电 话:0718—*******
邮 箱:********6@qq.com">********6@qq.com
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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