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3500-201711276176】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

【ZG-3500-201711276176】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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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

合同号(订单号):ZG-****-********6176

甲方(采购人):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乙方(供应商):福建国信互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 :K-TZSBJYYJY-QT-201711-B4378-FJGGZY),并通过网上超市以直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


货物名称

H3C牌以太网交换机

规格型号

华三/H3C S7506E-NP 以太网交换机

主要技术参数

应用层级:三层千兆; 包转发率:≥500Mpps; MAC地址表容量:256K; 以太网口数量:无; 传输模式:全双工/半双工自适应; VLAN:支持; 组播管理:支持; 电源电压:DC:–48V~–60V,AC:100V~290V; 传输速率:10/100/1000/10000Mbps; 标配背板带宽:≥5Tbps; 端口类型:以太网口+光口; Qos:支持; 网络管理:支持SNMP v1/v2c/v3,支持FTP、TFTP、XmodemF,支持sFlow流量统计,支持NetStream流量统计功能,支持电源智能管理,支持802.3az高效节能以太网,支持设备在线状态监测机制,实现对包括主控引擎,背板,芯片和存储等关键元器件进行检测; 安全管理:支持; 电源功率:650W; 机身尺寸:436x 575 x 420mm; 机身重量:77kg; 交换机类型:千兆以太网交换机; 交换机结构:框式交换机; 扩展槽位数:6个; 进网许可证编号:12-7781-160285; 支持路由协议:支持静态路由、RIP v1/2、OSPFv1/v2/v3、BGP、BGP4+、IS-IS、IS-ISv6,支持等价路由,支持策略路由 支持路由策略; 端口扩展:支持; 端口描述:48端口千兆以太网电接口(RJ45)+24端口千兆以太网光口(SFP,LC)+4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模块(SFP+,LC);

随机附件

说明书,保修手册,装箱清单,主机,双主控,2个650W交流电源模块,1块24端口千兆以太网光接口(RJ45)+4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模块(SFP+,LC)业务板+1块48端口千兆以太网电口(SFP,LC)+

服务要求

原厂硬件保修期为1年

生产厂家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产地

杭州

数量

1

单 价(元)

138950

总 价(元)

138950


合计:138950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玖佰伍拾元整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时间

2.1交货方式:原厂原包装送货上门。

2.2交货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2.3交货时间:采购款项到达网上超市指定的预收款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付款方式与条件

按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执行。

4、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按货物的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5、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乙方应按要求派出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6、验收

按照网上超市验收单上规定的条款进行验收。

7、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按照订单上所列的要求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厂商需提供的服务,如质量三包等,乙方应遵守。

8、知识产权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9、违约责任

按照网上超市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管理办法执行

10、违约终止合同

在采购人或供应商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1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2、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他约定

13.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在订单双方确认后生成并生效。




甲方:(盖电子公章)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法定代表人:曾钦达

委托代理人:赵磊

联系电话及手机:********





乙方:(盖电子公章)福建国信互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软件园B区11号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郑庆旺

委托代理人:陈航

联系电话及手机:189*****017


合同生效时间:2017年1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究院 特种设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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