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建邺区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应室和口腔科医疗设备的采购公告

关于南京市建邺区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应室和口腔科医疗设备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受南京市建邺区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建邺区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应室和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进行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建邺区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应室和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

(编号:NJRZ-********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南京市建邺区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应室和口腔科医疗设备(供应室设备和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

2、项目预算: 分包一:供应室设备采购预算345000元;分包二: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预算341000元

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分包一345000元,分包二341000元。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三)采购人资质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为自然人,则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第三节相关附表格式)。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1 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关产品制造或者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2 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

2.3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9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9:00-17:00。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万达广场G座1909室

3、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

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12月8日前汇至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

账号:********7375

(五)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三楼谦益厅)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1日13:30-14:0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受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视为作废,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六)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磋商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妹

电话:***-********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卓颖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万达广场G座1909室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函或电话联系。

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口腔科 中心供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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