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招标公告
廉租房招标公告
剑阁县普安镇廉租房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普安镇河东街剑发改发【2008】4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房地产管理所 ,建设廉租房工程 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资金来自住房保障廉租房货币补贴剩余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房地产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工程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为剑发改发【2008】4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规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码为********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元宏林建设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普安镇
2.2建设规模:剑阁县普安镇廉租房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00天。
2.4招标范围:剑阁县普安镇廉租房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 资质,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近两年至少承担过类似工程两个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01 月12 日至 2009年 01 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剑阁县房地产管理所会议室(剑阁县新县城建设大厦六楼) 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02 月 05 日10时 00 分,标地点为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元市利州东路889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阁县房地产管理所
地 址: 剑阁县新县城建设大厦六楼
邮 编: 628317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39*****497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元宏林建设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缤纷家园
邮 编: 628317
联 系 人: 王先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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