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源建设热源建设项目锅炉辅属设备项目锅炉辅属设备招标公告

热源建设热源建设项目锅炉辅属设备项目锅炉辅属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需求

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建设项目锅炉辅属设备采购招标

一、招标说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建设项目锅炉附属设备进行采购招标,共分为8各标段。(含运输费用)
二、锅炉简介:安装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压力1.6MPa,温度350℃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基础图纸交给采购单位后付合同总价的30%,全部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后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及服务问题付合同总价的10%。

四、技术要求

第一标段:锅炉电除尘器设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从事相关生产经营一年以上

2、具备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除尘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等资质证书;

3、提供2006年以来(含2006年)与本项目相同、相近或大于本项目采购规模的合同及验收报告;

4、技术文件

********6">第一章 技术规范********">★1.总 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工程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电除尘整套设备设计及其设备供货、安装规范,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5">在本技术规范书工程内所描述的供货范围,都属投标方供货范围(但不局限于此)。投标方应负责提供电除尘设备、仪表、控制、电气设备等系统的整体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组成一个功能完整出尘设备。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序号前标有★的条款为投标方必须遵循且不低于此规范。

1.3 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4 合同签订10天内,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指导、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由招标方确认。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2台套相同容量机组设备制造、安装、运行的成功经验。招标方如确认投标方所选用设备或材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方进行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需补充的设备要求,合同总价不变价。

1.8 本技术规范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一座热源锅炉房,本期装机容量为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2 燃料供应

热源工程用煤是由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褐煤。

2.3 工程水源

热源工程用水由大庆市供水公司中引水厂提供。

********9">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本工程设备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建设锅炉烟气除尘配套设备。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主要气象有关数据如下:

根据大庆气象站1957年~2004年累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如下:

累年平均气压 996.3hpa

累年平均气温 3.9℃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11.0℃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4℃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7.5℃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36.2℃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64%

累年平均降水量 429.6mm

累年平均风速 3.6m/s

累年最大风速 22.7m/s(风向 SW)

全年主导风向 NW

夏季主导风向 S

冬季主导风向 NW

3.2.2 厂区地质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分析,不考虑断裂对厂址稳定性的影响。场区地势平坦,厂址区域地壳稳定,适宜建厂。厂址区不存在滑坡、采空区等其它影响厂址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厂址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建筑地段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

该区土的最大冻结深度为 2200mm

3.2.3 厂区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厂址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当于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3.2.4 厂区海拔148.1米

3.2.5 煤质及灰成分分析:

由电厂在煤矿采样,并经西安热工研究院燃料与燃烧试验室检验分析

煤质分析表

********4">项 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质

校核煤质

全水分

Mt

%

23.2

21.4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14.45

13.1

收到基灰分

Aar

%

7.53

5.51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47.45

42.82

收到基碳

Car

%

52.74

55.38

收到基氢

Har

%

4.02

3.83

收到基氮

Nar

%

1.12

0.62

收到基氧

Oar

%

11.17

13.12

全硫

St,ar

%

0.22

0.14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Qgr,ar

MJ/kg

21.51

21.72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MJ/kg

20.15

20.44

3.2.6 水源及水质

水源引用:大庆市供水公司中引水厂取样地点:中引水厂出口********4">。

3.2.7电源

招标方提供双回路电源

★3.3 安装运行条件

3.3.1 每台锅炉除尘方式采用三电场电除尘器。控制方式采用锅炉DCS操作、监控。

3.3.2 除灰方式采用正压气力除灰,控制方式:程序控制,在锅炉DCS操作,仓泵运行方式为自动、就地手动、远程手动3种运行方式。

3.3.3 压缩气源采用两台螺杆式空压机供气(一运一备)。

3.3.4 锅炉投产后干电除尘设备第一年内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000小时,以后年运行小时要求大于8000小时。

★3.4 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电除尘器

型 式: 卧式

数量:2台(一台锅炉设置一台电除尘器)

本体阻力 < 200 Pa

本体漏风率: <2%

电场数: 单室三电场

锅炉设计效率(给水温度为104℃): >85%

除尘效率:≮99.2%

排烟黑度 < 格林曼黑度1级

年设备利用小时数: 8000小时

每台除尘器进、出口数:进口 1 个(中心进气)

出口 1 个(中心出气)

除尘器入口烟气温度: ~170℃

除尘器入口烟气量: 90000~100000Nm3/h

除尘器入口含尘量: ≤14 g/Nm3g

锅炉燃用煤量 6.5t/h

设备支架 钢支架

配套设备 灰斗加热设备

★4.技术要求

4.1烟气除尘装置的电除尘设备共2台,即一台炉配一台预除尘器。电除尘采用钢支架,钢架四周紧身封闭。

4.2 电除尘器采用单室三电场电除尘器。每台除尘器进气烟箱一个,采用中心进气形式。出气烟箱一个,采用中心出气形式,。进气烟箱内设气流均布装置(不少于两层),出气烟箱内设槽形板。

4.3 技术性能要求

4.3.1 技术性能要求

4.3.1电除尘器,其保证效率为不低于99.2%

4.3.2 电除尘器的钢结构设计温度为300℃

4.3.3 当锅炉尾部燃烧时,除尘器允许在350℃正压运行30分钟而无损坏。

4.3.4 设计负压 -8kPa 设计正压 6kPa

4.3.5 灰斗及排灰口的设计,保证灰能自由流动排出灰斗。灰斗的贮存量按最大含尘量满足8小时满负荷运行。

4.3.6 阳极板和阴极框架的振打程序、间隔均可调,振打装置使电极整体产生足够强的法向加速度。

4.3.7 投标方不把设备进口粉尘粒径分布定为性能保证的一个条件。

4.3.8 对除尘器效率设计、制造、性能特点的详细说明(投标方填写)。

4.3.9电除尘控制柜布置在电控中心,距#1锅炉电除尘预留位置50米,距#2电除尘预留位置70米,电除尘控制方式为就地和远控两种,在锅炉DCS系统可操作及监控。

★5.设备本体要求

5.1 除尘器本体

(1) 每台除尘器的进口都配备多孔板或其它形式均流装置,以便烟气均匀地流过电场。

(2) 壳体密封、防雨,壳体设计尽量避免出现死角或灰尘积聚区。

(3) 在除尘器的每个电场前后装有人孔和通道。在除尘器顶部有检修孔,以便对电极悬吊系统进行检修。圆形人孔门直径至少要?600mm,矩形人孔门最小为450 mm×600mm

(4) 通向每一高压部分的入口门与该高压部分供电的整流变压器相联锁,以免发生高压触电事故。

(5) 绝缘子设有加热装置。

(6) 扶梯能到达各层需检修和操作的作业面,钢斜梯水平投影面上的活荷载不小于3.5kN/m2,扶梯宽度为800mm

(7) 除尘器顶部考虑检修方便。

(8) 气流均布系数<0.2。

(9) 每台除尘器都有结构上独立的壳体。除尘器支座考虑到壳体的热膨胀。

(10) 除尘器壳体、进出口及灰斗壁厚度不小于5mm

(11)本体漏风率<2.0%。

(12)除尘器的外型尺寸应满足工艺图(附图)的要求。如果投标方认为必须修改,应在差异表中说明。

(13)除尘器的有效除尘面积建议不小于2300 m2

5.2 灰斗

(1)每台除尘器每个电场设1个灰斗,排灰口标高暂定距地面3米

(2)为了避免烟气短路,灰斗内装有阻流板,它的下部尽量距排灰口远些。灰斗斜壁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小于65°。相邻壁交角的内恻,做成园弧型,园角半径为200mm,以保证灰尘自由流动

(3)灰斗的加热采用电加热方式(每个灰斗不小于8kw),外侧要有良好的保温措施夹层,保持灰斗壁温高于烟气露点温度10℃。下部灰斗整体发运。

(4)每只灰斗有一个密封性能好的捅灰孔,并便于操作。灰斗设有防止灰斗内灰流粘结或结拱的设施。如气化板,手动振打砧等。

(5)灰斗设有高低料位计,采用质量可靠、性能优良的无放射源核子料位计。料位计提供二组灰位信号,一组供给除尘控制系统,一组供给除灰控制系统。

(6)灰斗不设检查门,但灰斗内设有能从除尘器内部走道进入灰斗下部的爬梯,爬梯的设计考虑避免积灰。

(7)每个灰斗设一个直径不小于65mm的紧急放灰阀。

(8)灰斗设置加热系统。

5.3 阳极板和阴极线

(1)阳极板的厚度不小于1.5mm,其弯曲,扭转等变形符合DL/T514-2004《电除尘器》的有关规定。

(2)所有阳极板和阴极线框架均铅垂安装,有防止摆动的措施。

5.4振打装置:

阳极振打锤大小应根据极板排的尺寸选用,以得到足够的振打力。该结构的锤头转动灵活,无卡涩,没有因振打疲劳而掉锤的现象,确保振打力满足清灰需要。

阴极线采用RS芒刺线,阴极振打采用顶部电磁振打,根据极线上积灰情况,可调节需要的振打力。

5.5电除尘器绝缘件如瓷支柱、瓷套管、瓷轴等,满足设计要求,且耐压值不低于100KV,使用温度不低于150℃。瓷轴抗拉强度不小于9.32MP,扭矩不小于1KN.m。

5.6投标方在电除尘器上所用的电机均符合国家标准,容量有一定的裕量;户外安装的所有电机是全封闭式的,接线盒防雨,外壳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投标方所选用的电机型式必须与它所驱动的设备、使用环境、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适;电机满足75%UN启动,并能承受相的热力和机械力。电机的堵转电流不超过电机额定电流的6.5倍。所有电机按规范要求设置相的保护装置。

5.7设备零部件的包装、标志、储存、运输符合DL/T514-2004<<电除尘器〉〉7条的有关规定。

投标方保证阳极板在正常运输装卸的情况下不变形,必要时其包装方式提交招标方书面认可。

5.8油漆、防腐、保温和防护

5.8.1为保证阴阳极正常工作和现场焊接的可靠,除尘器内部的阴阳极零件表面和现场焊接部位约10mm宽度只进行防锈净化处理,不涂漆。

上述之外的金属表面均由投标方在出厂前进行净化并油漆。

5.8.2除尘器的楼梯平台等裸露件的涂漆要求二底二面,先涂防锈底漆,采用耐风化、防腐蚀的优质油漆。面漆颜色待定。

其余需涂漆部件在厂内涂两遍防锈底漆。

保温采用硅酸铝+0.7mm压型蓝色彩钢板的形式,灰斗保温厚度150mm,其它部位100mm

5.9 主要机电设备表(投标方填写,可补充)

序号

名 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单台功率 KW

合计

KW

安装部位

1

电晕极振打装置

2

沉淀极振打装置(电机)

3

铂热电阻

Pt100

进出口、绝缘子室

4

瓷套电加热器

5

灰斗电加热器

灰斗

6

灰斗铂电阻温度计

壁温计

灰斗

7

高压电源规格

8

高压控制柜数量

9

高压整流变总功率

10

低压控制柜

2200*800*800

★6. 电气及控制设备技术规范和要求

6.1硅整流变压器

各电场的高压控制柜考虑与向整流变压器供电的配电盘合二为一。

通向每一高压部分的入口门与该高压部分供电的整流变压器相联锁,以免发生高压触电事故。高压输出端在进入电场前配置高压阻尼元件。

硅整流变压器高压低压的电压、电流引到控制盘的屏蔽电缆,不与其他动力电缆在电缆桥架上同层敷设。

硅整流变压器除就地牢固接地外,高压整流桥的(+)接地端采用不小于30mm2的多芯屏蔽电缆直接引入控制柜的除尘器接地端。

油浸式硅整流变压器下设储油槽,各储油槽有导油管引至地面。

硅整流变压器能适合户外的使用要求,并为一体式。

硅整流变压器工作时,不对无线电、电视、电话和其它厂内通讯设备产生干扰。

硅整流变压器不有漏、渗油现象。

6.2 电机

电机的堵转电流不超过电机额定电流的6.5倍。

电机满足全电压起动,并能经受相应的热应力和机械应力。

6.3仪表和控制要求

a.控制盘(台)

电除尘器的控制盘为柜式仪表盘。

投标方提供的整流变压器、振打装置、加热装置、灰斗等的控制盘(台)能防尘、防振防小动物进入盘(台)内。如就地安装,其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54。

盘(台)的表面平整光滑,凡是钢结构必须在喷漆(喷塑)前进行表面防锈处理。

制造盘(台)体所用的钢板厚度满足刚度和寿命要求。

设计控制盘(台)电缆入口时,留有25%的备用空间,以备今后电缆增加或线路改变。

盘(台)中连接电缆用的端子排留有20%的备用量。

投标方提供的盘(台)有内部照明,每块盘(台)至少一盏灯,且在门内设置开关。

当盘(台)内散出的热量超过部件允许温度时,卖方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其控制开关具有起动—停止功能。

控制盘(台)出厂发运前作模拟工况下的动作试验。

b. 控制线路要求

控制导线当采用满足载流能力的铜线。导线上没有损伤或施工工具留下的痕迹。

电流互感器和断路器的跳闸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小于4mm2,其他强电控制回路所用的导线的截面也不小于2.5mm2

所有需要引出的设备,卖方提供端子排,每个端子只连接一根导线;而卖方内部线路与端子排的连接也宜每个端子为一根,最多为二根,端子排最好为竖直安装。

由于电除尘器周围环境存在有电磁干扰,因此电气控制线路中受干扰影响工作的回路设置电磁屏蔽。

控制开关若为旋转式的,增加的方向从前面看为顺时针的。控制开关与选择开关在操作手柄的形状上有所区别。开关接点通过的连续电流小于其额定值的80%。

控制盘(台)上的按钮较多时,其排列遵循一定的规则,即起动、增加、断路器合闸或阀门打开的按钮排在右边或上边;反之停止、减少、断路器跳闸或阀门关闭的按钮排在左边或下边。

c.指示灯与信号

1)指示灯与颜色的应用:

绿色:表示电源断开、电除尘停运、阀门全关等。

红色:表示电源闭合、电除尘运行、阀门全开等。

绿色灯加红色灯:阀门半开。

白色:控制回路电源监视灯。

黄色:不正常状态

2)报警(预告)信号:

设备发生不正常状态时,要有报警(预告)信号,下列信号是卖方必须提供的:

动力或控制电源消失;

硅整流变压器或它的自动电压调整器故障;

单个或整组振打装置故障;

单个或整组加热器故障;

灰位控制信号(根据需要合理设料位计)满足除尘岛控制系统的要求。

3)过负荷保护动作后为手动复归。

d.控制要求

高压直流供电装置和低压供电装置均采用微机程序控制。低压控制PLC(招标方确定)。卖方提供的程序控制系统符合常规程控系统配置要求。除尘工艺中的基本过程控制功能在下位机完成,优化控制功能和过程管理功能在上位机完成。电除尘器设一套上位机系统并与锅炉DCS实现通信。电除尘器能由上位机系统及锅炉DCS进行控制及监视。

要求程控系统在上位机故障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运行。

低压电源控制系统的控制满足既能由计算机程序自动控制,又能作到脱离计算机手动控制。

上位机及DCS通过LCD显示屏,可数字显示高压设备一次电压,一次电流,二次电压,二次电流,火花率,运行方式等,显示振打卸灰电机工作时序,运行状态(自动、手动、停),各料位指示,显示各恒温测点所有实时温度值,温控输出工作状态(自动、手动、停),显示电气除尘器各室进出口烟气温度。

上位机及DCS通过LCD显示屏,可显示所有高压设备运行状态,报警信息(过流、短路、开路、偏励磁、油温报警等),可显示振打,卸灰,电加热所有各通道的运行状态和报警信息(电机故障,加热器故障,高低料位报警,露点报警,超温报警等)。

操作员可通过上位机键盘输入,修改高低压及各所有运行参数,时序,报警点等一切可设定参数。

上位机可实现运行数据库管理,报表自动打印U-I曲线,运行趋势曲线绘制,存档,各种模拟图显示,历史数据调阅等丰富功能。

振打、卸灰和电加热器操作设手动、自动两种控制方式,温控装置能在CRT上直接显示数值。

高、低控制柜控制信号通过PLC通讯与上位机及DCS组态,通讯协议待定。

报警信号:

设备发生不正常状态时,至少发如下报警信号:

动力或控制电源消失;

整流变压器或它的自动电压调整器故障;

单个或整组振打装置故障;

单个或整组卸灰装置故障;

单个或整组加热器故障;

灰斗高灰位信号;

低压控制装置保证在振打电机、卸灰电机被卡死或缺相时,在不采用保护销的情况下,通过电动机保护杜绝电机烧毁现象。

加热器的工作电源采用单相380V,以便降低加热器的工作电流,减少控制柜内加热器件的发热量。

对于绝缘子和灰斗,当采用电加热器时,有自动温控装置,并能在控制室CRT上直接显示数值。

6.4电缆及其敷设

除尘器本体及灰斗平台的电气设备的电缆桥架、管线布置设计由投标方负责完成。投标方应提供除尘器本体及灰斗下部各层平断面图和主要设备定位图。

招标方只负责提供至高压柜电源电缆,其它动力、控制、信号电缆及桥架由投标方负责供货、安装。电除尘控制柜布置在电控中心,距#1锅炉电除尘预留位置50米,距#2电除尘预留位置70米,电除尘控制方式为就地和远控两种,在锅炉DCS系统可操作及监控。

投标方需要接地的电气设备设有接地用的端子并有明显标记。

电除尘器本体及电源接地方面要求的技术条件卖方向设计单位提出,以便考虑接地设计,并在本体上标出供接地用的接地点。

6.4.10.4kV动力电缆

0.4kV动力电缆采用0.6/1.0kV阻燃型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内钢带铠装电缆。

电缆的导体采用铜导体。电缆最小截面为4 mm2

截面超过6mm2的电缆为铜绞线电缆。

耐热电缆和移动电缆,其导体由细的铜绞线组成。

6.4.2 控制电缆

控制电缆为阻燃型PVC绝缘PVC护套铜芯电缆,并且最小导体截面为1.5mm2。如果用于不同的建筑物之间的连接,采用有一条公共屏蔽线用以防止感应电压的电缆。

6.4.3电缆设施

电缆设施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电缆根据工程采用电缆桥架﹑埋管的敷设方式。

0.4kV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电缆等按有关标准和规范分层(或分隔)敷设。

6.4.4电缆构筑物

电缆桥架和电缆支、吊架采用经防腐和热浸镀锌处理的钢质材料。螺栓﹑电缆卡等安装材料也经防腐和热浸镀锌处理。

室外的电缆桥架采用托盘式电缆桥架,并在每层电缆桥架上安装电缆桥架保护盖。

各电动机、照明箱、检修箱等设备的入口电缆,采用电缆软管保护。

电缆支架、桥架敷设专用接地线,每隔20m与主网相连,各层桥架每隔20m相互可靠连接。

电缆桥架的连接方式保证有良好的导电性,电缆桥架有不少于两点与接地系统电气连接。

钢构件﹑经热浸镀锌处理的电缆构筑物及其附件不允许焊接。

6.4.5电缆防火阻燃

依据有关标准和规范,电缆有可行的防火阻燃措施。

通向控制室的所有竖井口均用耐火材料严密封堵,所有屏、柜、箱下部电缆孔洞间均用耐火材料封堵。

对在防火墙两侧一米内的电缆用阻火包带或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

6.4.6投标方提供资料

承包方提供的资料和计算书如下,但不限于此。

电缆清册(包括每根电缆的起点、终点、电缆规范及长度等);

电缆敷设图;

电缆埋管图;

电缆构筑物(电缆支架和桥架)平、断面图;

电缆敷设材料清单;

电缆防火与阻燃设计图;

电缆防火与阻燃材料清单。

控制系统原理、逻辑图及I/O清册。

6.5 照明设计

除尘器本体及灰斗平台的照明布置设计由投标方负责协助完成。照明灯具采用防水防尘金属卤化物灯,防护等级为IP54。

6.6联锁系统

电除尘器本体上的所有检修门、人孔门、通向除尘器高压电气设备的门与高压电源系统有可靠的联锁手段,即只有在电源被切断并消除残留电荷的情况下才能进入除尘器内部,以保证人身安全。

★7.设计界限和供货、安装范围

7.1 设计界限:设计界限包括从电除尘器进口至电除尘器出口双法兰之间的所有本体、电气、控制、钢支架及平台扶梯、外保温部分,下至所有灰斗出口法兰,及招标方所要求的为支撑烟道、保温、外护板或相关辅助设备所需与本体相关的钢结构件。

7.2 钢支架及平台扶梯设计时考虑紧身封闭所需的空间。

7.3保温的设计考虑与刚架紧身封闭上部的接口。保证紧身封闭内部不进雨水。

7.4电气部分的设计界限详见第6章的有关条款。

7.5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8.质量保证和试验

8.1 设备产品设计、制造遵照的规范和标准见附件10

8.2 设备性能保证

8.2.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8.2.2 投标方提供下列设备质量证明书

8.2.2.1 产品合格证(包括主要外购件)

8.2.2.2 制造、检验记录

8.2.2.3 材料合格证

8.2.2.4 气流分布均匀性(模拟)试验报告

8.2.2.5 阳极板组、阴极线框架振打试验报告

8.2.2.6 电气试验报告

8.3 设备性能考核试验

8.3.1 考核项目及试验内容

8.3.1.1 效率测试(含烟尘排放)中

8.3.1.2 本体阻力测试

8.3.1.3 本体漏风率测试

8.3.1.4 噪声测试

8.3.1.5 振打周期调整试验

8.3.1.6 (空)

8.3.1.7气流分布试验(现场)

8.3.1.8冷态升压与热态电气性能试验(空载伏安特性及热态伏安特性)

8.3.2 试验要求

8.3.2.1 测试孔的确定:按所设计的烟道布置图,供需双方及试验方就测点位置、数量达成协议。

8.3.2.2 效率试验方法,按抽气式等速取样方法。

8.3.2.3 除尘器运行条件:试验中除尘器运行条件必须满足本技术规范中技术条件和环境条件。符合投标方的操作方法和说明书。

8.3.2.4 需要测定的参数:

a、进出口烟气体积流量

b、进出口烟气流速

c、进出口烟气温度

d、进出口烟气压力和压力降

e、进出口烟气含尘量

f、除尘器运行数据包括动力消耗

g、进出口烟气分析

h、气流分布试验

8.3.2.5 试验的初始条件

a、运行条件符合设计规定并符合投标方的操作方法和说明书。

b、供需双方均到现场

8.3.2.6 在性能试验结束以前,除正常的运行调整外,不允许有任何人为的调整,试验可在非设计运行工况下进行,并根据投标方提供的修正曲线进行修正。

8.3.3 试验由当地环保部门组织进行,并以其提出试验报告为准。其试验费用不由投标方负责.

8.4 试 验

8.4.1 气流分布试验

气流分布试验在设备投运前由供需双方共同完成。安装单位按照投标方模拟试验的结果布置进口喇叭内的导流装置,投标方检查无误后,由招标方协调业主提供气流分布测试的条件,投标方提供测试仪器,供需双方及业主代表到场测试。完整的测试报告由投标方提供。

8.4.2 第一次性能试验

a、在机组投运后12个月内进行。

b、在性能试验中发现的性能缺陷列入记录,由于设计、材料、制造引起的缺陷则由投标方负责修复并支付全部费用,属于现场安装缺陷则由安装单位修复并支付费用。

C、如果第一次性能试验达不到性能保证值,修复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试验。

8.4.3 第二次性能试验

在第一次性能试验后3个月内进行第二次性能试验,并列入记录。

如第二次性能试验仍不能达到性能保证值,若属投标方的原因则按商务条款执行。

8.5 缺 陷

8.5.1 缺陷种类

a、设计缺陷:由于设计错误不能达到性能保证值

b、材料缺陷:由于材料使用错误或材料缺陷造成性能不良、损坏、达不到设计寿命。

c、制造缺陷:由于制造不良达不到设计性能。

8.5.2 缺陷评定

所有设计、材料、制造的缺陷可分为一类缺陷和二类缺陷。

a、在性能试验期间,设备达不到性能保证值。

参 数

单 位

一 类 缺 陷

二 类 缺 陷

效 率

%

-0.1

-0.05

阻 力

Pa

+50

+30

漏风率

%

+1

+0.5

b、在保证期内由于设备原因引起烟气量被迫减少或被迫停炉属一类缺陷。

c、不属于上述缺陷的所有设计、材料、制造缺陷属二类缺陷。

8.6 寿命要求:除尘器设计寿命为30年。

8.7 噪声控制:振打器运行时的距壳体在1.0米处最大噪声不超过85分贝。

9.监造及见证、出厂验收

9.1提供本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9.2 招标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投标方有配合监造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9.3 投标方为招标方代表提供下列方便。

9.3.1 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

9.3.2 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投标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对于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提投标方便。

9.3.3 向招标方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4 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投标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招标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9.5 招标方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限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采取相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投标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9.6 无论招标方人员是否参与监造及出厂检验或招标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投标方按合同规定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投标方对设备质量负的责任。

9.7 由投标方供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有投标方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某些主要设备还有全套招标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9.8 货达目的地后,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与招标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任何不符合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投标方责任后由投标方处理解决。招标方在开箱检查前5天内通知投标方开箱检验,投标方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如投标方人员未按规定赶赴现场,招标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均有效,并作为招标方向投标方索赔依据。

9.9 监造项目及方式详见附件5。

10.包装及运输

10.1 投标方负责设备的包装及代办托运。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10.2 设备的包装、运输符合最新的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且含装箱单、合格证。

10.3 发运设备所需车皮计划由投标方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

10.4 由制造厂至到货站(港)的运输、装卸及保险费包括在设备总价中。

10.5 投标方在第一批货物发运前15天将总发运清单一式三份交付招标方。投标方在设备发运同时,将每批发运的货名、件数、编号、发运日期、发运地名及车号通知招标方。

10.6 设备到达收货站前5天,投标方将提货单、发货车、装箱单、识别标志、检验证及其它必须提交的单据一式三份,送交招标方。

10.7 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全部由投标方负责,运输中发生设备损坏和丢失情况其原因不属投标方时,由投标方向承运部门交涉,办理索赔。投标方配合并向招标方补充缺损件。

10.8 设备到达收货地点后,收货单位及时清点货物件数及包装外观完整情况:如货物与发货清单不符或包装损坏时,收货单位在妥善保管同时,及时书面通知投标方。

10.9 收货地点及单位

收货单位: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收货地点: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建设工地

11.售后服务

11.1 投标方书面详细说明所愿意承诺的售后服务项目和内。这些承诺将与本技术规范要求具有同等效力。

11.2 以下售后服务是最低的要求:

11.2.1 在需要时投标方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11.2.2 产品的质保期定为机组通过168小时考核验收后一年。在产品质保期内制造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修理或更换。

11.2.3 对非投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投标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

11.2.4 对招标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投标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11.2.5 投标方有长期提供设备易损件或提供易损件供商名单的义务。

11.2.6 投标方有为招标方免费培训运行维护人员的义务。

11.2.7 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设计数据表

12.1投标方在投标时提供下列设计数据(需严格按下列格式填写).

12.2向买方提供的图纸电子文件要求采用AUTOCAD2002/2004/2006,图纸绘制必须按比例出图,文字、表格文件要求采用Word、Excel软件。

12.2.1 除尘器设计数据

12.2.1.1 除尘器型号

12.2.1.2 处理烟气量 m3/h(湿态,实际工况)

12.2.1.3 除尘器效率 %

12.2.1.4 除尘器本体阻力 < 200 Pa

12.2.1.5 除尘器本体漏风率 ≤2 %

12.2.1.6 除尘器数量:台

12.2.1.7 每台除尘器的通道数、室数:

12.2.1.8 除尘器的同极间距: mm

12.2.1.9 每台除尘器的电场数及电场长度:m

12.2.1.10 通过除尘器的最大烟气流速:米/秒

12.2.1.11 最小处理烟气时间:秒

12.2.1.12 比集尘面积:m2/m3/s

12.2.1.13 有效驱进速度: cm/s

12.2.1.14 气流模拟试验报告δ≤ 0.2

12.2.1.15 除尘器的纵高比:

12.2.1.16 壳体设计压力: 正压: 6000 Pa

负压: 8000 Pa

瞬态压力:Pa

12.2.1.17 除尘器进、出口喇叭口数量和尺寸: 各一只 (见附图)

12.2.1.18 除尘器壳体材料及规格: Q235

12.2.1.19 总集尘面积:m2/台

12.2.2 灰 斗

12.2.2.1 每台除尘器的灰斗数量: 3

12.2.2.2 灰斗的储灰容量: m3/台

12.2.2.3 灰斗的出口尺寸: 300x300mm

12.2.3 进出口烟气气流分布装置的型号、层次及材料

12.2.3.1 气流分布板的数量 层

12.2.3.2 预收尘装置的设计型式和数量:

12.2.3.3 气流分布装置类型:

12.2.3.4 气流分布振打数量及材料: / 套

12.2.4 保温层和保护层

a、保温层总表面积: m2

每台除尘器顶盖面积: m2

壳体面积: m2

灰斗面积: m2

进出口喇叭面积: m2

b、保温层和保护层: 硅酸铝,外护板

12.2.5 阳极板系统

a、 每台除尘器的烟气通道数:

b、 同极间距: mm

c、 材料及规格: SPCC 1.5 mm

d、 型 式:

e、极板尺寸:高×宽 mm

f、支吊方式及导向方式:

g、每电场的极板块数及有效面积: 块 ㎡

h、极板的振打装置型式:

每台除尘器振打装置的数量:

振打位置及操作方法:

最小振打加速度: g

控制系统的型式及位置:

振打系统的振打制度:可调

i、振打杆材料和润滑型式:

如果变压、整流装置出故障时极板面积损失(占整个面积的百分比%): %

12.2.6 阴极线系统

a、材料及尺寸:mm

b、每台除尘器放电极总长度: m

c、每台除尘器放电极总根数:

d、沿气流方向放电极同极间隙: mm

e、垂直气流方向放电极同极间隙: mm

f、阴极线设计高度: mm

g、阴极线支吊方式及导向方式:

h、每台除尘器绝缘子数目及材料:

i、恒温箱加热器:

每一绝缘子的加热器功率,每台除尘器在同时加热时所需最大功率: kw;恒温箱加热器的电气控制:

j、阴极振打装置

型式:

每台除尘器的振打装置总数:振打位置:

振打操作方法:

每一振打装置所控制的放电极根数:

每一振打装置所控制的放电极总长度:m

最小振打加速度: g

振打杆材料和规格:

阴极振打所需最大功率:kW

振打系统的控制方法:

12.2.7 电气需要的其他资料

a、投标方提供每台除尘器电源需要总量/千伏安(千瓦) kW

b、每台除尘器详细的用电负荷表

每台除尘器配套振打器电机的台数及其技术参数;

每台除尘器配套加热器数量及其技术参数;

其他需要提供电力供的负荷数量及有关技术参数 。

c、电除尘对接地方式和接地电阻值的要求:小于1Ω

d、提供电缆通道在本体上的敷设图,并提供相的AutoCAD光盘(平、断面图)

12.2.7.1高压电气控制

高压变压器

参 数

高压供电/数量/规格型号

高压峰值电压 [kV]

高压额定电压 [kV]

额定电流 [mA]

总实际功率 [kW]

最大环境温度 [°C]

电压控制

欠电压保护装置

飞弧的控制系统[程序、故障检测]

控制盘/工艺管理系统的接口

控制柜的设计:高x宽x深 [mm]

2200x800x800

控制柜的数量

支撑保温层材料 [质量、组成]

高压变压器的安装位置

高压控制柜的安装位置

接地开关设计

安全保护装置

控制柜的冷却系统

高压变压器的冷却系统

冷却剂[油]的类型/与环境适吗?

有预防泄漏的油盘吗?

检查孔由安全联锁系统固定了吗?

高压连接

12.2.7.2电机及加热装置

振打装置

收尘极振打装置数量

功率 [kW]

放电极振打装置数量

功率 [kW]

气体分布板振打装置的数量

功率 [kW]

绝缘子的加热

数量

加热系统控制

功率 [kW]

总功率 [kW]

清扫风机的数量

功率 [kW]

总功率 [kW]

灰斗加热

参 数

额定热输出比

灰斗加热高度

总加热面积 [m2]

ESP低压控制

低压控制柜的设计:高x宽x深 [mm]

2200x800x800

低压振打、加热器控制PLC

高、低压控制系统与DCS通讯接口

控制盘与供电电源的接口

12.2.8 重 量

a、设备重量

除尘器本体重: ~ t

总 重: ~ t

b、安装时最大吊装件重 : ~ t

c、检修时最大吊装件重 : ~ t

附件2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投标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3投标方按下列要求中确定的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和专用工具格式,在技术协议中给出具体清单。

1.4 投标方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5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1.6 电除尘器高低压电控系统的生产厂家应从如下厂家中选择:

浙江天明电子有限公司

浙江正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华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松兰电气有限公司

福建厦门绿洋电气有限公司

浙江阿尔斯通科技环保公司

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2 供货范围(一台机组,共一台除尘器的设计、制造)

2.1 电除尘器本体及辅助设备

2.1.1除尘器本体(前至进口烟箱双法兰,后至出口烟箱双法兰,下至灰斗双法兰)

2.1.2 除尘器下部钢架、支座、预埋件

2.1.3 灰斗辅助设备及配件(捅灰孔、放灰阀、气化板、料位计、电加热器、振打砧)。

2.2 成套范围内附属设备

2.2.1 0米以上的平台、走道、走梯、扶手、检修进出楼梯以及这些部件所需的支撑结构。

2.2.2

2.2.3 投标方完成保温及保护壳设计,并提出保温材料清单,裕量按现行电力行业规范提供。用于保温的硅酸铝、勾钉、紧固件、外护板(0.7彩钢板)等附件由投标方供货。保温的设计范围包括除尘器本体(包括喇叭口、灰斗、恒温箱等)。

保温的设计考虑与刚架紧身封闭上部的接口。

2.3 连接件

2.3.1 投标方提供下列连接件

a、管路及其连接件

b、除尘器烟气进、出口法兰(含反法兰)及灰斗下法兰(含反法兰)。

2.3.2 全部密封垫片、螺栓、螺母、铆钉等比现场安装时实际数多2%(每台除尘器不足5件时按5件)。

2.4 电气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此)

2.4.1 高压电源及设备

2.4.1.1 高压硅整流设备 (微机型)

包括高压控制柜, 户外式硅整流变压器, 阻尼电阻及到电除尘本体所有电缆及桥架。

2.4.1.2 户外式高压隔离开关

2.4.1.3 高压穿墙套管及导电杆

2.4.2 低压设备

包括阳极阴极振打电加热控制柜、就地操作箱、顶部端子箱、测温铂热电阻、

安全联锁箱、检修配电箱、照明配电箱。

2.4.3 通讯硬件及软件(含与DCS的通讯)、系统软件等。

2.5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5.1 投标方提供满足安装及一年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并提供三年用备品备件清单目录。其主要备品备件如下:

a、振打装置的易损件及其控制元件

b、绝缘子、轴套、轴填料

c、绝缘子室加热器

d、极板、极线

e电控设备的易损件

2.6投标方提供的全部设备重量、数量 (包含且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钢架、支座、预埋件

t

2

壳体、绝缘子室

t

3

阴、阳极框架

t

4

阳极板

t

5

阴极线

t

6

进喇叭及分布板

m

7

出口喇叭及槽板

t

8

振打装置

t

9

平台、扶梯

t

地面至除尘器顶部,

10

控制高压柜至电除尘电缆

t

11

灰斗

t

12

保温构件及护壳

t

13

变压器油管路

t

顶部至地面

14

检查门

t

15

其他所需部件

t

16

配套外购件

17

电控部分

17.1

硅整流变压器

1

带集油盘

17.2

高压控制柜

1

IP30

17.3

阻尼电阻

1

17.4

高压穿墙套管

1

17.5

户外式高压隔离开关柜

1

IP54

17.6

低压振打加热控制柜

1

IP30

17.7

就地操作端子箱

2

IP54

17.8

就地端子箱

1

IP54

17.9

安全联锁箱

1

IP54

17.10

检修配电箱

3

IP55

17.11

照明配电箱

1

IP55

17.12

测温传感器

Pt100

4

17.13

上位机(含工控机、 三星21“LCD、通讯电缆等)

1

LCD为黑色边框

17.14

柜顶母排

1

规格待定

17.15

灰斗高、低料位计

2

NAKe

2.7 投标方提供安装, 运行, 维护(包括仪表校正) 的专用工具清单(包含且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2.8随机及一年用备品备件清单(一台机组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料

数量

备注

1

2

注:安装紧固件的余量按总数的2%(单台除尘器少于5件时按5件)提供。

2.9投标方提供三年用的备品备件清单目录(一台机组量):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单价(元)

备注

1

2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所有资料要求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根据工期的进度共分为四个阶段:技术协议中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协议签定后7天内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协议签订后配合工程设计阶段所需的技术资料;产品完成后提供的技术资料。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及时免费提供。

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方提供所有的设计技术资料电子文档3份,蓝图8份。所有图纸向招标方提供的图纸电子文件要求采用AUTOCAD2002/2004/2006,图纸绘制必须按比例出图。文字、表格文件要求采用Word、Excel软件。

1.8工程图纸意思表达完整,并且简洁、清楚、可行而不相混淆。设备制造图和安装图纸上的符号原则上采用电力行业标准符号,所有图纸上符号必须一致。

设计图纸应采用标准的A4、A3、A2、A1图幅。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在技术协议谈判阶段提供的资料应满足工程初设要求和设备基础土建设计要求。

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投标方及时提供满足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资料和图纸(具体清单招标方提出,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应于各阶段开始前一个月交付招标方。(具体清单招标方提出,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投标方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4.4 投标方提供设备的竣工图。

2.5 投标方需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试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证明。)

3 投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进度

3.1 除尘器在技术协议签定后7天内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

a、除尘器外形图

b、电除尘器和附属设备载荷图及热膨胀推力图

c、管路系统接口图

d、电气负荷图(包括除尘器所需的总电容量、总的电功率)

3.2技术协议签定后随工程实际进度的需要,投标方分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除说明外,均应在货到现场前二个月提供)

a、基础预埋图(技术协议签定后10天内)

b、高、低压控制柜外形尺寸图、电路图、一次线路图、使用说明书、端子排列图等相关资料

c、平台和扶梯布置图(与土建接口)(技术协议签定后15天内)

d、除尘器安装详图及安装说明书。

e、除尘器屋顶变压器检修轨道平面布置图保温设计详图及保温材料清单

f、除尘器屋顶单轨吊车布置图

g、除尘器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h、效率修正系数

进口含尘量修正系数

烟气量修正系数

进口排烟温度修正系数

燃料中含硫量修正系数

i、集尘极支吊及导向装置图

j、放电极支吊及导向装置图

k、高压系统汇流排、支承及外罩

l、所有部件和辅助设备的外形图

m、备件清单

n、专用工具清单

o、装运方式和现场存放保管说明书

p、电缆敷设图、本体照明布置图、本体接地布置图

q、电缆清册(包括电缆编号、型号、截面、芯数、备用芯、长度、起点、终点等)

r 气流均布模拟试验、阴阳极振打实验报告

s 设备的竣工图。(试运行完成后15天内)

3.3 投标方在产品完成后,提供以下中文技术文件10份给招标方:

(1) 质量证明文件;

(2) 运行使用说明书;

(3) 维护说明书;

(4) 装配图和安装说明书。

3.4 招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

技术协议签订后5天内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图纸

3.4 1 进出口烟道布置图

3.4.2 烟道接口尺寸图(投标方先提供接口尺寸,反馈设计院确认)

3.4.3 灰斗承受的可逆水平力

3.4.4 灰斗法兰与地面最小距离

3.4.5 每只灰斗承受的卸灰设备重量

3.4.6 投标方需要的有关资料

3.5 投标方于技术协议生效后二周内提供设计、分包、制造、发货的计划以及建议的安装工期。于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提供电缆敷设图、本体照明布置图和本体接地网布置图。

3.6气流均布测试完成后,投标方提供气流均布测试合格的完整试验报告。

附件4 交货进度★合同签订后2天提供主要设备基础负荷资料,本工程于2009年7月20日投产运行,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此条件,在2009年4月1日至6月20日内按照设备安装顺序分阶段到货。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工作。附件5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方所提出的要求。

1.2 投标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符合以下4.6中的标准要求。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以下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招标方在原材料采购、加工过程两个方面对投标方所供货物进行质量控制。控制方式采用停工待检(H)、现场见证(W)和文件见证(R)。投标方在进行到需停工待检(H)、现场见证(W)前必须提前2~3天书面通知招标方派人检查,如招标方检查人员不能及时到现场,投标方得到招标方书面许可后自动降格进入下一级控制方式,但最终的控制方式必须完成。文件见证(R)控制方式为查阅见证文件及随机抽查文件的符合性。每次检查内容完成后,有关人员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3.3 监造内容: 除尘器设备零部件出厂前关键监造项目及方式见下表

序号

设备部套

控制内容

控制方式

H

W

R

见证人

1.

投料前材料验证

主要原材料质量证明书

2.

气流均布试验报告

3.

分布板

加工尺寸、平面度

4.

极板、极线

加工尺寸、直线度、扭曲度、焊点(极线)

5.

阴极框架

加工尺寸、平面度、焊缝

6.

阴阳极悬吊梁

加工尺寸、直线度、扭曲度、焊缝

7.

底圈梁、立柱、大梁

加工尺寸、直线度、扭曲度、焊缝

8.

阳极振打杆

加工尺寸、直线度、焊缝

9.

振打锤轴

加工尺寸、直线度

10.

振打轴承座

加工尺寸、焊缝,托辊轴承滚轮的转动灵活性

11.

阴、阳极、分布板振打锤(振打器)

加工尺寸、焊缝,振打锤的轴线与振打点平行度

12.

绝缘部件

加工尺寸、耐电压性能、强度

13.

检验记录

检验单

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以上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4.3 性能试验的时间:具体试验时间招标方商投标方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要按本附件4.5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的第8条.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的第8条.

4.7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附件4.7和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除气流均布试验外的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方承担;在投标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方为主编写,投标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联络

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技术协议签定时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天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

安装技术交底

2

安装现场指导

3

设备调试

4

人员培训

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3 身体健康,适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方须更换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和专业

职务

职称

工作简历

单位评价

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

2

3

4

上表由投标方于安装开始前一个月提供。

1.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的经济责任。

1.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技术协议谈判时提出。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天数

派出人员构成

地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

2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2.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附件8 分包与外购

序号

设备/部组件

型号

单位

数量

厂家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1

2

3

4

注:上表中的序号和内容与附件2的一致。

附件9 大(部)件情况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长×宽×高(mm)

重量(t)

发货地点

运输方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1

2

附件10 规范与标准

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和施工及验收需遵循如下标准

设计标准

DL/T5032-94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程》

DL/T5035-94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

DL/T5041-95 《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技术规定》

DL/T5054-19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DL/T5072-1997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技术协议》

DL/T5094-1999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

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线》

DL5000-2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22-93 《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定》

DLGJ102-91 《火力发电厂环境保护设计技术规定(试行)及条文说明》

DLGJ56-95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GB13223-1996 《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9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053.1-93 《固定式钢直梯》

GB4053.2-93 《固定式钢斜梯》

GB4053.3-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

GB4053.4-9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50034-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

GB50046-95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9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191-93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229-199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60-1996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64-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BJ65-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J79-85 《工业企业通讯接地设计规范》

GBJ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9-8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NDGJ91-89 《火力发电厂电子计算机监视系统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SDGJ11-90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技术规定及编制说明》

SDGJ17-88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SDGJ6-90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力计算技术规定及条文说明》

GB4272-92 《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

GB50264-97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设备标准

GB/T13927-92 《通用阀门压力试验》

GB/T14976-94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3091-93 《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GB/T3092-93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384-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8163-1999 《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

GB11653-2000 《除尘机组技术性能及测试方法》

GB12221-89 《法兰连接金属阀门的结构长度》

GB2270-80 《不锈钢无缝钢管》

GB2649-89 《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办法》

GB2650-89 《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

GB2651-89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GB2653-89 《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方法》

GB3078-94 《优质结构钢冷拉钢材技术条件》

GB3087-1999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3274-8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3280-92 《不锈钢冷轧钢板》

GB3323-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质量分级》

GB3522-82 《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

GB3526-82 《低碳钢冷轧钢带》

GB4230-92 《不锈钢热轧钢带》

GB4239-91 《不锈钢冷轧钢板》

GB4879-85 《防锈包装》

GB5117-1995 《碳钢焊条》

GB5118-85 《低合金钢焊条》

GB5310-95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69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700-88 《碳素结构钢》

GB702-86 《热轧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704-88 《热轧扁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706-88 《热轧工字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707-88 《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708-2006 《冷轧钢板和带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709-2006 《热轧钢板和带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8162-1999 《结构用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8163-87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8196-87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GB912-89 《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薄板技术条件》

GB9787-88 《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9788-88 《热轧不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985-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形式与尺寸》

GB986-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形式与尺寸》

JB/T4735-1997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JB/T5000.10-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装配

JB/T5000.11-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配管

JB/T5000.1-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检验

JB/T5000.12-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涂装

JB/T5000.13-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包装

JB/T5000.14-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钢件无损探伤

JB/T5000.15-198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无损探伤

JB/T5000.2-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火焰切割件

JB/T5000.3-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焊接件

JB/T5000.4-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铁件

JB/T5000.5-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有色金属铸件

JB/T5000.6-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钢件

JB/T5000.7-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钢件补焊

JB/T5000.8-198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补焊

JB/T5000.9-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切削加工件

JB/T4127-1999 《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JB4700~4707-2000 《压力容器法兰》

DL/T514-2004 《电除尘器》

SD172-85 《燃煤电厂电除尘器通用技术条件》

施工及验收标准

DL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协议》(锅炉机组篇)

DL/T5048-199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协议》(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篇)

DL/T5069-199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协议》(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篇)

DL5007-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协议》(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5017-93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DL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协议》(管道篇)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19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YB3301-92 《焊接H型钢》

GB50268-19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5-9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324-88 《焊缝符号表示方法》

GB985-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及尺寸》

GB986-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及尺寸》

GB7231-87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GB/T13931-92 《电除尘器 性能测试方法》

其它有关电除尘器的国家及行业专业标准

第二标段:锅炉电除尘干除灰系统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从事相关生产经营一年以上

2、具备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除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等资质证书;

3、提供2006年以来(含2006年)与本项目相同、相近或大于本项目采购规模的合同及验收报告;

4、技术文件:

第一章 技术规范★1.总 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工程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电除尘干除灰整套系统设计及其设备供货、安装规范,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在本技术规范书工程内所描述的供货范围,都属投标方供货范围(但不局限于此)。投标方应负责提供干除灰系统的主要设备、仪表、控制、电气、灰库设备等系统的整体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组成一个功能完整除灰系统工程。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序号前标有★的条款为投标方必须遵循且不低于此规范。

1.3 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4 合同签订10天内,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由招标方确认。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2台套相同容量机组设备制造、安装、运行的成功经验。招标方如确认投标方所选用设备或材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方进行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需补充的设备要求,合同总价不变价。

1.8 本技术规范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一座热源锅炉房,本期装机容量为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2 燃料供应

热源工程用煤是由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褐煤。

2.3 工程水源

热源工程用水由大庆市供水公司中引水厂提供。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本工程设备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汽及采暖用汽,按母管制汽水系统配备。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主要气象有关数据如下:

根据大庆气象站1957年~2004年累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如下:

累年平均气压 996.3hpa

累年平均气温 3.9℃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11.0℃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4℃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7.5℃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36.2℃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64%

累年平均降水量 429.6mm

累年平均风速 3.6m/s

累年最大风速 22.7m/s(风向 SW)

全年主导风向 NW

夏季主导风向 S

冬季主导风向 NW

3.2.2 厂区地质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分析,不考虑断裂对厂址稳定性的影响。场区地势平坦,厂址区域地壳稳定,适宜建厂。厂址区不存在滑坡、采空区等其它影响厂址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厂址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建筑地段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

该区土的最大冻结深度为 2200mm

3.2.3 厂区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厂址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当于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3.2.4 厂区海拔148.1米

3.2.5 煤质及灰成分分析:

由电厂在煤矿采样,并经西安热工研究院燃料与燃烧试验室检验分析

项 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质

校核煤质

全水分

Mt

%

23.2

21.4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14.45

13.1

收到基灰分

Aar

%

7.53

5.51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47.45

42.82

收到基碳

Car

%

52.74

55.38

收到基氢

Har

%

4.02

3.83

收到基氮

Nar

%

1.12

0.62

收到基氧

Oar

%

11.17

13.12

全硫

St,ar

%

0.22

0.14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Qgr,ar

MJ/kg

21.51

21.72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MJ/kg

20.15

20.44

3.2.6 水源及水质

水源引用:大庆市供水公司中引水厂取样地点:中引水厂出口。

3.2.7电源

招标方提供电源

★3.3 安装运行条件

3.3.1 每台锅炉除尘方式采用三电场电除尘器。

3.3.2 除灰方式采用正压气力除灰,控制方式:程序控制,在锅炉DCS操作,仓泵运行方式为就地手动、远程手动、远程自动三种运行方式。

3.3.3 压缩气源采用两台螺杆式空压机供气(一运一备)。

3.3.4 锅炉投产后干除灰系统第一年内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000小时,以后年运行小时要求大于8000小时。

3.3.5 3座灰库容量为:1000m3

★3.4 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循环流化床锅炉

数量:2台

最大连续蒸发量(不包括自用汽): 35 t/h

过热器出口额定蒸汽压力: 1.6MPa(g)

过热器出口额定蒸汽温度: 350℃

排烟温度:≯145℃

锅炉设计效率(给水温度为104℃): >85%

除尘效率:≮99.2%

3.5设计、制造、安装标准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钢制压力容器(GB150-89)

正压浓相气力除灰系统(JB/T8470-96)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规程(DL/T5142-2002)

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设计技术规定(SDGJ59-84)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11920-98)

低压电器电控设备(GB4720-84)

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屏(台)通用技术条件(JB616-84)

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IEC144)

可编程仪器的数字接口(ANSI488)

仪表回路图(ISA-55.4)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NEMA-ICS4)

工业控制装置及系统的外壳(NEMA-ICS6)

★4.技术要求

4.1总则

4.1.1原始技术参数:

物料:粉煤灰 粒度:200目

物料温度: ≤150℃

物料堆积比重:0.75t/m3

1台35t/h锅炉,最大输送量:2t/h

最大输送距离:几何距离130米,当量距离暂按100米设计。

4.1.2气力输送系统工艺流程:

除尘器灰斗 →手动插板阀 →补偿器→气动进料阀 →仓泵 →气动出料阀→输料管道 →灰库。

4.2系统配置

4.2.1每台炉采用单室三电场电除尘器,每个电场设置1个灰斗。每个灰斗下配一台输灰仓泵, 2台炉共6台仓泵组成2个输送系统,每台炉单独运行,不会相互影响。

4.2.2输料系统管道的配置:

每台炉3台仓泵,用1根输料管,直管段采用耐磨无缝钢管;弯管采用大曲率半径耐磨弯管。系统设计中,沿途输料管的膨胀量由直通型伸缩节补偿,直线管道设伸缩节沿途输料管设支撑架。

4.3.3 招标方设置安装3座钢灰库,灰库有效容积1000m3;投标方负责每座灰库,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压力释放阀;库底设置卸料装置,包括高低料位计、气化板、手动蝶阀、气动蝶阀、干灰散装机等设备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

4.2.3系统运行方式

仓泵运行方式为就地手动、远程手动、远程自动三种运行方式。

●自动模式:根据料位或定时出料,控制系统根据设定的控制模式自动运行,无需人工干预。

●手动模式:手动模式分为就地手动和远程手动,就地手动在现场控制箱上对就地设备和阀门实行启停操作,远程手动在锅炉主控DCS计算机上进行手动软操作来控制阀门开关。

●正常工作时,仓泵在程控方式下,自动控制仓泵的运行及故障报警。运行时,不需要人工干预,依据设定的工作程序自动运行。每个输送泵配置1台现场控制箱,就地控制仓泵的运行;在仓泵检修时,就地控制每个气动、电动阀门的开关。

4.2.4气源部分:

用于气力输送系统的压缩空气由厂家提供,配置后处理装置,以及相应的储气罐等。

输送用压缩空气品质: 仪用压缩空气品质:

含尘粒径:< 1μ 含尘粒径:< 1μ

含尘量: < 1mg/m3 含尘量: < 1mg/m3

含油量: < 3mg/m3 含油量: < 1mg/m3

含水量:压力露点≤-20℃ 含水量:压力露点≤-20℃

4.3 系统设计的主要技术数据:(投标方填写)

系统出力: t/h

料气比: kg/kg

耗气量:

每台炉仓泵平均输送用气量: m3/min

每台炉仓泵峰值输送用气量: m3/min

每台炉仓泵仪用空气量: m3/min

2台炉仓泵总用气量: m3/min

输送管道压力: Mpa

输送空气母管压力: MPa

速度:

输送管初始流速:m/s

输送管终端流速:m/s

4.4 技术要求

4.4.1 除灰系统采用正压气力输送系统,配有一运一备空气压缩机、仓泵及1000立米钢灰仓(招标方负责灰库建设,投标方负责灰库的所有附属设备),输送距离100米,除灰系统就地手动、远程自动、远程手动3种运行方式。

4.4.2 除灰系统设计、制造及安装包括以下子系统(但不限于此)

1. 除尘器干除灰处理系统包括仓泵(压力输送装置)、气力输送管道、管路切换阀、管道伸缩节、管道吹堵装置等。

2. 输送、控制用空压机及空气净化系统采用母管制供气系统;输送用16MnDR储气罐不低于10立米1台;除灰控制用不锈钢储气罐不低于1.5立米1台。

3. 除尘器灰斗和灰库气化风系统包括灰斗气化风机、空气加热器等设备。两台炉共设2台气化风机,气化风出口风经电加热器加热后供至两台炉灰斗及灰库库底气化装置等设备和附件。

4.灰库底卸料系统在灰库的库底,分别设置一个设干灰卸料装置,供干灰罐车进行综合利用。

4.4.3 设3座容积为1000m3的灰库,灰库库底设有气化装置;库顶设布袋除尘器、压力真空释放阀、人孔门等设备。

4.4.4 干除灰处理系统设计基本要求

1. 本技术规范书描述了该工程正压浓相气力除灰系统的基本工艺流程和基本原则,投标方须根据自己所供系统的特点和性能要求对本工程干除灰处理系统进行详细的、完整的设计,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2. 干除灰处理系统的设计、工艺、设备和系统应是先进可靠、质量保证的技术,并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条例;所采用的系统和设备应成熟;任何带有试制性的系统和设备应予以排除;投标方提供的干除灰处理系统的设计和文件应满足本规范书各章节所述的技术要求。

3. 投标方至少设计和制造过类似本工程的锅炉或更大容量锅炉的干除灰设备及干除灰处理系统,并具有至少2年的成功运行经验。成功的运行经验是指在设计负荷下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可用率。

4. 干除灰处理系统的保证寿命应在10年以上,并且有快速启动和满足负荷变化的能力。

5. 干除灰处理系统的可用率要满足机组年运行小时不少于100%负荷运行8000小时的要求。

6. 投标方所供设备的总要求

(1)所有设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以便安全地持续运行,满足所有工况下的功能而不产生过度的应力、磨损、振动、腐蚀、老化和其他运行问题。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并有可靠的设计,所组成的部件如认为带有试制性质的将不予接受。设备部件的制造过程应是高技术的,加工准确并有良好的光洁度、合适的公差配合。易于磨损、腐蚀或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或更换的部件应易于得到,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安装或维修时便于起吊或搬运的措施如吊耳、环形螺栓等应装在所有的重型部件上。

(2)所用的材料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并应是新的和优质的,使维修工作量最少。铸件和锻件应符合材料规范,无裂纹和有害的缺陷。

(3)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必须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包括必要的处理、检验和试验。

(4)机械部件及其组件或局部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5)经双方磋商和议定,某些机械应进行性能试验并记录其结果。

(6)每个零件内部应消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消除所有疏松的轧屑、锈皮、油脂等。

4.4.5 工艺系统的技术要求

(1)干除灰处理系统必须能安全可靠地将电除尘器灰斗内的灰输送到本工程灰库。在灰库库顶的输灰管道上设有气动管路切换阀,通过该阀门可以将灰输送到每个灰库。

(2)输灰管道配置要求:每台炉除尘器下设1条输灰管道将灰送往灰库。

(3)每台炉配一套输灰系统,两台炉两套输灰系统能同时运行也能单独运行,两套输灰系统在任何时候不互相影响,并能保证出力;灰气比:≥30。

(4)每台炉的输灰系统在连续运行方式下的出力要求如下:

每台炉除尘器下灰的输送系统的设计最低出力为:2t/h。投标方可根据自己系统的特点,结合系统运行方式(连续或间断),提出合适的气力输送出力,但不得低于上述要求。

(5)干除灰处理系统应能按就地/远程方式运行,运行方式为自动、软手动和就地三种方式。当运行设备故障,备用设备应能根据控制指令自动投入。同时在运行过程中仓泵故障,或其它特殊情况,应能越过故障处继续运行或改变运行方式。

(6)系统中应有噪音控制措施。在自由空间离设备外壳1.5米和离地面1.5米处的噪音,应在85dB(A)级以下。

(7)干除灰处理系统的功能及要求

投标方应根据系统特点和规范要求对该子系统进行完整的系统设计,以达到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仓泵的配置是按照在每个灰斗下装一台仓泵考虑,仓泵的选型应根据系统的出力、进出料阀开关的频次、输送时的组态等综合考虑,合理选定。

仓泵与灰斗之间要考虑补偿因灰斗在冷热两种状态下产生的伸缩量。

在每个灰斗下仓泵进口需设一手动插板门以便检修进料阀及仓泵;手动插板门与仓泵进料阀之间设一伸缩膨胀节,以吸收灰斗的热位移。

每台仓泵应包括进料阀、出料阀、进气阀、排气阀、管道、阀门等满足运行的全套附件。

仓泵的出力必须和气力输送系统要求的出力相适应,保证工作安全可靠。

仓泵应按0.8Mpa的设计压力设计,出厂前应按压力容器标准检验。

在仓泵的出料阀出口与输送管道之间应提供一个插板或隔离装置,以便在系统运行时对故障的压力输送装置进行维修。

仓泵所配的阀门动作要可靠、灵活、维修方便。闸板及密封圈应为耐磨材料制成。

电除尘器灰斗下法兰标高暂定为3m,在除尘器灰斗下手动闸板、膨胀节、进料阀、仓泵等设备,要求投标方根据所供设备的布置情况设计该平台布置方案图。投标方负责该子系统中一电场设备、管道、支吊架、阀门、伸缩节及其他附件的供货。其中仓泵的进、出料阀、仓泵排气阀应采用优质耐磨产品,要求阀门整体在18个月内不需要检修。

(8)除尘器灰斗气化风系统设计的功能及要求

除尘器灰斗的气化风由灰斗气化风机提供,空气经电加热器加热至所需的温度后进入安装在除尘器灰斗内的气化板,使灰斗内的灰处于流态化状态。

该子系统包括灰斗气化风机、空气电加热器等设备。

除尘器灰斗气化风系统由投标方进行详细的设计,同时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设备、管道、阀门等的选型参数。

气化风机和电加热器等设备安装在压缩机室,该设备及管路由投标方设计选型并供货。

要求投标方在投标书中提供该子系统的系统图、(P&ID图)、设备清单、所有设备、阀门和管道的技术要求和选型参数。

(9)库顶卸料、排气系统的功能及要求

a.在每座灰库的库顶上安装一台布袋除尘器,库顶布袋除尘器的设计应能连续地、百分之百地处理所有进入灰库的空气量。

b.布袋除尘器的出力除了考虑全厂气力输送系统的气量外还应考虑下列气量:

·灰库气化装置排出的空气量

·库底卸干灰时排入灰库的空气量

c.布袋除尘器应带有自动程序脉冲空气吹扫装置,其过滤效率不低于99.9%,由它净化后的空气直接排入大气。

e.布袋除尘器的过滤风速应小于0.8m/min

f.布袋除尘器应有必要的全套控制仪表、阀门、过滤器部件、配管电磁阀、支撑结构、平台、扶梯及排气风机等附件。

g.布袋除尘器应为脉冲反吹、净气室顶抽袋式。

h.布袋除尘器应配有必要的监测控制装置,如压差、滤袋破损等。

i.布袋除尘器的结构能够确保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

j.布袋除尘器排尘浓度应不大于50 mg/m3

k.滤袋、龙骨应有足够的柔韧性和强度,以避免使用过程中脆裂和变形。滤袋使用寿命不小于10000 h;

l.滤袋材料要求能防静电而且检修时能用水冲洗,耐温不小于150 ℃

m.所用电磁阀均采用进口优质产品,并推荐三家以上(分项报价)供招标方选择,电磁阀的使用寿命在500000次以上;

n.布袋反吹清扫系统应自动、有效。

o.反吹清扫系统必须具备在过滤器处于工作状态下连续工作的能力。

p.布袋除尘器的控制系统应使布袋在允许的压差下运行,并有压差报警。

r.投标商应提供布袋除尘器脉冲吹扫和气动阀门所需的压缩空气用量和参数。

s.要求每套布袋除尘装置设一防护外罩。

t.布袋除尘器全部由投标方设计并供货。

u.每座灰库设一台压力真空释放阀,该设备由投标方设计选型并供货。

v.库顶输灰管道上需设有气动切换阀,可将两台炉的灰输送至3座灰库中.

W投标方除了负责上述设备的设计选型和供货外,还要负责其供货范围内有关管道、阀门、附件及其安装材料等的供货及安装。

x.投标方随同标书提出该系统的系统图,所有设备规范及清单。

(10)库底卸料系统的设计

在每座灰库的库底,设置二个干灰排放口:

1)干灰排放口,其下依次装设手动插板门、气动插板门和干灰卸料装置,供干灰罐车装干灰用。

2)每套干灰卸料装置的设计出力为100t/h。

3)投标方在投标书中提供该子系统的系统图,提供所有设备的技术要求和选型参数。

(11)投标方要对整个干除灰处理系统设计的完整性负责,虽然其中部分设备和系统不在投标方的供货范围,但是,这些设备和系统是由投标方负责设计,招标方根据投标方的技术要求择优采购的,是在投标方的技术要求条件下进行的,因此投标方应保证整个系统的完整性、可靠性。对于由招标方自行采购部分,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必须详细、准确,能保证干除灰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技术要求必须用系统图(P&ID图)和文字说明提供,设备规格、设备运行台数、设备备用台数、设备控制要求等必须详细、准确。若提供的数据有缺项和错误以至影响系统的安全运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4.4.6投标方对气力输送系统中的所有分包与外购的设备由招标方确认。

4.4.7管道、耐磨弯头及阀门

a.提供的各种管道、耐磨弯头及阀门应有长的使用寿命(管道、耐磨弯头在12000小时内不能出现漏灰现象),请投标商在投标书中分别列出各种管道、耐磨弯头及阀门的使用寿命。

b.投标商提供的各种管道、耐磨弯头及阀门应满足干除灰处理系统安全、正常、自动的运行。

4.4.7 仪表及控制

4.4.7.1 投标方应对其所供热控仪表设备(元件)包括每一块压力表、温度表、仪表阀门等提供相关的资料。提供的资料要齐全,并要详细说明其规格、用途、安装地点及制造厂家。所有仪表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4.4.7.2 随设备所供的就地仪表和检测元件必须符合国际标准,不选用国家宣布的淘汰产品,热控测量元件的选择应符合监视控制系统的要求,并根据安装地点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尘、防腐蚀的有关要求。

4.4.7.3 所有同类型的仪表、控制设备、应尽可能采用同一制造厂的产品,以确保机组自动化系统的完整性,减少仪表控制设备的品种和备品备件的数量。

4.4.7.4 就地压力表采用不锈钢材质。就地温度计要求采用万向型可抽芯双金属温度计,不得采用水银温度计。就地液位测量,要求采用磁翻板液位计,不得采用玻璃管液位计。就地双金属温度计、就地压力表表盘尺寸均为¢150,压力表精度为1.5级。选用灰库料位计必须通过招标方确认。

4.4.7.5 所供的仪表、控制设备按优质三家产品报价并列出详细清单,最终招标方确认。投标方保证其所供热控设备的可靠性。

4.4.7.6 配供的测量仪表(压力表,液位计等)均配供安装附件(一次门、二次门、排污门、导管、仪表接头等),仪表阀门、导管材质应为1Cr18Ni9Ti。

4.4.7.7配供的控制盘、柜应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环境保护,即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能耐高低温以及支撑结构的振动,厚度应不小于2mm。控制盘、柜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应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表端正光滑。防护等级为IP56。

4.4.7.8 控制盘、柜内主要电气元件:接触器选用施耐德产品,配电回路保护元件采用施耐德(梅兰日兰)空气开关,操作按钮、开关、信号灯选用施耐德产品

4.4.7.9 投标方应提供足够的资料以说明对本工程气力除灰系统的控制要求、控制方式及联锁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条件和数据,每个子系统的运行步序、联锁条件(包括原理框图)等。投标方还提供详细的系统运行参数等。投标方还提供详细的系统运行参数(包括气力输灰系统各运行参数的报警值和联锁保护动作值)、测点布置要求等。

4.4.7.10气力除灰系统进入锅炉DCS控制系统。(库顶布袋除尘器处除外)。气力除灰系统热工检测点的设置应满足DCS远方操作、监视、控制及工艺的要求。投标方应对在气力除灰系统设置的检测仪表(如灰库、仓泵料位计,料位开关等)提出安装方式及接口要求,供招标方参考。投标方应提供气力除灰系统的保护逻辑框图,I/O清单等,仪表检测系统图,仪表和一次元件清单(建议),参数测量设定值,运行说明等作为招标方设计的依据。投标方应提供气力除灰系统判断堵灰设备及自动排灰处理方案。

4.4.7.11投标方应根据工艺系统所发生的气动阀门配置适合的就地控制箱或电磁阀箱。至少包括下列控制箱柜(不限于此):

1. 输送用气系统气动阀门就地控制箱(电磁阀箱);

2. 布袋除尘器灰斗下仓泵系统气动阀门就地控制箱(电磁阀箱);

3. 库顶卸料、排气系统气动阀门就地控制箱(电磁阀箱);

4. 灰库、灰斗气化风机出口阀门就地控制箱(电磁阀箱);

5. 灰库库底气化槽进气阀就地控制箱(电磁阀箱);

6. 库底卸料系统就地控制箱等。

7.灰斗进出口气动阀门应有开关到位开关量信号反馈到控制系统,以满足状态指示及控制要求。

8、各就地控制箱必须留有与控制系统的连接接口,满足控制系统远方操作要求。

电磁阀选用进口电磁阀,工作电压等级为220VAC。电磁阀箱内配有总气管开关、气动三联件、气管、减压过滤器、针形阀等电磁阀配件。电磁阀柜内气源管路应采用¢8×1软管,气源总管路接口在电磁阀箱外。每个系统的电磁阀应放在一个或几个电磁阀箱内,箱上应绘有该设备的模拟流程图,电磁阀的操作开关电磁阀箱面板有手动操作电磁阀的开关及状态指示灯,应按该流程图中所示相应位置排列。开关指示灯选用Schneider公司低压电器产品。

5设计、供货与安装界限及接口

5.1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供电除尘器灰斗布置、灰库位置、除灰管线示意走向等必要的设计资料。在此基础上,投标方应根据本规范书和今后的合同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完成一整套气力除灰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验和各种服务。

这些工作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5.2 投标方负责从电除尘器灰斗下法兰出口至贮灰库入口、出口的一整套气力除灰系统的设计(不含钢灰库)。投标方为确保除灰系统的运行,应明确提出系统所需压缩空气的压力、流量及品质要求,并在其设计资料中得以体现。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全部设计资料并在澄清所有问题的基础上负责提供压力输送设备、输灰管道、支吊架的设计。

建(构)筑物的照明、采暖通风、上下水设备以及土建材料和土建施工的设计均由招标方完成。

5.3投标方应配合与气力输灰系统相关供货商的的技术与接口工作。

第二章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 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章的要求。本章中未提及,但在其他章节提及的仍属投标方供货范围。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投标方供货的阀门报三家国内知名生产厂家,最终由招标方确认。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炉所需。

2. 供货范围

2.1投标方应提供从电除尘器灰斗下法兰出口至贮灰库入口为止的全部除灰系统,包括所有压力输送设备、输送管道及弯头(设计)、连接件、阀门及气动装置等设备;包括输送管路防堵设施及相应的阀门管件和就地控制设备,在系统出现堵管故障时能实现自动吹堵功能的装置。

2.2灰斗气化系统:包括风机、加热器、气化板、阀门、管道、弯头、三通、法兰等;

2.3空气动力系统:空气储气罐出口管道、阀门等;

2.4 投标方应提供就地仪表(包括压力变送器、和就地地控制箱、电磁阀箱、电缆及桥架),整套控制系统。

2.5 投标方所供设备必须附带设备说明书、质量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2.6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6.1 投标方应提供所供设备再启动、调试期间和运行3年所需的备品、备件,并随报价书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清单。

2.6.2 投标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设备安装和维修专用工具,并提交专用工具清单,这些工具完全属于供货范围。

3.设备供货清单

3.1主设备供货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生产厂

备注

1

手动插板阀

300×300

2

方圆节

3

方圆节

4

软接头

5

软接头

6

仓泵LP1.0

7

仓泵LP0.5

8

主送进气组件

9

助吹气组件

10

管道切换阀

11

管道切换阀

备注:气路组件含专用止回阀、电动阀、手动阀、管件等。

3.2控制部分

序号

名称型号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生产厂

备注

1

仓泵控制柜

a. 程控设备

b. 继电器

c. 柜体

1

1控6

2

仓泵就地操作箱

a. 电磁阀(亚德克)

b. 操作开关

c. 显示灯

d.箱体

6

3

管道切换阀箱

d. 电磁阀(亚德克)

e. 操作开关

f. 显示灯

d.箱体

1

4

仓泵料位计

5

压力变送器

3.3灰库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生产厂

备注

1

布袋除尘器

2

压力释放阀

3

高、低料位计

无放射源核子料位计

4

气化板

5

手动蝶阀DN150

6

气动蝶阀DN150

7

干灰散装机

8

气化风机

9

电加热器

10

灰库设备连接材料

3.4 管道部分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生产厂

备注

1

无缝钢管

配套

2

无缝钢管

配套

3

90°耐磨弯管

4

90°耐磨弯管

5

进气钢管DN80

配套

6

进气钢管

配套

7

进气钢管

配套

8

管道安装辅材

配套

9

控制电缆

配套

10

控制电缆

配套

11

信号电缆

配套

12

电缆桥架

配套

3.5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第三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所有资料提供电子版光盘3份,图纸资料(8套/台,蓝图)但不限于此

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其中提供的资料(含图纸)须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图纸为AUTOCAD版,资料为Word文件。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技术协议签订后7天内给出全部施工图设计图纸资料和全部技术资料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图纸资料、安装和调试及运行用技术文件和随机提供的技术文件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招标方对以上四个方面技术文件提出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6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的交付进度应能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进度的要求。从技术协议签定之日起15天内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6套资料和图纸包括详细的系统设计、操作说明书、计算书,控制要求、阀门、管路的设计接口及设计界线等资料。

第四章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2天提供主要设备基础负荷资料,本工程于2009年7月20日投产运行,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此条件,在2009年4月1日6月20日内按照设备安装顺序分阶段到货。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工作。

第五章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工厂检验

1.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1.3 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 设备监造

2.1 监造主旨

2.1.1 监造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方式方法,就是要实行合同设备在整个制造过程中实现跟踪监督,把好质量关。使设备缺陷,特别是重大缺陷消除在出厂之前;同时要实现供货合同中关于设备的全新、先进可靠性的要求。保证达到各项安全、经济、技术指标。

2.1.2 督促和掌握制造进程,协调工作,保证交货期。

2.1.3 传达招标方与投标方双方信息,对各方要求及时通报,采取对策,尽快落实。

2.2 监造依据

2.2.1 根据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由招标方委托监造单位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监造代表按照以下监造依据进行监造。

2.2.2 招标方与投标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相关契约及双方认可的技术指标、技术条件和技术设计图纸。

2.2.3 合同中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无规定的,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2.3 监造方式

2.3.1 合同签订后,由招标方、投标方和监造单位共同签订《监造大纲》,按照监造大纲执行监造项目、内容及监造方式。

2.3.2投标方根据《监造大纲》编制该产品及主要零部件的监造工艺流程图。

2.3.3对于确定的检验点,投标方应提前10天电告通知招标方该检验项目进行的准确日期,若招标方人员不能按时抵达,投标方可转入下一工序不必等待。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7">1.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 服 务 计 划 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 注

职 称

人 数

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安装和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安装人员、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技术交底,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 注

职称

人数

1

2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人双方商定。

2.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3.1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供需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以解决技术接口问题。

3.2 在每次联络会前两周,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招标人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3.3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投标人、招标人双方商定。

设 计 联 络 计 划 表

序号

次 数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人 数

第七章 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技术规范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将技术部分的差异表列入本卷之中。

序号

技术规范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第八章 分包与外购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3家,由招标方最终确定分包厂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和业绩。

分 包 情 况 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产地

分包商名称

备注

第九章 大件部件情况

投标方应把超限的设备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部件

名称

长×宽×高

重 量

厂家

名称

货物

发运

地点

运输

方式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第三标段:锅炉空气压缩机设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从事相关生产或经营一年以上

2、具备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2类)及代理委托书等相应资质证书

3、提供2006年以来(含2006年)与本项目相同、相近或大于本项目采购规模的合同及验收报告;

4、技术文件

第一章 技术规范★1.总 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工程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空气压缩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及其设备供货规范,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指导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在本技术规范书工程内所描述的供货范围,都属投标方供货范围(但不局限于此)。投标方应负责提供锅炉配套辅机的整体设计、制造、指导安装、施工质量监督及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序号前标有★的条款为投标方必须遵循且不低于此规范。

1.3 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4 合同签订10天内,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由招标方确认。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2台套相同容量机组设备制造、安装、运行的成功经验。招标方如确认投标方所选用设备或材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方进行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需补充的设备要求,合同总价不变价。

1.8 本技术规范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一座热源锅炉房,本期装机容量为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2 燃料供应

热源工程用煤是由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褐煤。

2.3 工程水源

热源工程用水由大庆市供水公司中引水厂提供。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本工程设备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工程气力输灰配套设备。

设备安装位置:室内

设备运行方式:连续

冷却方式:水冷

2台套螺杆空气压缩机性能参数表

型 号

台数

2

冷却方式

水冷

吸气

状态

温度(℃)

32-40

压力 MPa(A)

0.1013

相对湿度 %

80

定压比热/定容比热

1.4

排气量/排气压力(m3/min / MPa)

10.0 / 0.85

主马达

型号

转速(rpm)

额定功率(kW)

防护等级

IP54

绝缘等级

F级

启动方式

Y- △启动

电压(V)/频率(Hz)

380 / 50

满载电流(A)

电机重量(Kg)

驱动方式

噪 音

≤ 80±2dB(A)

含油量(ppm)

≤ 3

后冷却器出口温度(℃)

≤ 环境温度+15

风扇

型 号

风量(m3/min)

功率(kW)

电压(V)/ 频率(Hz)

380 / 50

排气量控制方式

进气容调控制

安全阀设定压力(Mpa)

压缩机排气压力+0.1

润滑油量(升)

润滑油牌号

外型

尺寸

长度(mm)

宽度(mm)

高度(mm)

净重(Kg)

备注

空压机性能测试标准

ASME-PTC-9-1970

运转振动测试标准

VDI-2056

运转噪音测试标准

ISO-2151

海拔高度

< 1000

2台套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装置

设备名称

规 范

除灰用台数

备注

出力

压力

过滤精度

含油量

双螺杆空压机

10m3/min

0.8MP

2

微热再生干燥器

12 m3/min

0.8 MP

2

前(后)置过滤器

12 m3/min

0.8 MP

5μm

5mg/m3

2

精密除油器

12 m3/min

0.8 MP

0.01μm

0.05mg/m3

2

精密过滤器

12m3/min

0.8 MP

0.01μm

0.05mg/m3

2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主要气象有关数据如下:

根据大庆气象站1957年~2004年累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如下:

累年平均气压 996.3hpa

累年平均气温 3.9℃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11.0℃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4℃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7.5℃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36.2℃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64%

累年平均降水量 429.6mm

累年平均风速 3.6m/s

累年最大风速 22.7m/s(风向 SW)

全年主导风向 NW

夏季主导风向 S

冬季主导风向 NW

3.2.2 厂区地质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分析,不考虑断裂对厂址稳定性的影响。场区地势平坦,厂址区域地壳稳定,适宜建厂。厂址区不存在滑坡、采空区等其它影响厂址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厂址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建筑地段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该区土的最大冻结深度为 2200mm

3.2.3 厂区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厂址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当于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3.2.4 厂区海拔148.1米

★3.3 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装置安装运行条件

3.3.1 投标方应根据规范要求配置压缩空气系统,为输送粉煤灰、布袋除尘器滤袋吹扫和锅炉厂区域仪表和其它气动设备提供符合系统用气品质要求的压缩空气。

3.3.2 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设备为吸附式再生干燥器。空气干燥净化设备至少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吸附干燥塔、单向阀、程序控制器、气动阀、压力表、调节器、消音器、除油过滤器及除尘过滤器。

3.3.3 投标方所提供的空气干燥净化设备中的关键部件如滤芯、消声器等应采用质量优良产品。

3.3.4 空气干燥器应采用紧凑型整体箱式结构,并满足无基础安装的要求。空气干燥净化设备的面板应光洁、美观,采用优质金属板材制成,框架应有足够的强度, 以免在运输和运行中产生永久变形。空气干燥净化设备的除尘除油过滤器均采用悬挂式安装方式。

3.3.5 空气干燥净化设备必须能适应-10~45℃的环境温度;压力总损失≤0.05MPa,空气干燥净化设备允许空压机出口产生压力波动,也允许空压机的频繁启动,而不影响空气干燥器的性能。

3.3.6 空气干燥净化设备中的主要易损件如除尘过滤器滤芯、除油过滤器滤芯,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使用寿命不低于10000小时,吸附剂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使用寿命不低于25000小时,自动排水器应动作灵活、可靠。

3.3.7 投标方所供应的设备必须在设计上和制造上保证安全、连续和有效的运行,不发生任何变形、振动、腐蚀。

3.3.8 空气干燥净化设备应采取隔音,消声等降低噪声的措施。机组噪声:离设备外壳1m处,噪声应小于72dB(A)

3.3.9 吸附式干燥器再生气的排出应设有引至空气干燥器整体箱外的接口,以便用户可以把废气引出厂房外。

3.3.10 压缩空气过滤器组及设备都设有放空或放水阀,使用维护方便。

3.3.11 仪表和控制要求

3.3.11.1投标方应成套供应满足空气干燥净化设备启停与安全监视和经济运行所需的安装在本体范围内的就地仪表﹑一次检测元件或传感器,以及变送器或逻辑逻辑开关等一次监测仪表。投标方应完成一次监测仪表至微电脑控制装置的电缆连接。一次监测仪表必须使用技术上先进且动作灵活可靠的进口产品。

3.3.11.2随本体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应选用通用产品,并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所配套供应的仪表和控制设备的选型须经招标方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并应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

3.3.11.3配供的压力、差压仪表应配安装附件(仪表管路、管接头、仪表阀门等)。远传压力测点接口供至一次门。

3.3.11.4控制方式:组合式空气干燥器采用微电脑控制自动运行,外箱体上设有带背光的液晶显示触摸控制面板,可显示该设备各种运行参数并且能在面板上方便灵活的进行参数的设定。空气干燥器与招标方控制系统留有控制接口,以实现组合式空气干燥与空压机的联锁控制功能。锅炉DCS系统操作与监视功能。

3.3.11.5控制接口要求:投标方应提供满足联锁控制功能要求的接口信号清单,供招标方确认。接口信号可以来自微电脑控制装置的输入输出通道或直接来自现场一次监测仪表。接口信号模拟量采用4~20mA,开关量采用干接点。

3.3.11.6仪控设备选型原则

为尽可能达到全厂仪控设备的统一,减少备品备件的数量和种类,降低维护成本,设备选型拟做以下规定。设备的最后的选型由招标方确定。

1. 投标方提供的变送器、压力开关、差压开关、温度开关、流量开关、过程分析仪表等设备,应采用优质产品,设备选型由招标方确认。变送器限定在ROSEMOUNT 3051、EJA、HONEYWELL三家。

2. 投标方提供的电动/气动执行机构及电动门控制装置(如果有)、电磁阀、控制开关和控制继电器等,应采用进口优质产品。

3. 投标方提供的PLC采用欧姆龙或AB公司的进口优质产品,设备选型由招标方确认。

3.3.12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设备整机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不包括易损件),易损件寿命大于8000小时。

4.水冷式螺杆压缩机技术条件

4..1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应具有振动小、噪音低、效率高,它同附属设备一起,安装在底架上组成一个动力、控制为一体的完整空气压缩机箱式机组。

4..2 空气压缩机本体为直接传动式,以一联轴器将电动机与主机连接在一起,固定安装于空气压缩机房。

4..3 空压机的油气筒上应装有油位指示计、泄油阀、安全阀、泄放阀、压力维持阀、热控制阀、压力表等。安全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4..4 为保证空气压缩机安全、可靠运行,而且应有控制排气温度、机组振动及防止空压机转子反转等的措施。

4..5 水分离器下方调节阀后,装设自动泄水器,自动排出水分离器内所聚之冷凝水。

4..6 经空压机压缩、油分离器分离、后部冷却器冷却及水分离器分离后,压缩空气的最大总含油量(包括油滴、悬浮粒子、油蒸汽)为0.05mg/m3;油颗粒的大小控制在0.01μm以下。

4..7 空压机应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降低噪声的措施。

4..8 由投标方提出空压机润滑油推荐用油及规范。

4..9 由投标方提出润滑油使用注意事项及设备运行,维护要求。

4..10 空压机必须有一条接地线至地上,防止因漏电而造成危险。空压机应防止漏水、漏气、漏油。

4..11空压机轴承寿命不小于50000小时,主机寿命30年。

4..12当空气压缩机进空气温度不高于30℃、排气压力不低于0.8MPa(g)时,空气压缩机出力应不小于20m3/min。

4..13空气压缩机入口应装设效率高的空气滤清器或组合式消声过滤器,并保证空气通过过滤器的最大流速不大于1.0~1.3m/sec,压力损失为10~25mmH2O。

4.14在环境温度不超过40℃,空气压缩机能正常运行。空气压缩机润滑油的回油温度不超过70℃

4..16 机组自控

4.16.1 机组的保护及控制,包括压缩机的启动条件联锁和压缩机运行过程中,排气压力、温度等进行自动保护及故障显示。

4..16.2 控制要求

a) 投标方应随每台空压机提供一套完整的仪表控制系统,包括一次元件、控制装置及其附属设备。一次元件(包括开关量仪表)必须符合国标计量标准。

b) 投标方应提供标有测点的工艺系统图并列出与之对应的一次元件及控制设备详细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型式、规范及生产厂家)投标方应提供空压机监视测点正常值范围,保护及报警定值。

c) 就地、远传温度计测量选用Pt100。

d) 空压机站按照就地、远操两种方式设计,每台空压机自身的启/停、联锁控制应由投标方提供的控制系统完成,#1、2空压机之间的联锁切换功能由机组的分散控制系统(DCS)完成。投标方提供的控制系统设计方案应为DCS提供满足远方监视、控制的接口。接口点在投标方控制箱的端子排上,接口信号型式:模拟量为4~20mADC。开关量为无源干接点,接点容量230VAC,5A,220VDC,3A

投标方的控制系统应能向锅炉DCS控制系统送出下列硬接线信号:

空压机运行状态(干接点)

空压机停运状态(干接点)

空压机出口空气压力(4-20 mADC)

空压机出口空气温度(4-20 mADC)

空压机故障跳闸(干接点)

空压机远方/就地控制状态(干接点)

(2) 投标方的控制系统应能接受下列远方控制硬接线信号:

启动空压机(干接点)

停空压机(干接点)

选择为备用(干接点)

e) 投标方控制柜至DCS系统间的电缆供货和接线设计工作由投标方负责及安装。

4.26.17 电动机采用全封闭、风冷(TEFC)型式,并与空压机设备、运行方式和维修要求相适应。

5. 质量保证及试验

设备产品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应遵照的标准

5.1.设备规程及产品标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3)GB/T13278一般螺杆空气压缩机的技术条件

(4)空压机性能测试标准:ASME-PTC-9-1970(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标准)

(5)运转振动测试标准:VDI-2056(德国工程师协会标准)

(6)运转噪声测试标准:ISO-2151(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7)GBJ29-90《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8) GB151钢制管壳式换热器

(9)JB/2159产品图样及其主要设计文件的完整性

(10)GB755-87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11)GB4942-85 电机外壳分级

(12)GB1032-85 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

5.2材料标准

ZBJ72016 容积式压缩机用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

GB9439 灰铸铁件

GB1348 球墨铸铁件

JB4700 压力容器法兰分类与技术条件

5.3制造标准

JB/T4709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452 弹簧式安全阀技术条件

GBJ78《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JB8产品铭牌

5.4质量检验标准

GB3853 一般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

GB4980 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

GB7022 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

JB2747 容积式压缩机噪声测量标准

5.5油漆、包装、运输

JB2759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设备性能保证

供方应有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工作符合本规范书规定的要求,其中包括对转包合同的产品和服务工作。

在设备生产制造之前,供方应提交一份制造阶段将要进行检查试验的内容报告,使需方有所了解并对其进行见证。

对设备或材料有影响的一切制造、加工工序、试验和检查操作,都要接受供方或需方检察员的监督。

对于设备在制造、加工和试验过程中不符合规程或标准的所有偏差,必须要有文件记录,并且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供方应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括主要外购件):表示全部设备和材料的供应是根据本规范书的要求和认可的误差。

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材料试验报告

电器设备试验报告

水压试验报告

性能试验报告

振动试验报告

压力容器制造厂商资料报告

设备和材料加工制造中误差的文件记录和认可记录

第二章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 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章的要求。本章中未提及,但在其他章节提及的仍属投标方供货范围。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投标方供货的阀门报三家国内知名生产厂家,最终由招标方确认。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炉所需。

2. 供货范围

投标方按照供货范围提供功能完整的压缩空气机及后处理设备各2套。包括但不限于此:

2.1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13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必备的备品备件(包括在设备总价中)及其清单。

2.14 投标方应提供推荐的备品备件明细表和价格表,以供招标方另外选购。

2.15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运行和检修用全部非常规和非标准的专用工具(如果有),并向招标方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及说明书。

2.16设备规范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压缩机主机

2

2

传动系统

联轴器

2

3

气量自动调节系统

进气阀组件

2

容量调节阀

2

4

电气系统

启动盘

2

仪表盘

2

PLC

2

计时器

2

5

油路系统

油过滤器

油细分离器

油滤压差开关

油细压差开关

热控阀

观油镜

油冷却器

油路管路

6

气路系统

空气过滤器

空滤压差开关

膨胀接头

压力维持阀

安全阀

三向电磁阀

梭动阀

压力变送器

泄放电磁阀

空气滤水杯

后冷却器

气水分离器

7

专用油

8

电动机

9

底盘、罩壳(包括地脚螺栓及其连接件)

10

冷凝水自动排放器

11

其他

压缩空气净化装置

设备名称

规 范

除灰用台数

备注

出力

压力

过滤精度

含油量

双螺杆空压机

10m3/min

0.8MP

2

微热再生干燥器

12 m3/min

0.8 MP

2

前(后)置过滤器

12 m3/min

0.8 MP

5μm

5mg/m3

2

精密除油器

12 m3/min

0.8 MP

0.01μm

0.05mg/m3

2

精密过滤器

12m3/min

0.8 MP

0.01μm

0.05mg/m3

2

专用工具(单台所需):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随机备品备件(单台所需):

锅炉各种规格受热面管提供不低于50米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第三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所有资料提供电子版光盘3份

1 下列图纸资料(10套/台,蓝图)但不限于此

空压机及后处理设备设计、安装总图及工艺系统流程图;

设备外形图;

压缩机基础图及荷重(含地震荷载);

设备规范表

进出接口和规范表

供货清单(各附件材质、规格、数量应分别列出)

空压机热工检测系统图、仪表清单、运行说明和连锁保护说明

性能试验和故障诊断方法、公式资料、测点清单及布置图

冷却水水阻力、温升、水量;

润滑油阻力、温升;

润滑油牌号;

空压机检修起吊重量,检修空间,尺寸要求;

随机所供的仪表清单(包括形式规范)、报警值、制造厂家等;

保护联锁要求;

控制装置内部接线及端子排出线图;

电源、功率参数、动力接线图;

空压机使用、维护说明书。

第四章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2天提供主要设备基础负荷资料,本工程于2009年7月20日投产运行,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此条件,在2009年4月1日至6月20日内按照设备安装顺序分阶段到货。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工作。

第五章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工厂检验

1.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1.3 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 设备监造

2.1 监造主旨

2.1.1 监造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方式方法,就是要实行合同设备在整个制造过程中实现跟踪监督,把好质量关。使设备缺陷,特别是重大缺陷消除在出厂之前;同时要实现供货合同中关于设备的全新、先进可靠性的要求。保证达到各项安全、经济、技术指标。

2.1.2 督促和掌握制造进程,协调工作,保证交货期。

2.1.3 传达招标方与投标方双方信息,对各方要求及时通报,采取对策,尽快落实。

2.2 监造依据

2.2.1 根据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由招标方委托监造单位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监造代表按照以下监造依据进行监造。

2.2.2 招标方与投标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相关契约及双方认可的技术指标、技术条件和技术设计图纸。

2.2.3 合同中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无规定的,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2.3 监造方式

2.3.1 合同签订后,由招标方、投标方和监造单位共同签订《监造大纲》,按照监造大纲执行监造项目、内容及监造方式。

2.3.2投标方根据《监造大纲》编制该产品及主要零部件的监造工艺流程图。

2.3.3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制造厂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制造厂复印3份,交用户代表和监造代表各1份。

2.4 监造内容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招标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必须接受。

对于确定的检验点,投标方应提前10天电告通知招标方该检验项目进行的准确日期,若招标方人员不能按时抵达,投标方可转入下一工序不必等待。

第六章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 服 务 计 划 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 注

职 称

人 数

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安装和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安装人员、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技术交底,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 注

职称

人数

1

2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人双方商定。

2.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3.1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供需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以解决技术接口问题。

3.2 在每次联络会前两周,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招标人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3.3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投标人、招标人双方商定。

设 计 联 络 计 划 表

序号

次 数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人 数

第七章 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技术规范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将技术部分的差异表列入本卷之中。

序号

技术规范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第八章 分包与外购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3家,由招标方最终确定分包厂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和业绩。

分 包 情 况 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产地

分包商名称

备注

第九章 大件部件情况

投标方应把超限的设备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部件

名称

长×宽×高

重 量

厂家

名称

货物

发运

地点

运输

方式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第四标段:锅炉输煤、除渣设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从事相关生产经营一年以上

2、具备省级以上输煤、除渣设备设计、制造等资质证书;

3、提供2006年以来(含2006年)与本项目相同、相近或大于本项目采购规模的合同及验收报告;

4、技术文件

第一章 技术规范★1.总 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工程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输煤、除渣系统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及其设备供货规范,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指导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在本技术规范书工程内所描述的供货范围,都属投标方供货范围(但不局限于此)。投标方应负责提供锅炉配套辅机的整体设计、制造、指导安装、施工质量监督及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序号前标有★的条款为投标方必须遵循且不低于此规范。

1.3 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4 合同签订10天内,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由招标方确认。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2台套相同容量机组设备制造、安装、运行的成功经验。招标方如确认投标方所选用设备或材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方进行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需补充的设备要求,合同总价不变价。

1.8 本技术规范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一座热源锅炉房,本期装机容量为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2 燃料供应

热源工程用煤是由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褐煤。

2.3 工程水源

热源工程用水由大庆市供水公司中引水厂提供。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本工程设备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建设锅炉配套附属设备。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主要气象有关数据如下:

根据大庆气象站1957年~2004年累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如下:

累年平均气压 996.3hpa

累年平均气温 3.9℃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11.0℃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4℃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7.5℃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36.2℃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64%

累年平均降水量 429.6mm

累年平均风速 3.6m/s

累年最大风速 22.7m/s(风向 SW)

全年主导风向 NW

夏季主导风向 S

冬季主导风向 NW

3.2.2 厂区地质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分析,不考虑断裂对厂址稳定性的影响。场区地势平坦,厂址区域地壳稳定,适宜建厂。厂址区不存在滑坡、采空区等其它影响厂址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厂址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建筑地段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该区土的最大冻结深度为 2200mm

3.2.3 厂区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厂址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当于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3.2.4 厂区海拔148.1米

3.2.5 煤质及灰成分分析:

煤质及灰元素分析表

在煤矿采样,并经西安热工研究院燃料与燃烧试验室检验分析,结果如表

项 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质

校核煤质

全水分

Mt

%

23.2

21.4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14.45

13.1

收到基灰分

Aar

%

7.53

5.51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47.45

42.82

收到基碳

Car

%

52.74

55.38

收到基氢

Har

%

4.02

3.83

收到基氮

Nar

%

1.12

0.62

收到基氧

Oar

%

11.17

13.12

全硫

St,ar

%

0.22

0.14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Qgr,ar

MJ/kg

21.51

21.72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MJ/kg

20.15

20.44

★3.3 设备规范

3.3.1输煤系统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往复式给煤机

K-1型Q=50t/h

入料粒度≤150mm

1

配套电机

380V ≤4kw

1

2

#1皮带输送机

TD75 B=500 Q=50t/h α=16o

V=1.25m/s L=58700mm

1

配套电机

380V ≤7.5kw

1

3

电磁除铁器

RCDB-5 B=500

1

带电控柜(含远传控制接口)

4

单轨行车

Q=1T H=4m

1

5

滚筒筛

GT1015型 Q=50t/h

入料粒度≤150mm

出料粒度≤10mm

1

配套电机

380V ≤3kw

1

7

摆锤式细粒破碎机

KX-50型 Q=50t/h

入料粒度≤150mm

出料粒度≤10mm

1

一级破碎

配套电机

380V ≤110kw

1

8

电动葫芦

Q=3T H=15m

起吊电机380V ≤4.5kw

1

行走电机380V ≤0.4kw

9

手拉葫芦及单轨行车

Q=3T H=6m

1

10

#2皮带输送机

TD75 B=500 Q=50t/h α=0o

V=1.25m/s L=6150mm

1

2.2kw

11

#3皮带输送机

TD75 B=500 Q=50t/h α=19o

V=1.25m/s L=78200mm

1

15kw

12

#4皮带输送机

TD75 B=500 Q=50t/h α=0o

V=1.25m/s L=26000mm

1

5.5kw

13

电动犁式卸料器

双侧 B=500 配套功率≤1.5kw

3

配电控箱

14

犁式卸料漏斗

双侧 B=500

3

配锁气器挡板

15

防偏斜皮带秤重给煤机

输送距离3000mm,Q=5t/h

B=500mm V=1.25m/s

4

配电控箱

配入口电动插板门

3.3.2除渣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温手动灰闸阀

Φ200

4

带反法兰

2

冷渣机

Q=2t/h进渣温度≤900℃

出渣温度≤100℃

台套

4

配套电机

380V ≤2.2kw

4

配电控箱

3

电站专用耐磨输灰埋刮板输送机

Q=6t/h输送距离28000mm

提升高度2220mm

1

配电控箱

4 输煤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4.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4.2 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所有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招标方欢迎投标方提供优于本规范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

4.3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4.4 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4.5 带式输送机的计算应参照《TD75型固定式带式输送机设计选用手册》中的计算方法进行。

4.6 在进行圆周驱动力及所需传动功率计算时,模拟摩擦系数按0.025计算,其余各摩擦阻力应按《DTII型固定式带式输送机设计选用手册》中提供摩擦阻力系数范围的上限值计算。带式输送机功率及张力计算时,其输送能力应按额定能力的125%考虑。

4.7 运输带张力计算必须同时满足胶带与滚筒间不打滑和保持胶带在两组承载托辊间保持垂度小于0.01。

4.8 投标方应按招标方的布置图提供满足本设备技术协议书的要求的设备。如招标方因系统设计变更需要对输送机布置图进行局部修改时,投标方应同意并进行相应部件的修改。带式输送机的供货范围应以招标方提供的设计院最终施工图为准。

4.9 滚筒

所有带式输送机的传动滚筒表面采用人字形胶层,改向滚筒表面采用平面胶层。传动滚筒表面胶层的形成方式为铸胶,改向滚筒表面胶层的形成方式为冷粘,所有包胶滚筒表面胶层应有合适的硬度值。

4.10托辊

1、 承载托辊采用三节辊式前倾式槽形托辊,直径89mm,槽角35°,其布置间距不大于1200mm;凸弧段托辊布置间距不大于600mm。每10组上托辊组中(不包括缓冲托辊组)连续装设2组(型式待定)上调心托辊组。

2、回程托辊采用平形托辊,直径89mm,其布置间距不大于3000mm,每隔10组回程托辊连续设2组摩擦下调心托辊。凸弧段下托辊布置间距不大于1500mm

3、托辊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0000小时,在寿命期内损坏率不得超过12%。

4、托辊的实际阻力系数(测试值)不得大于0.012。

4.11驱动装置采用硬齿面减速机及垂直装配型式。

4.12拉紧装置

带式输送机采用的拉紧装置所有部件原则上均在《TD75型固定式带式输送机设计选用手册》、《火力发电厂带式输送机运煤部件典型设计选用手册》所限定的范围内选择。拉紧行程按1.5%计算。拉紧装置的最大拉紧力应按重载启动工况计算确定。

4.13清扫装置

工作面清扫器采用合金橡胶型清扫器,2级清扫;非工作面清扫器采用合金清扫器。为了防止拉紧滚筒粘结,对垂直拉紧的带式输送机,在拉紧装置前增设一级合金非工作面清扫器。

4.14安全防护装置

4.15带式输送机中部支架运行通道侧均装设防护栏杆。

4.16所有外露的旋转、移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防护栅或防护栏杆。尾部滚筒应设护罩,拉紧装置支架外应设尾部装置安全遮栏;增面滚筒和垂直拉紧装置滚筒处也应设安全遮拦。

4.17支架

1、带式输送机的中部支架、头部支架、尾部支架、拉紧装置支架、传动装置支架等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原则上在《火力发电厂带式输送机运煤部件典型设计选用手册》(D-YM96)所限定的范围内选择,其制造误差不得超过有关标准的要求。对于特殊的非标准支架其结构形式应参照《火力发电厂带式输送机运煤部件典型设计选用手册》所采用的结构形式。

2、制造所使用的板材与型材必须选用优质钢材,并经过钢材喷丸预处理工艺处理。钢材的预处理等级为Sa21/2

3、支架焊接工艺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主要受拉的焊接部位应进行探伤检查。

4、对于装有犁式卸料器的C-8A.B,C-11A.B带式输送机,中部支架的支腿的布置不应与犁煤器锁器漏斗的配重发生干涉。

4.17导料槽

带式输送机的导料槽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导料槽均应在《火力发电厂带式输送机运煤部件典型设计选用手册》(D-YM96)所限定的范围内选择,其制造误差不得超过有关标准的要求。带式输送机导料槽总长暂按10米考虑,最终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

4.18胶带的选择应符合《TD75型固定式带式输送机设计选用手册》中的规定。胶带的最后确定应以设计院的施工图为准。

4.19电动设备及控制

皮带输送机运行要平稳、噪音小,采用电动滚筒装置,滚筒选用人字形胶面滚筒。电动滚筒装置防护等级IP54,绝缘等级F级,正常使用寿命不小于三年;电动滚筒和皮带摩擦系数为0.035,带式输送机在满载启动和停机时,最大瞬时张力,不得超过正常工作张力的1.5倍。供电电源:电压380V,50Hz。程序控制,锅炉DCS集中控制,就地设置事故按钮。

4.20噪声控制

设备运行的噪声应小于GB10595—89《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标准对噪声的要求。

4.21油漆

设备表面涂漆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输送机表面涂漆应符合GB10595—89《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的要求,除滚筒与托辊工作表面可涂一层面漆外,其余表面出厂前必须涂两层底漆一层面漆,安装后再涂最后-层面漆。面层油漆颜色在订货合同中确定。油漆应采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

4.22输煤系统依次布置为: 往复式给煤机、500mm带式输送机、滚筒筛、500mm带式输送机、摆锤可逆式细粒破碎机(粒度小于10mm)、500mm带式输送机、水平皮带机、除铁器、梨煤器、原煤斗、电动入口煤闸板、称重式防偏斜皮带给煤机。

4.23 输送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皮带机采用胶带输送机,拉紧形式为中间式拉紧;皮带使用温度为-30~180℃;采用阻燃抗老化型;皮带接头为热硫化接头

胶布厚度0.90mm/p;

胶带强度1000N/mm;

粘合强度符合如下要求:布层间≥4.50N/mm;覆盖层与布层间≥3.50N/mm;

延伸性能符合如下要求:

全厚度纵向拉断伸长率≥10%;

全厚度纵向参考力伸长率≤2.0%;

拉伸强度≥140kgf/cm2;

拉断伸长率≥350;

磨耗量0.8cm3/1.61km

老化后拉伸强度和扯断伸长率变化率为±25%;

厚度公差≤0.2;

宽度公差≤1%;

适合于东北地区四季环境变化。

4.24皮带输送机除设有跑偏自动调整托辊装置外,还设有皮带跑偏控制信号输出接口。整个皮带输送机实现变频调速。

4.25称重给煤机的电子皮带秤应采用全自动,连续计量,四托辊秤架式,安装在C-10A.B带式输送机中部机架上。输送机为DTII型带式输送机。电子皮带秤应包括必要的设备和仪表(传感器及仪表采用进口设备)。包括就地和远方的称重显示器和累加器。 电子皮带秤的精度为±0.25%,称重范围应为带式输送机额定出力的0-125%,约为0-6.5t/h。电子传感器应有完备的密封及温度补偿和过负载保护功能。该秤应有流量及累积量的显示装置,并安装在输煤控制室内。投标方应提供给煤机电子皮带秤校验装置及其校验和误差调整方法,该皮带秤应有结果打印功能并提供打印装置。供电电压为220V,供电频率为50Hz。控制方式为就地控制和远方集中程序控制。

5 除渣系统

5.1除渣系统采用冷渣机与刮板输送机的联合方式,两炉共用一台刮板除渣机,渣落密闭房内地面,采用装载机装车汽运至灰渣场;

5.2投标方应根据所需的输送能力,按国家统一标准确定、冷渣机、刮板除渣机的各部参数,采用国家统一标准。

5.3刮板除渣机

1、 本机按照GB10596.2-89制造。

2、 刮板除渣机落渣隔板为б=16mm 65Mn防磨板制作。

3、 刮板除渣机箱体板内衬б=12mm 16Mn防磨板(包括全部底板和两侧立板),使用沉头螺栓固定进行制造。

4、 刮板除渣机的尾部调整链条的装置为头部侧固定,向尾部顶来调整链条松紧。

5、 刮板除渣机的尾部调整装置的密封应在运行中不出现漏渣现象。

6、 上部箱体盖板的长度1000mm,相邻两块盖板之间的联接采用在两块盖板中间焊一个加强固定筋板上,在平面上加工出螺纹孔,盖板分别用螺栓固定在筋板上,保证箱体安装后表面光滑,并且方便安装和利于密封。

7、 在刮板除渣机头部的下煤口处下部的立板上(驱动电机相对的一侧)加装检修孔门,检修孔门的内壁应与箱体齐平,其设计应保证其密封性和拆装的方便性。

8、 刮板除渣机附带的技术资料应齐全,并保证其准确性。

9、 刮板除渣机本体颜色采用黑色

10、 刮板除渣机方圆节制作工艺良好,外观整洁,美观。

★5.4冷渣机

1. 冷渣机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均按中国国家有关标准为基础,并符合下列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但不限于此),同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2. 设备零部件均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并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易于磨损、磨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零部件均能拆卸、更换和修理。同型号设备之间的所有相同零部件,包括备用零部件应可互换。

3. 冷渣机及其配套设备应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及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及事故情况下必须的检测、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 冷渣机的设计应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压力、热应力、地震力以及冷渣机自重等同时作用。

5. 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便于拆卸。

6. 各转动件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润滑部位注入润滑油脂并设有日常添加油脂的注射孔,确保润滑充足。无油脂渗漏现象,轴承温度不大于65℃

7. 明确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动范围,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招标方有权在这一范围变更设计参数,而对本合同不应有商务影响。

8. 冷渣机筒体、螺旋片及进出料管应采用耐磨材料制作(性能不低于16Mn),高温段应选用1Gr18Ni9Ti。

9. 冷渣机的转子转动灵活、平稳、无异常噪音、震动。所有结合面应平整光滑。

10.冷渣机的机械加工及焊接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冷渣器本体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冷渣器连续运行时,易磨易损的碳纤维填料的使用寿命不低于12个月,冷渣器其它易损件的使用寿命不低于3年,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部件使用年限。

11.所有外购的配套设备及部件投标人应进行质量检验,并对其质量负全责。

12.各种运行工况下,冷渣机能适应连续或间断的运行方式,并保证运行良好,有较好的密封性能,并满足锅炉热膨胀的要求。

13.要求冷渣机结构设计密封紧凑,无泄漏。保证物料在冷渣机内有足够的停留时间。换热效率高,传动功率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

14.设备零部件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有良好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15.冷渣机的控制部分

(1)冷渣机的控制方式为就地操作加远方控制,同时远方需监控设备启停状态。采用变频控制进入DCS的方式,投标方应配供与之相匹配的三相异步交流电动机。冷渣机应满足在满载情况下能正常启动的要求,应设有变频控制装置并具有超压、超温、断水等报警保护措施。投标方应提供安装在冷渣机本体上的本体接线盒,以便信号连接出线。电动机应设有过载保护装置。

(2)冷渣机变频控制装置与DCS信号接口,至少包括DCS调速指令(4~20mA)、超压、超温、断水等报警开关,能向DCS送出无源干接点。投标方应提供安装在冷渣机本体上启停指令、各种状态及异常报警信号。

16.投标方应提供的下列图纸资料:

a. 冷渣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测点布置图

b. 冷渣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测控设备安装图

c. 冷渣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接线盒位置和其端子排出线图

d. 冷渣机和其配套部件启动、停止、联锁、保护控制的图(逻辑框图、电气原理接线图、电气安装接线图)

e. 配供测控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和样本。

f. 电源要求

★6控制部分

所有设备均采用程序控制,锅炉DCS集中控制,就地设置事故按钮。测量装置:压力、温度、流量、重量均采用就地和远传功能。

7 投标方应有确保产品和服务工作的规范和措施,其中包括外购件的质量保证措施。

8 整机的寿命20年以上,大修周期3年,小修周期18个月。

第二章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 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章的要求。本章中未提及,但在其他章节提及的仍属投标方供货范围。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投标方供货的阀门报三家国内知名生产厂家,最终由招标方确认。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炉所需。

2. 供货范围

投标方按照设备规范提供功能完整的输煤、除渣主辅设备。包括地脚和台座等但不限于此:

2.1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13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必备的备品备件(包括在设备总价中)及其清单。

2.14 投标方应提供推荐的备品备件明细表和价格表,以供招标方另外选购。

2.15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运行和检修用全部非常规和非标准的专用工具(如果有),并向招标方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及说明书。

专用工具(单台所需):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随机备品备件(单台所需):

锅炉各种规格受热面管提供不低于50米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第三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所有资料提供电子版光盘3份

★1 下列图纸资料(10套/台,蓝图)但不限于此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所有资料要求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根据工期的进度共分为四个阶段:技术协议中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协议签定后7天内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协议签订后配合工程设计阶段所需的技术资料;产品完成后提供的技术资料。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及时免费提供。

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方提供所有的设计技术资料电子文档3份,蓝图8份。所有图纸向招标方提供的图纸电子文件要求采用AUTOCAD2002/2004/2006,图纸绘制必须按比例出图。文字、表格文件要求采用Word、Excel软件。

1.8工程图纸意思表达完整,并且简洁、清楚、可行而不相混淆。设备制造图和安装图纸上的符号原则上采用电力行业标准符号,所有图纸上符号必须一致。

设计图纸应采用标准的A4、A3、A2、A1图幅。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在技术协议谈判阶段提供的资料应满足工程初设要求和设备基础土建设计要求。

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投标方及时提供满足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资料和图纸(具体清单招标方提出,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应于各阶段开始前一个月交付招标方。(具体清单招标方提出,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投标方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4.4 投标方提供设备的竣工图。

2.5 投标方需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试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证明。)

第四章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2天提供主要设备基础负荷资料,本工程于2009年7月20日投产运行,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此条件,在2009年4月1日6月20日内按照设备安装顺序分阶段到货。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设备设计、制造、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

第五章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工厂检验

1.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1.3 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 设备监造

2.1 监造主旨

2.1.1 监造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方式方法,就是要实行合同设备在整个制造过程中实现跟踪监督,把好质量关。使设备缺陷,特别是重大缺陷消除在出厂之前;同时要实现供货合同中关于设备的全新、先进可靠性的要求。保证达到各项安全、经济、技术指标。

2.1.2 督促和掌握制造进程,协调工作,保证交货期。

2.1.3 传达招标方与投标方双方信息,对各方要求及时通报,采取对策,尽快落实。

2.2 监造依据

2.2.1 根据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由招标方委托监造单位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监造代表按照以下监造依据进行监造。

2.2.2 招标方与投标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相关契约及双方认可的技术指标、技术条件和技术设计图纸。

2.2.3 合同中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无规定的,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2.3 监造方式

2.3.1 合同签订后,由招标方、投标方和监造单位共同签订《监造大纲》,按照监造大纲执行监造项目、内容及监造方式。

2.3.2投标方根据《监造大纲》编制该产品及主要零部件的监造工艺流程图。

2.3.3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制造厂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制造厂复印3份,交用户代表和监造代表各1份。

2.4 监造内容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招标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必须接受。

对于确定的检验点,投标方应提前10天电告通知招标方该检验项目进行的准确日期,若招标方人员不能按时抵达,投标方可转入下一工序不必等待。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 服 务 计 划 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 注

职 称

人 数

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安装和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安装人员、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技术交底,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 注

职称

人数

1

2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人双方商定。

2.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3.1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供需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以解决技术接口问题。

3.2 在每次联络会前两周,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招标人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3.3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投标人、招标人双方商定。

设 计 联 络 计 划 表

序号

次 数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人 数

第七章 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技术规范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将技术部分的差异表列入本卷之中。

序号

技术规范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第八章 分包与外购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3家,由招标方最终确定分包厂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和业绩。

分 包 情 况 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产地

分包商名称

备注

第九章 大件部件情况

投标方应把超限的设备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部件

名称

长×宽×高

重 量

厂家

名称

货物

发运

地点

运输

方式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第五标段:锅炉鼓、引风机设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从事相关生产经营一年以上

2、具备省级以上风机设备设计、制造等资质证书

3、提供2006年以来(含2006年)与本项目相同、相近或大于本项目采购规模的合同及验收报告;

4、技术文件

第一章 技术规范★1.总 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工程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鼓风机、引风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及其设备供货规范,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在本技术规范书工程内所描述的供货范围,都属投标方供货范围(但不局限于此)。投标方应负责提供锅炉配套辅机的整体设计、制造、安装指导、施工质量监督及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序号前标有★的条款为投标方必须遵循且不低于此规范。

1.3 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4 合同签订10天内,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由招标方确认。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2台套相同容量机组设备制造、安装、运行的成功经验。招标方如确认投标方所选用设备或材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方进行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需补充的设备要求,合同总价不变价。

1.8 本技术规范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一座热源锅炉房,本期装机容量为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2 燃料供应

热源工程用煤是由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褐煤。

2.3 工程水源

热源工程用水由大庆市供水公司中引水厂提供。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本工程设备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采暖锅炉配套使用。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主要气象有关数据如下:

根据大庆气象站1957年~2004年累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如下:

累年平均气压 996.3hpa

累年平均气温 3.9℃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11.0℃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4℃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7.5℃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36.2℃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64%

累年平均降水量 429.6mm

累年平均风速 3.6m/s

累年最大风速 22.7m/s(风向 SW)

全年主导风向 NW

夏季主导风向 S

冬季主导风向 NW

3.2.2 厂区地质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分析,不考虑断裂对厂址稳定性的影响。场区地势平坦,厂址区域地壳稳定,适宜建厂。厂址区不存在滑坡、采空区等其它影响厂址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厂址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建筑地段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该区土的最大冻结深度为 2200mm

3.2.3 厂区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厂址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当于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3.2.4 厂区海拔148.1米

★3.3 设备主要参数

3.3.1 设备名称:鼓风机、引风机

3.3.2型号:

3.3.3型式:离心式

3.3.4布置方式和布置位置:卧式、每台炉1台送风机和引风机,两台风机电动执行器水平对称布置。

3.3.5设计参数

3.3.5.1风机数量:每台锅炉1台鼓风机,1台引风机

3.3.5.2 风机输送介质:空气和烟气

3.3.5.3进口处介质温度:20/145℃

3.3.5.4风机参数

项 目

单位

数 值

鼓风机

引风机

风量

m3/h

53103~58255

85692~110772

风压

Pa

12389~12049

3393~2589

工作温度

常温

≤200

风机转速

r/min

1450

1450

风机旋向

左90o、右90o各一台

(供参考,待合同后确定)

左0o、右0o各一台

(供参考,待合同后确定)

风机效率(保证)

%

(由供方提供)

(由供方提供)

轴功率

kW

(由供方提供)

(由供方提供)

安装位置

室内

室内

电动机参考型号

功率

kW

≤250

≤132

电压

V

380

380

数量

2

2

控制方式

变频控制(招标方提供)

变频控制(招标方提供)

3.3.5.5安装形式:卧式 水平安装 两台对称 室内布置

3.1.5.6调节方式:变频调节

3.1.5.7润滑油箱冷却水水质:自来水

水温:设计值37℃

水压:~0.4MPa

3.1.5.8运行方式:在锅炉DCS系统操作,就地设有事故按钮。年运行小时数大于7500小时。

3.1.5.9进气方向:垂直

4. 技术条件

4.1 鼓、引风机均为离心式,风机与电机通过联轴器直连。

4.2 鼓、引风机的设计效率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4.3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这种使用要求。风机的风量、风压特性曲线必须在设备规范的要求范围内。

4.4 配套电动机由投标方选配,投标方在满足风机的风量、风压调节数值范围的情况下,在考虑一定的余量后,电机功率允许小于规范提供的数值,但投标方需提供书面的功率选用理由供招标方参数。所配电动机应满足:

4.4.1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偏差不超过5%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

4.4.2电动机应保证在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且能在厂用电消失至恢复3秒内各部分温升不超过6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

4.4.3电动机启动电流倍数不大于6.5倍额定电流。

4.4.4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其绝缘等级为F级,按B级绝缘温升考虑。

4.4.5电动机轴承使用寿命不少于3年。

4.4.6电动机应有标牌标圾其型号、容量、电压、电流、频率、转速、绝缘、转动方向、生产厂家、出厂年月日等。

4.5 风机整体寿命十五年,大修期为4年,小修期为1年;风机叶轮的使用寿命不低于50000小时。

4.6 在距设备外壳1米处,设备噪声不应超过85db。

4.7 风机轴承采用进口SKF产品设备,传动部振动精度≤5.6mm/s,轴瓦轴封采用机械迷宫密封。风机启动时间≤15s。风机的轴承使用保证连续运行不低于4万小时

4.8 风机、电动机使用钢结构公用机座。其机座设计、制造时应考虑风机减震垫的使用条件。

4.9 风机与电机的联轴器转动部分应加装保护罩。

4.10 风机的润滑、冷却部分设置必须安全可靠。

4.11 风机配置的调节风门转动灵活可靠。

4.12 对于易磨损件、易锈蚀件或其它易损坏的部件,或要求经常调整、检查与维修的部件,应能够接近且便于移动、更换与维护,所有这些部件应用合适的材料制造以使得维修工作量最小。对于需维修更换的部件应考虑便于起吊和装卸,投标方对此应提出有关检修空间、最大吊装重量等具体要求。

4.13 风机的叶轮、转子或其它可拆部件与同型密封风机应具有互换性。

4.14 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能在设备的检查、加润滑油和维护维修时便于进出。

4.15风机的全压-流量曲线在设计点和运行工况范围内必须平缓,并且由设计点或运行工况点到关闭点全压曲线应平滑上升。最大工况下风机的工作点应处在其正常特性曲线附近,不能过多的低于正常特性曲线。

4.16投标方应提供设备接口处所能或允许承受的最大外力及力矩。并按规定方向提出力和力矩示意图。

4.17设备及附属设施结构材料的选用,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及规范执行。对重要零部件的材料应向招标方提供化验分析报告的副本。

4.18设备制造的焊接应符合ASME标准或我国的相应标准要求,焊接件表面应进行清理,并保证焊透。

4.19叶轮应精心设计,并采用耐磨损和抗断裂的材料,叶轮表面应有足够的硬度,流道光滑。每个叶轮应做到平衡。所有转动部件必须装在一起做高速动平衡试验。

4.20风机轴为锻钢并有较高的精度,最大扰度小于0.02mm。轴套的设计应能防止在轴密封、轴瓦和其它易损件处的磨损和腐蚀。

4.21由于可能出现倒流,风机应能承受短期反转,其反转转速至少应等于额定转速。此时应保证风机、电动机等设备无任何损害。

4.22投标方应提供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名称及清单。

4.19.23投标方应指明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预期使用寿命、安装、启动、连续运转和维修推荐的备件最少数量清单,并指明其是库存项目,还是特殊项目。

4.24投标方应提供对设备安装、启动、运行维修及设备附件调整所需的独特的专用工具。

4.25设备到货时,其表面自理及油漆应完整,并应符合有关的设备表面及油漆标准。

4.26设备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投标方应提供设计、制造所遵循的规范和标准的名称。设计制造单位要提供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许可证明,设备供货要提供产品合格证。

4.27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国家在有亲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时,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供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4.28设备供货时,投标方提供该设备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产要零部件的材料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产品性能测试报告等。

4.29招标方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按验收标准进行必要的试验,试验标准和方式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在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投标方应派人到现场,指导试验,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格为止。

4.30在质保期内,因投标方原因而造成的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投标方应免费为招标方修理更换零部件。质保期后,投标方应长期有偿供应备品备件,如招标方有必要请投标方派人到现场服务时,投标方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服务。

4.31投标方配带全部所需的就地仪表。

4.32风机本体供货范围

1.风机壳体(包括轴承座)

2.叶轮

3.调节风门及出口挡板

4.驱动电动机

5.风机及电机之间联轴器及附件

6.风机、电机公用钢结构机座、地脚螺栓

7.鼓、引风机所需冷却水管道及阀门

8. 就地和远传测量装置包含温度、风压、风量等各2套

第二章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 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章的要求。本章中未提及,但在其他章节提及的仍属投标方供货范围。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投标方供货的电机、阀门报三家国内知名生产厂家,最终由招标方确认。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2. 供货范围

投标方的供货范围为提供功能完整的热源工程锅炉配套风机的主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此:

2.1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13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必备的备品备件(包括在设备总价中)及其清单。

2.14 投标方应提供推荐的备品备件明细表和价格表,以供招标方另外选购。

2.15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运行和检修用全部非常规和非标准的专用工具(如果有),并向招标方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及说明书。

设备供货清单(两台锅炉所需)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1

鼓风机

含底座、地脚、电机、进口调节挡板及出入口反向法兰,出口挡板

就地和远传测量装置包含温度、风压、风量等各2套

2台套

2

引风机

含底座、地脚、电机、进口调节挡板及出入口反向法兰,出口挡板

就地和远传测量装置包含温度、风压、风量等各2套

2台套

专用工具(单台所需):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随机备品备件(单台所需):

锅炉各种规格受热面管提供不低于50米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第三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所有资料提供电子版光盘2份

1 下列图纸资料(6套/台,蓝图)但不限于此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所有资料要求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根据工期的进度共分为四个阶段:技术协议中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协议签定后7天内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协议签订后配合工程设计阶段所需的技术资料;产品完成后提供的技术资料。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及时免费提供。

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方提供所有的设计技术资料电子文档3份,蓝图8份。所有图纸向招标方提供的图纸电子文件要求采用AUTOCAD2002/2004/2006,图纸绘制必须按比例出图。文字、表格文件要求采用Word、Excel软件。

1.8工程图纸意思表达完整,并且简洁、清楚、可行而不相混淆。设备制造图和安装图纸上的符号原则上采用电力行业标准符号,所有图纸上符号必须一致。

设计图纸应采用标准的A4、A3、A2、A1图幅。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在技术协议谈判阶段提供的资料应满足工程初设要求和设备基础土建设计要求。

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投标方及时提供满足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资料和图纸(具体清单招标方提出,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应于各阶段开始前一个月交付招标方。(具体清单招标方提出,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投标方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4.4 投标方提供设备的竣工图。

2.5 投标方需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试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证明。)

第四章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2天提供主要设备基础负荷资料,本工程于2009年7月20日投产运行,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此条件,在2009年4月1日6月20日内按照设备安装顺序分阶段到货。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设备设计、制造、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

第五章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工厂检验

1.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1.3 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 设备监造

2.1 监造主旨

2.1.1 监造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方式方法,就是要实行合同设备在整个制造过程中实现跟踪监督,把好质量关。使设备缺陷,特别是重大缺陷消除在出厂之前;同时要实现供货合同中关于设备的全新、先进可靠性的要求。保证达到各项安全、经济、技术指标。

2.1.2 督促和掌握制造进程,协调工作,保证交货期。

2.1.3 传达招标方与投标方双方信息,对各方要求及时通报,采取对策,尽快落实。

2.2 监造依据

2.2.1 根据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由招标方委托监造单位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监造代表按照以下监造依据进行监造。

2.2.2 招标方与投标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相关契约及双方认可的技术指标、技术条件和技术设计图纸。

2.2.3 合同中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无规定的,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2.3 监造方式

2.3.1 合同签订后,由招标方、投标方和监造单位共同签订《监造大纲》,按照监造大纲执行监造项目、内容及监造方式。

2.3.2投标方根据《监造大纲》编制该产品及主要零部件的监造工艺流程图。

2.3.3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制造厂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制造厂复印3份,交用户代表和监造代表各1份。

2.4 监造内容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招标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必须接受。

对于确定的检验点,投标方应提前10天电告通知招标方该检验项目进行的准确日期,若招标方人员不能按时抵达,投标方可转入下一工序不必等待。

第六章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 服 务 计 划 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 注

职 称

人 数

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安装和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安装人员、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技术交底,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 注

职称

人数

1

2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人双方商定。

2.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3.1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供需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以解决技术接口问题。

3.2 在每次联络会前两周,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招标人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3.3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投标人、招标人双方商定。

设 计 联 络 计 划 表

序号

次 数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人 数

第七章 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技术规范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将技术部分的差异表列入本卷之中。

序号

技术规范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第八章 分包与外购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3家,由招标方最终确定分包厂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和业绩。

分 包 情 况 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产地

分包商名称

备注

第九章 大件部件情况

投标方应把超限的设备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部件

名称

长×宽×高

重 量

厂家

名称

货物

发运

地点

运输

方式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第六标段:锅炉水泵和消防设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从事相关生产经营一年以上

2、具备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消防相应资质证书;

3、提供2006年以来(含2006年)与本项目相同、相近或大于本项目采购规模的合同及验收报告;

4、技术文件

第一章 技术规范★1.总 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工程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系统给水泵、水泵、消防泵等附属设备的设计及其设备供货规范,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在本技术规范书工程内所描述的供货范围,都属投标方供货范围(但不局限于此)。投标方应负责提供锅炉配套辅机的整体设计、制造、指导安装、施工质量监督及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序号前标有★的条款为投标方必须遵循且不低于此规范。

1.3 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4 合同签订10天内,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由招标方确认。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2台套相同容量机组设备制造、安装、运行的成功经验。招标方如确认投标方所选用设备或材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方进行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需补充的设备要求,合同总价不变价。

1.8 本技术规范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一座热源锅炉房,本期装机容量为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2 燃料供应

热源工程用煤是由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褐煤。

2.3 工程水源

热源工程用水由大庆市供水公司中引水厂提供。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本工程设备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建设锅炉配套泵及消防系统配备。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主要气象有关数据如下:

根据大庆气象站1957年~2004年累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如下:

累年平均气压 996.3hpa

累年平均气温 3.9℃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11.0℃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4℃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7.5℃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36.2℃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64%

累年平均降水量 429.6mm

累年平均风速 3.6m/s

累年最大风速 22.7m/s(风向 SW)

全年主导风向 NW

夏季主导风向 S

冬季主导风向 NW

3.2.2 厂区地质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分析,不考虑断裂对厂址稳定性的影响。场区地势平坦,厂址区域地壳稳定,适宜建厂。厂址区不存在滑坡、采空区等其它影响厂址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厂址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建筑地段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该区土的最大冻结深度为 2200mm

3.2.3 厂区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厂址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当于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3.2.4 厂区海拔148.1米

★3.3 设备规范

3.3.1锅炉给水泵

型号

DG46-30×9

流量m3/h

46

入口承受压力MPa

1.0

温度℃

110

扬程mH2O

270

其它

就地与远传压力、温度接口及一次门

配套电动机功率kW

≤55

配套电动机转速r/min

2950

配套电动机电压V

380

控制方式

变频(招标方提供)

台数

3

3.3.2疏水泵

型号

IS50-32-200

流量m3/h

7.5~15

入口承受压力MPa

0.6

温度℃

80

扬程mH2O

52.5~48

配套电动机功率kW

≤5.5

配套电动机转速r/min

2900

配套电动机电压V

380

控制方式

软启动

台数

2

3.3.3循环水泵

流量m3/h

155~310

入口承受压力MPa

1.0

温度℃

130

扬程mH2O

62~51

配套电动机功率kW

≤75

配套电动机转速r/min

1480

配套电动机电压V

380

控制方式

变频(招标方提供)

台数

2

3.3.4补水泵

型号

流量m3/h

3.7~6.4

入口承受压力MPa

0.6

温度℃

≤80

扬程mH2O

37~34.5

配套电动机功率kW

≤2.2

配套电动机转速r/min

2960

配套电动机电压V

380

控制方式

软启动

台数

2

3.3.5凝水泵

流量m3/h

30

入口承受压力MPa

0.6

温度℃

80

扬程mH2O

53

配套电动机功率kW

≤15

配套电动机转速r/min

2900

配套电动机电压V

380

控制方式

软启动

台数

2

3.3.6液下排污泵

流量m3/h

18

温度℃

20

扬程mH2O

15

配套电动机功率kW

≤1.5

配套电动机电压V

380

台数

4

3.3.7化学生水加压泵

型号

流量m3/h

61--104

温度℃

≤80

扬程mH2O

41--32

配套电动机功率kW

≤15

配套电动机电压V

380

控制方式

软启动

台数

2

3.3.8工业水泵

型号

流量m3/h

35--60

温度℃

≤80

扬程mH2O

53.5--46

配套电动机功率kW

≤15

配套电动机电压V

380

控制方式

软启动

台数

3

3.3.9生活水泵

型号

流量m3/h

11

温度℃

≤80

扬程mH2O

44

配套电动机功率kW

≤4

配套电动机电压V

380

控制方式

变频(招标方提供)

台数

2

3.3.10配套消防泵

序号

名 称

型式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储水池

V=500 m3

1

地下钢筋混凝土结构(招标方提供)

2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XBD7.6/45-0.45

1

2-1

配套消防泵

XBD6.8/45-150 Q=45 l/s H=68 m

2

N=55KW

2-2

配套气压罐

SQL1200X2.45

1

2-3

配套控制柜

1

带有远传接口,锅炉DCS系统操作、监控

2--4

配套稳压泵

KQDP32-4-8 Q=1.11 l/s H=76-71 m

2

N=2.2KW

4技术要求

4.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成熟、质量可靠,满足人身安全、劳动保护条件和环保要求,在招标方提供的各种工况下均能保证电厂安全、持续和有效的运行要求。

4.2 整个系统和采用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先进且经验证明是定型设计而不是原型。

4.3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零件和组件应按标准规格制造,相同的设备、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便于维护和检修。

4.4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4.5 所有设备和零部件均应采用正确设计和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在正常工况下均能满足安全、持续运行的要求,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问题。同时招标方接受投标方提供优于本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4.6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均应设有便于安装和维修的起吊或搬运设施。

4.7 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人员易于达到的运动部件应设置防护栏,但不应妨碍维修工作。

4.8 所有选用和供货的材料应该是新的、质量最好的,且能满足所有技术要求;铸件、锻件和焊接件的设计和加工不应出现缺陷。

4.9 外购配套件应选用优质名牌、节能、先进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证。对重要部件需取得招标方认可或由招标方指定。对目前国内产品质量尚不过关的部件,可选用进口产品。

4.10 制造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一切必要的检验和试验。

4.11 投标方提供的特性曲线在水泵运行工况范围内的流量、扬程、效率不允许有负偏差,扬程允许有+5%的偏差。泵的设计要考虑磨损引起的流量扬程下降。

4.12泵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泵的第一临界转速不低于125%额定转速

2. 泵的入口水温和最高水温为规范要求,流量及扬程要求范围也为规范要求,泵应设计成可连续低水量运行。

3. 泵组在正常运行时(设计点),其振动值双幅不大于0.06mm(保证值),振动与噪音的测量应遵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在距水泵、电动机1.0米处的噪声不应超过85分贝。

4.泵的进出口应具有放空气口包括截止门、密封小接头、进出口法兰上的压力测量接头,泵壳流水、放空气口以及填料盒疏水等。

5. 泵的叶轮、转子或其它可拆部件与同型泵应具有互换性,泵壳上都应设有可更换的磨损环。磨损环应牢固而不转动,叶轮上的磨损环必须比泵壳的磨损环硬,以防止磨损环间咬住。

6. 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能在设备的检查、加润滑油和维护维修时便于进出。

7.泵设计点流量、扬程、效率不允许有负偏差,汽蚀余量不允许有正偏。泵设计要考虑由于磨损而引起的扬程下降。

8. 水泵的扬程-流量曲线在设计点和运行工况范围内必须平缓,并且由设计点或运行工况点到关闭点扬程曲线应平滑上升。最大工况下水泵的工作点应处在其正常特性曲线附近,不能过多的低于正常特性曲线。

9.泵组的推力轴承应在所有的稳定和暂态情况下(包括启动和停泵)保持纵向对直,轴承座的布置应在拆卸轴承前便于将油完全放出。

10.泵与电动机采用刚性联结。

11.联轴器应设置可以拆卸的结实的钢制护罩,其上有一个钢板网的窗口,以便观察联轴器。

12.泵的密封水由泵出水母管供,泵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不允许发生漏气现象,轴封排水由泵本体回收。

13.投标方应提供设备接口处所能或允许承受的最大外力及力矩。并按规定方向提出力和力矩示意图。

14.设备及附属设施结构材料的选用,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及规范执行。对重要零部件的材料应向招标方提供化验分析报告的副本。

15.设备制造的焊接应符合ASME标准或我国的相应标准要求,焊接件表面应进行清理,并保证焊透。

16.主泵壳体应能承受高速水流的冲刷,壳体内密封面应衬耐磨蚀合金材料。

17.叶轮应精心设计,并采用耐磨蚀和抗断裂的材料,叶轮表面应有足够的硬度,流道光滑。每个叶轮应做到平衡。所有转动部件必须装在一起做高速动平衡试验。

18.泵轴为锻钢并有较高的精度,最大扰度小于0.02mm。轴套的设计应能防止在轴密封、轴瓦和其它易损件处的磨损和腐蚀,并能防止轴和给水接触。

19.由于可能出现倒流,水泵应能承受短期反转,其反转转速至少应等于额定转速。此时投标应保证水泵、电动机等设备无任何损害。

20.整机寿命二十年,大修期为4年,小修期为1年;叶轮寿命为20000小时。

21.配套电动机由投标方选配,投标方在满足流量扬程的情况下,并考虑一定余量时,允许低于规范要求的数值,但投标方需提供书面材料供招标方参考。投标方应考虑到部分泵采用变频调速装置。

4.13投标方应配备泵全部所需的就地及远传仪表,还应配置有远方监视和控制所需的接口。

4.14投标方承担全套设备(包括投标方外购设备)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具体承诺。

5 电动机技术要求

5.1 配套电动机由投标方选配,投标方在满足泵的流量、水压调节数值范围的情况下,在考虑一定的余量后,电机功率允许小于规范提供的数值,但投标方需提供书面的功率选用理由供招标方参数。所配电动机应满足:

5.2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偏差不超过5%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

5.3电动机应保证在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且能在厂用电消失至恢复3秒内各部分温升不超过6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

5.4电动机启动电流倍数不大于6.5倍额定电流。

5.5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其绝缘等级为F级,按B级绝缘温升考虑。

5.6电动机轴承使用寿命不少于3年。

5.7电动机应有标牌标圾其型号、容量、电压、电流、频率、转速、绝缘、转动方向、生产厂家、出厂年月日等。

6 控制要求

6.1所有设备均在锅炉DCS系统操作,就地设有事故按钮。年运行小时数大于7500小时。

6.2控制接口要求:投标方应提供满足联锁控制功能要求的接口信号清单,供招标方确认。接口信号可以来自微电脑控制装置的输入输出通道或直接来自现场一次监测仪表。接口信号模拟量采用4~20mA,开关量采用干接点。

第二章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 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章的要求。本章中未提及,但在其他章节提及的仍属投标方供货范围。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投标方供货的电机、阀门报三家国内知名生产厂家,最终由招标方确认。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炉所需。

2. 供货范围

投标方的供货范围为提供功能完整的热源工程所用的水泵及消防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此:

2.1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13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必备的备品备件(包括在设备总价中)及其清单。

2.14 投标方应提供推荐的备品备件明细表和价格表,以供招标方另外选购。

2.15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运行和检修用全部非常规和非标准的专用工具(如果有),并向招标方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及说明书。

按照设备规范表条件供货

泵本体供货范围

1.泵壳体(包括轴承座)

2.叶轮

3.泵出入口大小头、反法兰

4.驱动电动机

5.泵及电机之间联轴器及附件

6.泵、电机公用钢结构机座基地脚螺栓

7.泵所需冷却水管道及阀门

8. 就地和远传测量装置包含温度、流量、压力(压力、差压变送器选用EJA型号)等各2套

专用工具(单台所需):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随机备品备件(单台所需):

锅炉各种规格受热面管提供不低于50米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第三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所有资料提供电子版光盘3份

1 下列图纸资料(10套/台,蓝图)但不限于此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所有资料要求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根据工期的进度共分为四个阶段:技术协议中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协议签定后7天内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协议签订后配合工程设计阶段所需的技术资料;产品完成后提供的技术资料。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及时免费提供。

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方提供所有的设计技术资料电子文档3份,蓝图8份。所有图纸向招标方提供的图纸电子文件要求采用AUTOCAD2002/2004/2006,图纸绘制必须按比例出图。文字、表格文件要求采用Word、Excel软件。

1.8工程图纸意思表达完整,并且简洁、清楚、可行而不相混淆。设备制造图和安装图纸上的符号原则上采用电力行业标准符号,所有图纸上符号必须一致。

设计图纸应采用标准的A4、A3、A2、A1图幅。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在技术协议谈判阶段提供的资料应满足工程初设要求和设备基础土建设计要求。

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投标方及时提供满足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资料和图纸(具体清单招标方提出,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应于各阶段开始前一个月交付招标方。(具体清单招标方提出,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投标方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4.4 投标方提供设备的竣工图。

2.5 投标方需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试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证明。)

第四章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2天提供主要设备基础负荷资料,本工程于2009年7月20日投产运行,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此条件,在2009年4月1日至6月20日内按照设备安装顺序分阶段到货。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设备设计、制造、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

第五章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工厂检验

1.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1.3 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 设备监造

2.1 监造主旨

2.1.1 监造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方式方法,就是要实行合同设备在整个制造过程中实现跟踪监督,把好质量关。使设备缺陷,特别是重大缺陷消除在出厂之前;同时要实现供货合同中关于设备的全新、先进可靠性的要求。保证达到各项安全、经济、技术指标。

2.1.2 督促和掌握制造进程,协调工作,保证交货期。

2.1.3 传达招标方与投标方双方信息,对各方要求及时通报,采取对策,尽快落实。

2.2 监造依据

2.2.1 根据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由招标方委托监造单位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监造代表按照以下监造依据进行监造。

2.2.2 招标方与投标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相关契约及双方认可的技术指标、技术条件和技术设计图纸。

2.2.3 合同中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无规定的,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2.3 监造方式

2.3.1 合同签订后,由招标方、投标方和监造单位共同签订《监造大纲》,按照监造大纲执行监造项目、内容及监造方式。

2.3.2投标方根据《监造大纲》编制该产品及主要零部件的监造工艺流程图。

2.3.3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制造厂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制造厂复印3份,交用户代表和监造代表各1份。

2.4 监造内容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招标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必须接受。

对于确定的检验点,投标方应提前10天电告通知招标方该检验项目进行的准确日期,若招标方人员不能按时抵达,投标方可转入下一工序不必等待。

第六章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 服 务 计 划 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 注

职 称

人 数

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安装和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安装人员、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技术交底,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 注

职称

人数

1

2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人双方商定。

2.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3.1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供需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以解决技术接口问题。

3.2 在每次联络会前两周,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招标人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3.3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投标人、招标人双方商定。

设 计 联 络 计 划 表

序号

次 数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人 数

第七章 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技术规范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将技术部分的差异表列入本卷之中。

序号

技术规范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第八章 分包与外购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3家,由招标方最终确定分包厂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和业绩。

分 包 情 况 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产地

分包商名称

备注

第九章 大件部件情况

投标方应把超限的设备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部件

名称

长×宽×高

重 量

厂家

名称

货物

发运

地点

运输

方式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第七标段:锅炉压力容器和换热器设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从事相关生产经营一年以上

2、具备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2类)及换热器相应资质证书;

3、提供2006年以来(含2006年)与本项目相同、相近或大于本项目采购规模的合同及验收报告;

4、技术文件

第一章 技术规范★1.总 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工程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压力容器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及其设备供货规范,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指导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在本技术规范书工程内所描述的供货范围,都属投标方供货范围(但不局限于此)。投标方应负责提供锅炉配套辅机的整体设计、制造、指导安装、施工质量监督及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序号前标有★的条款为投标方必须遵循且不低于此规范。

1.3 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4 合同签订10天内,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由招标方确认。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2台套相同容量机组设备制造、安装、运行的成功经验。招标方如确认投标方所选用设备或材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方进行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需补充的设备要求,合同总价不变价。

1.8 本技术规范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一座热源锅炉房,本期装机容量为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2 燃料供应

热源工程用煤是由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褐煤。

2.3 工程水源

热源工程用水由大庆市供水公司中引水厂提供。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本工程设备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热锅炉配套设备。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主要气象有关数据如下:

根据大庆气象站1957年~2004年累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如下:

累年平均气压 996.3hpa

累年平均气温 3.9℃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11.0℃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4℃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7.5℃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36.2℃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64%

累年平均降水量 429.6mm

累年平均风速 3.6m/s

累年最大风速 22.7m/s(风向 SW)

全年主导风向 NW

夏季主导风向 S

冬季主导风向 NW

3.2.2 厂区地质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分析,不考虑断裂对厂址稳定性的影响。场区地势平坦,厂址区域地壳稳定,适宜建厂。厂址区不存在滑坡、采空区等其它影响厂址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厂址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建筑地段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该区土的最大冻结深度为 2200mm

3.2.3 厂区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厂址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当于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3.2.4 厂区海拔148.1米

★3.3 设备规范

所有设备的压力、温度、液位、启停、调整、监控等操作均在锅炉DCS系统上操作执行

3.3.1旋膜热力除氧器

设备名称

参数

除 氧 器

除氧器贮水箱

1

出力 t/h

40

2

加热蒸汽压力 MPa

0.294

0.294

3

加热蒸汽温度 ℃

226

4

容积 m3

20

5

工作压力 MPa

0.118

0.118

6

工作温度 ℃

104

104

7

台数

2

2

8

加热蒸汽压力调节

电动调节

9

液位计

就地、远传

10

配套设备

就地磁翻板液位计、电接点液位计、压力表、热电偶(就地与远传各一套),一次门、配套安全阀、吊耳、接管座及配对法兰

3.3.2定期排污扩容器、连续排污扩容器

设备名称

参数

定期排污扩容器

连续排污扩容器

1

容积 m3

3.5

1.5

2

工作压力 MPa

0.147

0.69

3

工作温度 ℃

127

170

4

台数

1

1

5

配套设备

压力表、热电偶(就地与远传各一套),一次门、安全阀、吊耳、接管座及配对法兰

压力表、热电偶(就地与远传各一套),一次门、安全阀、吊耳、接管座及配对法兰

3.3.3分汽缸

工作压力

1.6Mpa

工作温度

350℃

接口

DN100×4、DN250×2、DN150×2、DN150×1、DN125×1(备用口)、温度计接口×2、压力表接口×2、排污口DN50×1、疏水DN32×1

长度

3200mm

直径

500mm

台数

1台

配套

压力表、热电偶(就地与远传各一套),一次门、安全阀、吊耳、接管座及配对法兰

3.3.4空气储罐容器

设备名称

参数

检修用气

仪用气。

1

容积 m3

10

1.5

2

工作压力 MPa

0.8

0.8

3

材质

16MnDR

16MnDR

4

工作温度 ℃

50

50

5

台数

1

1

6

配套设备

压力表、热电偶(就地与远传各一套),一次门、安全阀、吊耳、接管座及配对法兰

压力表、热电偶(就地与远传各一套),一次门、安全阀、吊耳、接管座及配对法兰

3.3.5疏水箱

容积

10m3

材质

δ5mm钢板焊制

温度℃

80

外形尺寸

3000×2000×2000mm

数量

1台

配套设备

就地配磁翻板液位计,电接点液位计;就地/远传压力表和温度计应随换热器配套、吊耳、接管座及配对法兰

3.3.6波节管汽水换热器

管程

壳程

材质

不锈钢

工作压力(MPa)

1.0

1.6

工作介质温度(℃)

130/70

350/80

介质

水/水

过热蒸汽/水

换热量(MPa/台)

≥6.8

换热器数量

3台

换热面积(m2/台)

178(参考)

设备形式

波节管,卧式

配套设备

就地配磁翻板液位计,电接点液位计;就地/远传压力表和温度计、安全阀应随换热器配套、吊耳、接管座及配对法兰

3.3.7补水箱

容积

5m3

材质

δ5mm钢板焊制

温度℃

≤80

外形尺寸

2400×1600×1500mm

数量

1台

配套设备

就地配磁翻板液位计,电接点液位计;就地/远传压力表和温度计应随换热器配套、吊耳、接管座及配对法兰

3.3.8旋流除污器

流量m3/h

275

工作压力MPa

≤1.0

工作温度℃

≤130

数量

1

3.3.9厂区换热机组

换热量(MPa)

1.6

换热器

形式

BRB0.8板式水-水换热器

材质

316L

换热面积(m2

28(参考)

一次侧介质温度(℃)

130/70

二次侧介质温度(℃)

85/60

工作压力

≤1.0

循环水泵

流量m3/h

60

温度℃

80

扬程mH2O

32

配套电动机功率kW

≤11

补水泵

流量m3/h

1.5

温度℃

≤80

扬程mH2O

28

配套电动机功率kW

≤1.1

机组总套数

1

配套设备

就地配磁翻板液位计,电接点液位计;就地/远传压力表和温度计应随换热器配套、吊耳、安全阀接管座及配对法兰

3.3.10板式换热器

型号

BRB0.35-1.6-25

形式

板式换热器

换热面积(m2

25

压力(MPa)

1.6

台数

2

配套设备

就地配磁翻板液位计,电接点液位计;就地/远传压力表和温度计应随换热器配套、吊耳、安全阀接管座及配对法兰

3.3.11生活水箱

容积

15m3

材质

玻璃钢

温度℃

≤80

外形尺寸

3000X2000X3000mm

数量

1台

配套设备

就地配磁翻板液位计,电接点液位计;就地/远传压力表和温度计应随换热器配套、吊耳、接管座及配对法兰

3.4 设备主要接口尺寸要求,具体设计由双方协商解决.

★4 技术条件

4.1 设备性能要求

4.1.1 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期排污扩容器的容积,应充分考虑锅炉连续排污、定期排污及事故放水量。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期排污扩容器、旋膜式热力除氧器、分汽缸、空气储罐、疏水箱、波节管汽水换热器、补水箱、生活水箱、旋流除污器、厂区换热机组、板式换热器的设计压力和温度,应考虑正常和非正常工况,并按最大压力和最高温度设计。

4.1.2 为了确保安全运行,各压力容器设计应能承受所有运行情况下可能存在荷载的最不利组合。

(1)内部及外部的设计压力;

(2)零部件重量及运行或试验情况下存水的重量;

(3)附加荷载,包括:平台、管道及保温等;

4.1.3 各压力容器设计的安全阀设置由供方根据招标初始条件由自行核定;如果安全阀直接安装在连续排污扩容器,应考虑安全阀开启时的排汽反作用力(F)、力矩以及内压力的影响,安全阀排汽管在最低点设置疏水点。

4.1.4 考虑突然施加的动载荷系数为2。

4.1.5 装设安全阀的短管、各压力容器壳体(包括短管处的加强板)的壁厚及短管上的法兰均应作强度验算。以承受内压,安全阀动作的反作用力和力矩,热胀推力及安全阀、排汽管的重量。并应考虑对环境的影响。

4.2 设备制造要求

4.2.1 连续排污扩容器、旋膜式热力除氧器、波节管汽水换热器、厂区换热机组、板式换热器排污管道的接入口应位于最高水位与容器顶部之间。接入口应与筒壁成切线方向接入, 并在扩容器的内壁正对排污水入口处紧贴一块厚度与容器筒体相等的不锈钢防磨板,防磨板的宽度应不小于排污进口管直径的3倍,长度为筒体圆周的三分之二。

4.2.2 定期排污扩容器的接入口应位于容器顶部,为防止排污水喷射而引起的水蚀,应设置不小于筒体壁厚,面积不小于排污进口管断面3倍的不锈钢挡水板;管道排汽口应设排汽罩,排出的蒸汽仅允许携带少量水滴。

4.2.3 焊接应符合GB150相关条款的要求。

4.2.4 各扩容器排汽管都应设有承受反力加固装置。

4.3 设备材质要求

4.3.1 筒壁材料为压力容器用钢,挡水板,防磨板为不锈钢。

4.4 标准

4.4.1 需方应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4.2 设计规程:

(1)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国家劳动总局颁布;

(2)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3) 《电站压力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定》能源部、机电部颁布能源安保(1991)709号文;

(4) JB2932-86《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4.4.3 材料标准:

(1) GB3087-82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2) GB3280-82 不锈耐酸及耐热钢薄板技术条件;

(3) GB3281-82 不锈耐酸及耐热钢厚板技术条件;

(4) GB2270-82 不锈钢无缝钢管;

(5) GB69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6) GB1220-75 不锈、耐酸钢板技术条件;

(7) GB1225-76 焊条检验,包装和标记;

(8) GB981-76 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

(9) GB983-76 不锈钢焊条;

(10) GB711-88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技术条件;

(11) GB709-65 热轧厚钢板;

(12) GB6654-86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及普通低合金钢厚钢板;

(13) GB5310-85 锅炉用高压无缝钢管。

4.4.4 管路标准:

(1) JB74-85-59 管路法兰;

(2) GB1157-1164-82 《压力容器法兰》标准。

4.4.5 制造标准:

(1)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2) GB2106-80 金属(V-型缺口)夏比冲击试验方法;

(3) JB/2105-73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4) JB452-77 弹簧式安全阀技术条件;

(5)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

4.4.6 质量检验标准:

(1) JB1614-75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接头机械性能检验方法;

(2) JB1150-73 压力容器用钢板超声波探伤试样,试验;

(3) JB1151-73 高压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

(4) JB988-67 焊缝射线探伤标准;

(5) JB1152-73 钢制压力容器对焊缝超声波探伤;

(6) GB228-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7) GB2650-81 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法;

(8) JB452-77 弹簧式安全阀技术条件。

4.4.7 油漆、包装、运输标准:

JB2536-80 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

4.4.8 地震标准:

工业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4.5 仪表及控制要求

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期排污扩容器、旋膜式热力除氧器、分汽缸、空气储罐、疏水箱、波节管汽水换热器、补水箱、生活水箱、旋流除污器、厂区换热机组、板式换热器设备的压力、温度、液位、启停、调整、监控等操作均在锅炉DCS系统上操作执行. 就地配磁翻板液位计,电接点液位计;就地/远传压力表和温度计应随换热器配套、吊耳、接管座及配对法兰。安全阀由供方提供,应在出厂之前做试验加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应包括编号、整定压力、排放量等参数)。

4.5.2压力或差压变送器选用型号:EJA。投标方应提供压力容器监视测点正常值范围,保护及报警定值。

5 清洁, 油漆, 包装, 装卸, 运输与储存

5.1 清洁和油漆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设备出厂前供方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以防盐雾腐蚀。油漆颜色应由需方确认。油漆应采用耐日晒、雨淋、盐碱、锈蚀的优质油漆。按JB/T1615《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进行油漆和防锈处理。油漆采用优质抗盐雾耐风化的水性无机富锌底漆和聚胺脂面漆,油漆总的成膜厚度不小于120um。表面清理和涂漆施工严格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

5.2 包装﹑运输

5.2.1 压力容器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 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部件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5.2.2 设备发运前,应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供方应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5.2.3供方的包装应采取防潮、防锈蚀等措施,保证12个月内不发生锈蚀和损坏。如果超过12个月时,一般应进行检查,并重新作防锈处理。

第二章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 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章的要求。本章中未提及,但在其他章节提及的仍属投标方供货范围。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投标方供货的阀门报三家国内知名生产厂家,最终由招标方确认。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2. 供货范围

投标方的供货范围为提供功能完整的压力容器,按照设备规范提供的设备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此:

2.1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13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必备的备品备件(包括在设备总价中)及其清单。

2.14 投标方应提供推荐的备品备件明细表和价格表,以供招标方另外选购。

2.15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运行和检修用全部非常规和非标准的专用工具(如果有),并向招标方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及说明书。

专用工具(单台所需):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随机备品备件(单台所需):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第三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所有资料提供电子版光盘3份

1 下列图纸资料(10套/台,蓝图)但不限于此

附件三:设备和图纸、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 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定后10天内提交满足地基处理及土建施工的设计资料,1个月内应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需方确认。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正式的AUTOCAD(R14)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1.4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6供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10套

2、图纸资料明细

2.1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期排污扩容器、旋膜式热力除氧器、分汽缸、空气储罐、疏水箱、波节管汽水换热器、补水箱、生活水箱、旋流除污器、厂区换热机组、板式换热器容器总图、阀门、安全阀外形总图及压力整定值、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等。

2.2 供方在产品完成后,除提供以上技术文件给需方外,还须包括下列图纸资料:

(1)全部组装好后发运设备的估计重量;

(2)部件现场组装要求;

2.3 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期排污扩容器、旋膜式热力除氧器、分汽缸、空气储罐、疏水箱、波节管汽水换热器、补水箱、生活水箱、旋流除污器、厂区换热机组、板式换热器设备的总图中包括:

(1)设备总尺寸及各接口相对尺寸;

(2)支座安装尺寸;

(3)接口法兰连接尺寸表;

2.4 供方应提供连续排污扩容器、定期排污扩容器、旋膜式热力除氧器、分汽缸、空气储罐、疏水箱、波节管汽水换热器、补水箱、生活水箱、旋流除污器、厂区换热机组、板式换热器设备说明书。内容至少应包括:

(1)设备的使用范围:

(2)参数:·设计压力

·设计温度

·水压试验压力

(3)设备结构简介;

(4)使用材料;

(5)焊接要求;

(6)设备重量;

(7)容器压力等级级别、安装程序;

(8)使用注意事项;

(9)保养。

2.5 供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本技术协议所要求的有关数据和图纸供需方审查。

2.6 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但不限于)所有技术文件拾份给需方,至少还应包括:

质量证明文件;运行使用说明书;维护说明书;装配图和安装说明书;零配件详图;备品备件清单;其它必须的文件。

第四章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2天提供主要设备基础负荷资料,本工程于2009年7月20日投产运行,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此条件,在2009年4月1日至6月20日内按照设备安装顺序分阶段到货。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设备设计、制造、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

第五章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工厂检验

1.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1.3 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 设备监造

2.1 监造主旨

2.1.1 监造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方式方法,就是要实行合同设备在整个制造过程中实现跟踪监督,把好质量关。使设备缺陷,特别是重大缺陷消除在出厂之前;同时要实现供货合同中关于设备的全新、先进可靠性的要求。保证达到各项安全、经济、技术指标。

2.1.2 督促和掌握制造进程,协调工作,保证交货期。

2.1.3 传达招标方与投标方双方信息,对各方要求及时通报,采取对策,尽快落实。

2.2 监造依据

2.2.1 根据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由招标方委托监造单位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监造代表按照以下监造依据进行监造。

2.2.2 招标方与投标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相关契约及双方认可的技术指标、技术条件和技术设计图纸。

2.2.3 合同中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无规定的,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2.3 监造方式

2.3.1 合同签订后,由招标方、投标方和监造单位共同签订《监造大纲》,按照监造大纲执行监造项目、内容及监造方式。

2.3.2投标方根据《监造大纲》编制该产品及主要零部件的监造工艺流程图。

2.3.3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制造厂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制造厂复印3份,交用户代表和监造代表各1份。

2.4 监造内容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招标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必须接受。

对于确定的检验点,投标方应提前10天电告通知招标方该检验项目进行的准确日期,若招标方人员不能按时抵达,投标方可转入下一工序不必等待。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 服 务 计 划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 注

职 称

人 数

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安装和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安装人员、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技术交底,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 注

职称

人数

1

2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人双方商定。

2.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3.1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供需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以解决技术接口问题。

3.2 在每次联络会前两周,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招标人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3.3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投标人、招标人双方商定。

设 计 联 络 计 划 表

序号

次 数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人 数

七章 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技术规范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将技术部分的差异表列入本卷之中。

序号

技术规范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第八章 分包与外购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3家,由招标方最终确定分包厂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和业绩。

分 包 情 况 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产地

分包商名称

备注

第九章 大件部件情况

投标方应把超限的设备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部件

名称

长×宽×高

重 量

厂家

名称

货物

发运

地点

运输

方式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第八标段:锅炉水处理设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从事相关生产经营一年以上

2、具备省级以上BR1级压力容器或1.6Mpa以下给水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

3、提供2006年以来(含2006年)与本项目相同、相近或大于本项目采购规模的合同及验收报告;

4、技术文件

第一章 技术规范★1.总 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工程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水处理设备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及其设备供货规范,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指导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在本技术规范书工程内所描述的供货范围,都属投标方供货范围(但不局限于此)。投标方应负责提供锅炉配套辅机的整体设计、制造、指导安装、施工质量监督及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序号前标有★的条款为投标方必须遵循且不低于此规范。

1.3 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4 合同签订10天内,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由招标方确认。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2台套相同容量机组设备制造、安装、运行的成功经验。招标方如确认投标方所选用设备或材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方进行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需补充的设备要求,合同总价不变价。

1.8 本技术规范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一座热源锅炉房,本期装机容量为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2 燃料供应

热源工程用煤是由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褐煤。

2.3 工程水源

热源工程用水由大庆市供水公司中引水厂提供。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本工程设备用于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建设锅炉水处理设备及附属设备。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主要气象有关数据如下:

根据大庆气象站1957年~2004年累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如下:

累年平均气压 996.3hpa

累年平均气温 3.9℃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11.0℃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4℃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7.5℃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36.2℃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64%

累年平均降水量 429.6mm

累年平均风速 3.6m/s

累年最大风速 22.7m/s(风向 SW)

全年主导风向 NW

夏季主导风向 S

冬季主导风向 NW

3.2.2 厂区地质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分析,不考虑断裂对厂址稳定性的影响。场区地势平坦,厂址区域地壳稳定,适宜建厂。厂址区不存在滑坡、采空区等其它影响厂址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厂址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建筑地段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该区土的最大冻结深度为 2200mm

3.2.3 厂区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厂址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当于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3.2.4 厂区海拔148.1米

★3.3 设备规范

序号

名 称

型式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盘式过滤器

Q=70m3/h JY2-5

1

1855X719X1298XDN150mm

2

无顶压逆流再生钠离子交换器

ф2000mm Q=60t/h

2

内衬胶防腐

3

软化水箱

V=100m3

1

玻璃钢防腐

4

软化水泵

KQL100/185-18.5/2 Q=65.4~112m3/h H=47.5~37m

2

电动机

N=18.5kw

5

湿存盐槽

V=6m3钢筋混凝土

2

招标方提供

6

盐溶液过滤器

ф1000

1

内衬胶防腐

7

盐溶液计量箱

ф1220 V=2m3

1

PVC

8

盐溶液喷射器

WGP-2014 Q=11.4~17.5t/h

1

玻璃钢防腐

9

盐溶液泵

50FS-25 Q=14.4~t/h H=25m

1

氟塑料泵

配:电动机

380v N=3kw

10

组合式炉内加药装置

1

一箱三泵

溶液箱

V=1m3

1

TP304

加药泵

Q=100l/h H=2.5MPa

3

TP304

N=1.5kw

★4技术要求

本技术方案是用于锅炉软化水处理系统,出水指标满足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用水标准。它给出了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指导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4.1规定和标准

4.1.1进口设备制造工艺和材料应符合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和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的工业法规中涉及的标准或相关标准。

4.1.2国产设备的制造工艺和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文件,《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以及《JB2932-1999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的要求。

4.1.3当上述规范或标准对有些专用材料不适合时,则采用材料生产厂的标准,供方提供其膜所遵循的设计导则及设计和运行准软件。

4.1.4投标方提供水处理系统I/O点,实现设备程序控制,使水处理系统达到无人值守条件。

4.1.5水处理控制系统应提供与锅炉DCS系统接口,实现远方自动与远方操作和系统主要设备状态监视、故障报警等功能。

4.1.6水处理设备的所有执行机构必须采用电动执行器。

4.2 设计基础资料

4.2.1 系统进水水质特性

4.2.1.1 设计水源: 城市生活供水

4.2.1.2 设计水温: 按水温20℃设计

4.2.1.3 原水水质:

水源引用:大庆市供水公司中引水厂取样地点:中引水厂出口;取样日期:2008年1月21日水质分析报告见下表: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依据

限值标准

GB5749-2006

计量单位

检测结果

单项判定

1

色度

GB/T5750.4-2006

≤15

铂钴色度单位

7

合格

2

浑浊度

GB/T5750.4-2006

≤1;水源与净水

技术条件限制

时为≤3

NTU

0.78

合格

3

臭和味

GB/T5750.4-2006

无异臭、异味

-

合格

4

肉眼可见物

GB/T5750.4-2006

-

合格

5

PH

GB/T5750.4-2006

不小于6.5且

不大于8.5

-

8.21

合格

6

总硬度

(以CaCo3计)

GB/T5750.4-2006

≤450

mg/L

115.1

合格

7

溶解性总固体

电极法

≤1000

mg/L

396

合格

8

氟化物

GB/T5750.5-2006

≤1.0

mg/L

0.76

合格

9

氯化物

GB/T5750.5-2006

≤250

mg/L

30.4

合格

10

硫酸盐

GB/T5750.5-2006

≤250

mg/L

11.7

合格

11

GB/T5750.6-2006

≤0.3

mg/L

<0.03

合格

12

GB/T5750.6-2006

≤0.1

mg/L

<0.01

合格

13

菌落总数

GB/T5750.12-2006

≤100

CFU/mL

0

合格

14

总大肠菌群

GB/T5750.12-2006

不得检出

MPN/100mL

0

合格

15

耐热(粪)

大肠菌群

GB/T5750.12-2006

不得检出

MPN/100mL

0

合格

16

三氯甲烷

GB/T5750.10-2006

≤60

μg/L

4.19

合格

17

耗氧量

(CODatm法,

以O2计)

GB/T5750.7-2006

≤3;水源件限制,

原水耗氧量

>6mg/L时为≤5

mg/L

4.6

合格

18

二氧化氯

(CLO2)与水

接触时间

至少30min

GB/T5750.11-2006

出厂水中限值≤0.8;

出厂水中余量≥0.1;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0.02

mg/L

0.20

合格

19

亚氯酸盐

(使用二氧化氯

消毒时)

GB/T5750.10-2006

≤0.7

mg/L

0.29

合格

20

氯酸盐

(使用复合二氧

化氯消毒时)

GB/T5750.10-2006

≤0.7

mg/L

0.18

合格

21

四氯化碳

GB/T5750.10-2006

≤2

μg/L

0.052

合格

22

硝酸盐(以N计)

GB/T5750.5-2006

≤10;地下水源限制

时为≤20

mg/L

<0.05

合格

23

挥发酚类

GB/T5750.4-2006

≤0.002

mg/L

<0.002

合格

24

氰化物

GB/T5750.5-2006

≤0.05

mg/L

<0.002

合格

25

铬(六价)

GB/T5750.6-2006

≤0.05

mg/L

<0.002

合格

26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GB/T5750.4-2006

≤0.3

mg/L

<0.10

合格

27

GB/T5750.6-2006

≤1.0

mg/L

<0.01

合格

28

GB/T5750.6-2006

≤1.0

mg/L

0.01

合格

29

GB/T5750.6-2006

≤200

μg/L

109

合格

30

GB/T5750.6-2006

≤10

μg/L

<0.06

合格

31

GB/T5750.6-2006

≤5

μg/L

0.02

合格

32

GB/T5750.6-2006

≤10

μg/L

1.69

合格

33

GB/T5750.6-2006

≤10

μg/L

<0.10

合格

34

GB/T5750.6-2006

≤1

μg/L

0.04

合格

4.2.2 产水水量和水回收率

装置脱盐率: ≥98% 装置水回收率: ≥70%

系统纯水水质 电导率 < 1 μS/cm

硬度约为零

4.2.3系统在水处理车间内的布置位置

由投标方提供详细的布置位置,水处理车间由招标方建设。

1)每台设备的接管装有优质手动阀。

2)填料采用国产优质树脂。

3)设备制作要求:

a) 设备衬胶完整无针孔,能接受15000伏电火花试验而不被击穿,衬胶层为2层衬里,并延伸至外部法兰结合面。

b) 所采用的胶板为半硬质橡胶,且整个衬胶设备采用蒸汽硫化。

c) 所有内部管道采用法兰与本体连接,并考虑到检修和部件更换的便利,内部部件的材质均附合规定的要求,紧固件等同内部管件材质相当。

d) 内部部件固定并加固,能承受水流的冲击。

e) 设备窥视镜的材料采用透明的,耐腐蚀的有机玻璃,厚度能承受容器的设计压力和试验时的试验压力,镜的内表面与容器的内表面平齐。

f) 容器的人孔能保证检修人员的进出和更换部件的进出,人孔和人孔盖的内表面与容器的内表面平齐,人孔配有人孔盖、垫圈、螺栓、螺母和起吊杆等全套部件。

g) 设备内部进水和集水装置的布水均匀。

h) 所有容器内部装置、管件、部件等在发货前在容器内安装固定好,防止遗漏零件以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丢失。

i) 所有设备外部除特殊需要外,不采用塑料材质,且材质与设备防腐等级相当。

j) 出水装置采用采用多孔板+滤帽。

k) 设备设置有支脚。

5 设备构造

5.1盘式过滤器

材质:滤盘材质为聚丙烯塑料EPDM密封,过滤单元主体由增强聚酚胺塑料成形制造;进出水及排水管路为不锈钢材质。

5.2无顶压逆流再生钠离子交换器

钠离子交换器是用于水的软化的设备,以除去水中的钙、镁离子。一级钠出水残留硬度<0.035毫摩尔/升,二级钠出水残留硬度<0.005毫摩尔/升,作为低压锅炉的补给水和其它只要求软化的供水。

5.3软化水箱

软化水箱无渗漏、重量轻、外型美观、使用寿命长和安装方便。该密封带无毒,耐水、弹性大,永久变形小,使用期在30年以上。

附件:内外梯、人孔、玻璃管液位计等。

5.4盐液过滤器

压力式盐液过滤器是过滤掉饱和盐溶液中的杂质,输送到盐液计量箱内。

5.5盐液计量箱

本设备用于食盐溶液等腐蚀性液体的计量。内表面衬耐酸胶板防腐。

注:所有管口均按JB81-59 PN1.0法兰型式连接。

5.6盐液喷射器

进口盐液浓度:24%

出口盐液浓度:6-10%

材质: FRP

5.7成套磷酸盐加药装置

本装置主要由溶液箱、搅拌机、计量泵、电控箱、缓冲罐、安全阀、止回阀、球阀、Y型过滤器、楼梯平台及底架组成。

5.8盐溶液泵

盐溶液泵采用氟塑料泵、氟塑料泵按国际标准设计,泵体采用金属外壳内衬聚全氟乙丙烯(F46),泵盖、叶轮和轴套均用金属嵌件外色氟塑料烧结压制成型,轴封采用外装式波纹管机械密封,静环选用99.9%(氧化铝饺或氮化硅)动环采用四氟填充材料,耐腐耐磨密封性能优越可靠。

第二章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 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章的要求。本章中未提及,但在其他章节提及的仍属投标方供货范围。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投标方供货的阀门报三家国内知名生产厂家,最终由招标方确认。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炉所需。

2. 供货范围

投标方按照设备规范提供一套功能完整的热源工程锅炉水处理设备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此:

2.1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13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必备的备品备件(包括在设备总价中)及其清单。

2.14 投标方应提供推荐的备品备件明细表和价格表,以供招标方另外选购。

2.15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运行和检修用全部非常规和非标准的专用工具(如果有),并向招标方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及说明书。

专用工具(单台所需):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随机备品备件(单台所需):

锅炉各种规格受热面管提供不低于50米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第三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所有资料提供电子版光盘3份

1 下列图纸资料(10套/台,蓝图)但不限于此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所有资料要求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根据工期的进度共分为四个阶段:技术协议中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协议签定后7天内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协议签订后配合工程设计阶段所需的技术资料;产品完成后提供的技术资料。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及时免费提供。

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方提供所有的设计技术资料电子文档3份,蓝图8份。所有图纸向招标方提供的图纸电子文件要求采用AUTOCAD2002/2004/2006,图纸绘制必须按比例出图。文字、表格文件要求采用Word、Excel软件。

1.8工程图纸意思表达完整,并且简洁、清楚、可行而不相混淆。设备制造图和安装图纸上的符号原则上采用电力行业标准符号,所有图纸上符号必须一致。

设计图纸应采用标准的A4、A3、A2、A1图幅。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在技术协议谈判阶段提供的资料应满足工程初设要求和设备基础土建设计要求。

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投标方及时提供满足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资料和图纸(具体清单招标方提出,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应于各阶段开始前一个月交付招标方。(具体清单招标方提出,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投标方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4.4 投标方提供设备的竣工图。

2.5 投标方需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试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证明。)

第四章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2天提供主要设备基础负荷资料,本工程于2009年7月20日投产运行,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此条件,在2009年4月1日6月20日内按照设备安装顺序分阶段到货。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设备设计、制造、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


第五章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工厂检验

1.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1.3 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 设备监造

2.1 监造主旨

2.1.1 监造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方式方法,就是要实行合同设备在整个制造过程中实现跟踪监督,把好质量关。使设备缺陷,特别是重大缺陷消除在出厂之前;同时要实现供货合同中关于设备的全新、先进可靠性的要求。保证达到各项安全、经济、技术指标。

2.1.2 督促和掌握制造进程,协调工作,保证交货期。

2.1.3 传达招标方与投标方双方信息,对各方要求及时通报,采取对策,尽快落实。

2.2 监造依据

2.2.1 根据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由招标方委托监造单位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监造代表按照以下监造依据进行监造。

2.2.2 招标方与投标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相关契约及双方认可的技术指标、技术条件和技术设计图纸。

2.2.3 合同中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无规定的,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2.3 监造方式

2.3.1 合同签订后,由招标方、投标方和监造单位共同签订《监造大纲》,按照监造大纲执行监造项目、内容及监造方式。

2.3.2投标方根据《监造大纲》编制该产品及主要零部件的监造工艺流程图。

2.3.3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制造厂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制造厂复印3份,交用户代表和监造代表各1份。

2.4 监造内容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招标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必须接受。

对于确定的检验点,投标方应提前10天电告通知招标方该检验项目进行的准确日期,若招标方人员不能按时抵达,投标方可转入下一工序不必等待。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 服 务 计 划 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 注

职 称

人 数

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安装和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安装人员、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技术交底,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 注

职称

人数

1

2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人双方商定。

2.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3.1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供需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以解决技术接口问题。

3.2 在每次联络会前两周,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招标人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3.3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投标人、招标人双方商定。

设 计 联 络 计 划 表

序号

次 数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人 数

第七章 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技术规范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将技术部分的差异表列入本卷之中。

序号

技术规范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第八章 分包与外购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3家,由招标方最终确定分包厂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和业绩。

分 包 情 况 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产地

分包商名称

备注

第九章 大件部件情况

投标方应把超限的设备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部件

名称

长×宽×高

重 量

厂家

名称

货物

发运

地点

运输

方式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锅炉辅助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资格初审延期公告

(项目编号:DZC080847)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热源建设项目锅炉辅助设备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标的名称:锅炉辅助设备。
二、标段划分及项目简要需求: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2009年1月8日2009年1月9日15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相还应达到下述要求:
1、从事相关服务经营期限在一年以上,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

2、具备项目需求中各标段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

3、提供2006年以来(含2006年)与本项目相同、相近或大于本项目采购规模的合同及验收报告。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初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限内将以下有关资质证件传送至本中心。外地供应商可传真。(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www.hljcg.gov.cn网登记注册,否则报名无效)。资质证件主要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
◆书面注明所投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报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 编:163311
联 系 人:杨明海
联系电话:0459-4671893
传 真:0459-6372668
七、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八、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春修 0459-6370898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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