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委党校电子显示屏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合肥市委党校电子显示屏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学校教学楼、报告厅、学员餐厅等楼电子显示屏维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电子显示屏维修
2.维修内容及地点:
电子屏所在场所 | 型号、参数 | 数量 |
教学楼 | 室内单色 | 1批 |
学员餐厅 | 室外防水单色屏 | 1批 |
报告厅 | 室内单色 | 1批 |
3、技术参数参见附件。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7)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控制价:人民币伍万伍仟捌佰陆拾元整(¥55,860元)。
五、竞争性谈判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下午14:30至2017年11月17日上午11:3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合肥市委党校康和楼307室计划财务处,联系电话:0551—********。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下午14:30
2、谈判地点: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康和楼三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中共合肥市委党校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901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八、进行竞争性谈判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公司税务登记证;有效的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供应商投标函(加盖公章);请自行从学校网站下载附件。
九、与本项目相关的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是指维修成本费、运输装卸搬运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履行质保期义务、合理的利润及所有税费的总和,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响应供应商如对本报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校的所有采购活动;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十、编制报价函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表;
3.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并密封后递交。
十一、评审办法:
1.资格评审:先对报价单位的资格部分进行合格性评审,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2.商务评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报价采用有效最低报价。
七、投标函、报价表等文件详见公告附件。
附件: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请下载 ********/********072823_33980.rar" target="_blank">附件.rar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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