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环保局等七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国土局、环保局等七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LZB—2017-050
1、招标条件
鹤壁市国土局、环保局等七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鹤壁市人民政府鹤政[2015]29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海绵城市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鹤壁市国土局、环保局、气象局、盘石头建管局、镁金属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物流综合服务区共七个单位办公院区进行海绵城市的改造。
2.2建设地点:市国土局、环保局、气象局、盘石头建管局、镁金属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物流综合服务区办公区院内
2.3资金来源:海绵城市专项资金
2.4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周期: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有其它在施监理项目,项目总监必须出具在本单位连续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3.3企业2014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本项目投资规模类似项目业绩最少一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
3.4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涵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投标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包含公告发出之日)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情况,存在此情况的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年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共设一个标段。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11月7日 - 2017 年11月13日在《鹤壁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否则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截止 10 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392—*******
招标代理: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冯女士
电 话: ****-*******
2017年11月7日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保证金子账号 |
鹤壁市国土局、环保局等七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监理 | 鹤壁市国土局、环保局等七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监理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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