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PPP招标公告
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PPP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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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临采*******-1
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
PPP项目招标公告
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已经浙发改设计【2017】4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批准建设,PPP项目已完成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已经临政函【2017】57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PPP模式公开招标,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规划省道余姚至温岭公路的临海汇溪至沿江段,起于临海市汇溪镇的老104国道与34省道交界处,经东塍、邵家渡、汛桥、沿江,终点设在临海市与黄岩区交界处,主线路线全长42.81km(其中104国道利用段6.94km,与台金高速台州市区连接线共线建设段长5.04公里)。设两条连接线,其中临海市区连接线长3.6km,沿江连接线长5.6km。项目主线和临海市区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24.5米,终点段与台金高速台州市区连接线共线部分路基宽34米。沿江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12米。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6.3亿元,PPP项目合作投资约30.4亿元,另5.9亿元由政府自筹(争取上级补助),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启动资金及与终点台金高速台州市区连接线共线部分段建设费用支付、暂估价超出部分费用支付等。
1.2 招标范围
1.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①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K0+000~K25+041.059段、K33+800~K38+000段以及临海市区连接线和沿江连接线工程投融资、建设、运营合作;
②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K25+041.059~K31+577段(104国道利用段)运营合作(招标人承担大中修责任);
③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段K38+000~K43+024.105段(与台金高速公路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共线部分)委托台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建安工程费约2亿元,费用由政府承担,不纳入PPP合作,按实计量支付,项目公司参与项目管理、运营合作;
④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桩号K31+577~K32+263.6段(台金铁路交叉口)委托金台铁路责任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桩号K32+263.6~K33+800段(下穿甬台温铁路段)委托浙江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建安工程费合计约1亿元,以暂估价形式纳入PPP合作,由政府委托铁路部门另行招标,按实计量支付,超出暂估价部分由政府承担。项目公司参与该段工程投融资、项目管理、运营合作。
1.2.2 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的PPP运作方式。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并与其签订投资协议书;政府指定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政府出资人,与中标社会资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在临海市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双方按要求到位相应资本金;实施机构依法授予PPP项目公司项目运营权。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维护、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将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进行绩效考核,支付运营补贴费用;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完整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公司的债务不得移交给政府。
1.2.3项目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自监理签发开工令当日起,至交工日),运营维护期12年(自交工日,至移交日)。
1.2.4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本项目为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比例定为PPP项目总投资(30.4亿元)的20%,政府出资比例为资本金的5%,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资本金的95%,本项目投融资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即为项目资本金金额,双方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将全额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实施过程中需按照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投入。在建设运营期间,政府不参加项目公司日常管理,不承担风险,不享受利益分成,不参与项目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分配。但涉及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及严重影响稳定的事项,需项目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有效。
1.2.5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资本金注入时间计划要求:
1)首期:项目公司成立后10日内注入项目资本金的30%;
2)第二期:项目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注入项目资本金的30%;
3)第三期:项目公司成立后12个月内注入项目资本金的20%;
4)第四期:项目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注入项目资本金的2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通过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并按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社会资本。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在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申请人网上注册详见:
http://www.lhztb.gov.cn/view/info.asp?ArticleId=792(申请人网上注册及IC卡或U盾购买申请办理程序)。
3.2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在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F购买招标文件。
3.3售价: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3.4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4.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答疑会。
答疑会时间:2017年12月5日9时30分,地点:临海市柏叶中路217号五楼会议室。
4.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26日8时00分至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投标人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提交投标文件(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提交(或持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注册的交易员身份证提交),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1楼2号开标室(临海市凯歌路6号)。
4.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注: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或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注册的交易员身份证);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温馨提示:
(1)2017年11月1日起供应商可不再办理IC卡,可由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注册的交易员的身份证代替IC卡使用;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IC办理与使用,采用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注册的交易员的身份证办理各项交易手续。
(2)用交易员身份证提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人员必须与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注册的交易员身份证人员相一致,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5公告期限:自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4.6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7开标地点: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1楼2号开标室(临海市凯歌路6号)。
4.8本项目最高限价如下:
(1)工程费用投标控制价:经审查、备案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调整系数0.95(其中暂估价不乘以调整系数0.95);
(2)小修养护补贴最高限价:11826.60万元;
(3)合理利润率最高限价:10% 。
6.联系方式
6.1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注册、U盾、IC卡办理咨询联系电话:****-********
6.2采购人: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鹿城路252号
联系人:颜先生、嵇先生
电话:****-******** ****-********
6.3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F
联系人:陈文彪、赖文俊
联系电话:****-********、****-******** 传真:****-********
6.4投诉举报
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临海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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