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指导站所需承担辖区托幼机构预防性体检医疗机构二次招标公告

计划生育指导站所需承担辖区托幼机构预防性体检医疗机构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生育指导站的委托,对其所需承担辖区托幼机构预防性体检医疗机构采购项目进行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生育指导站所需承担辖区托幼机构预防性体检医疗机构(二次)

2.项目编号:2017ZHYX1120

3.服务期:1年

4.预计金额:500000元

5.付款方式:按实际发生体检数量检定费用,每年结算一次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4日,每日9:00至11:30时至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招标部)报名。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4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招标部)。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包每套300元整。

五、接受响应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和谈判会议时间:

1.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2月6日14时00分

2.报价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2017年12月6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六、报价地点和谈判会议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七、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下列金额的谈判保证金:7500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生育指导站

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999号

联系人:王巍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繁荣路与前进大街交会)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人:李玲

电话:****-********-****

2017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机构 体检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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