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会商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防汛会商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防汛会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编号:ZJZC-(2009)竞字第1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3)拟参加本次谈判的视频会议设备应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入网证书。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9年01月9日至01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盖公章);(3)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谈判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镇江市防汛会商系统设备,须包含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的全部费用。谈判开始后将给予每个供应商10分钟针对本项目的演示说明时间,采购中心将提供相应的投影设备,各供应商自备电脑。
四、竞争性谈判评定方式:最低评标价法(详见谈判文件相关说明)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1名。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0.5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和1.5万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2万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七、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5楼,梦溪园巷巷口)。
八、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09年01月21日 9:00至9:30(截止时间)。
九、谈判时间:2009年01月21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十、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蔡红玲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十一、项目联系人:杨晓寅、蒋旭东
传 真:(0511)********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帐 号:********5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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