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人民法院煤气、水煤气、发生炉煤气和类似的可燃气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杭锦旗人民法院煤气、水煤气、发生炉煤气和类似的可燃气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公告编号:15****-********-****
一、采购单位:杭锦旗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煤气、水煤气、发生炉煤气和类似的可燃气
三、采购金额(元):136588.84
四、拟定的供应商:杭锦旗新圣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单位决定采用天然气满足热水供应等其它需求。因杭锦旗新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是杭锦旗唯一一家管道然气输配管网和相关配套设施的生产和销售单位,且该项目天然气管道碰接项目属特种专营设施,因此我单位天然气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杭锦旗新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采购。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云峰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6*****008
采购监管部门联系人:杭锦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杭锦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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