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城市PPP招标公告

平安城市PPP招标公告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岳普湖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岳普湖县平安城市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平安城市PPP项目

项目编号:FYZX-CG-2017-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况欣/刘巍

项目联系电话:***-********/152*****408/186*****755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岳普湖县公安局


地址:岳普湖县东城区市政大道26号

联系方式:采购人:张广春 联系方式:189*****3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况欣/刘巍 联系电话:***-********/152*****408/186*****755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180号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岳普湖县平安城市PPP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岳普湖县平安城市PPP项目已由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岳普湖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岳普湖县平安城市PPP项目进行了资格预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择优选定社会资本,现邀请所有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其他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安防控前端、治安卡口前端、高空瞭望建设、云存储建设、平安城市综合应用系统、社会面资源整合设计、公安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便民警务站监控室建设、便民警务站视频会议建设、网络传输系统设计、安全边界接入平台建设、县公安局数据中心建设、公共安全检查站建设等。

(2)项目名称:岳普湖县平安城市PPP项目;

(3)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

(4)项目授权主体:岳普湖县人民政府;

(5)项目实施机构:岳普湖县公安局;

(6)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采购内容:岳普湖县平安城市PPP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8)项目投资总规模:项目总投资预计18920.65万元;

(9)合作期限:16年、其中1年(建设期)+15(运营期);

(10)合作模式:采用BOT运作模式,运作方式由社会资本方全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合作期届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岳普湖县人民政府指定主体;

(11)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所有申请人。

(2)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向招标人提交变更资料。经招标人审查发现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或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未通过资格预审和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其投标文件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担保形式为银行电汇,金额为壹佰万元整(¥*******元),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五、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所有申请人,请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0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10:00-13:30时;下午15:30-19:00时,到以下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地点:喀什市汇城小区37栋2单元401室(地址:喀什地区喀什市慕士塔格西路6号院)

(2)联系人:况欣/刘巍

(3)联系电话:***-********/152*****408/186*****755

(4)招标文件采用现场购买方式,购买时请携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5)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6)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和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0日上午11:00;地点为:喀什天缘国际酒店3楼3号会议室(喀什市迎宾大道26号)。

采购人:岳普湖县公安局

地址:岳普湖县东城区市政大道26号

联系人:张广春

联系电话:189*****324

传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乐山道180号

联系人:况欣/刘巍

电话:***-********/152*****408/186*****755

传真:***-********

邮箱:qyfzb@tjfyzx.cn

十、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所有申请人。(2)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向招标人提交变更资料。经招标人审查发现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或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或取消其投标资格。(3)未通过资格预审和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其投标文件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920.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30日 10:00至2017年12月06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汇城小区37栋2单元401室(地址:喀什地区喀什市慕士塔格西路6号院)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现场购买方式,购买时请携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喀什天缘国际酒店3楼3号会议室(喀什市迎宾大道2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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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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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岳普湖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担保形式为银行电汇,金额为壹佰万元整(¥*******元),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标签: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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