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县零星广告招标公告

沙县县零星广告招标公告

2017-12-07 09:35:12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询价内容说明:2017-2018年中国电信三明分公司沙县零星广告物料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凡具有提供以下物料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参加报价。该次报价将作为 2017年12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该商品厂商入围的依据。一、项目概况及范围序号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备注1广告制作-户外广告 1000平方米设计、印制及安装 2广告制作-写真 900平方米设计、印制及安装 3广告制作-喷绘 500平方米设计、印制及安装 4广告制作-展板 500平方米设计、印制及安装5广告制作-橱窗海报 300平方米设计、印制及安装6广告制作-展示架 80套设计、印制 7广告制作-灯箱 160平方米设计、印制及安装8广告制作-软膜 300平方米设计、印制及安装 9广告制作-桁架 50平方米设计、印制及安装 10横幅 1500米设计、印制及安装 11广告制作-宣传品 20000张设计、印制12广告制作-门型展架 80套设计、印制及安装 采购金额:不高于 26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到货地点:三明市沙县府前中路95号 到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5 个日历天内到货。二、资格要求(一)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应达到 50 万元及以上人民币。(二)服务响应时间 24 时内。(三)免费保修期 3 个月, 保修期自物资交付使用起开始计算。(四)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中有严重违约的不得参与。(五)应答产品在现有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三、报价人需提供的材料(一)本邀请书所有条款逐点应答文字材料。(二)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行户名帐号或者三证合一等资料(A4纸缩印,并盖有公章)。(三)应答人承诺函、商务应答文档及报价表(附件1、附件2、附件3)。四、应答文件的提交(一) 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前,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及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二)应答文件密封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后邮寄或送达地点为三明市沙县府前中路95号5层销售服务部 ,电话****-******* ,邮编 365500。(三)材料必须密封,外包装袋(含快递件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应答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注明的将被采购人认定为无效。(四)应答报价表格应盖有单位公章,整份应答文件应盖有骑缝章。(五)请按要求应答,不得自行变更表格样式,应答用词必须使用“满足”或“不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对本询价书商务部分有不明之处的,请致电中国电信三明分公司沙县销售服务部 朱开亮 ,联系方式:189*****586,对本书技术部分有不明之处,请致电中国电信三明分公司 沙县销售服务部 董梅英 ,联系方式:189*****330 五、商务部分要求(一)应答单位应已在中国电信供应商外部门户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的http://42.99.33.27/MSS-PORTAL/account/login.do)。(二)中选后同意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格式合同文本签订合同(见附件四),不同意者视为无效报价。(三)付款方式买方凭卖方开据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向卖方付款。(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署且卖方交付货物,买方验收合格后( 90 )个工作日,买方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买方收到全部货物,在设备外观和数量上清点无误60个工作日未发生质量问题,并收到卖方开具的相当合同总金额100%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90%,货物保修期满后付余下的10%。货物保修期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3 )个月。(四)发票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五)物资技术要求:(1)所提供的物资需根据买方的需要,按标准的材质、尺寸进行设计、制作、安装。(2)因所有的物料报价都已含了安装的费用,故供货商根据买方下单时要严格按照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不允许私自调整单价,一经发现不予以结算。(3)供货商因根据买方的需要,不论零星物料的多少都严格安装相关的尺寸及要求及时响应。六、评选办法(一)有效报价中不含税综合报价最低者入选,即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不含税综合报价最低的应答人作为入选供应商。报价相等的情况下,技术指标、性能、配置高者推荐,技术指标(性能、配置)相等者,以服务优者推荐。若入选多家的则按评选分数给予不同比重的采购份额。1.税率计算应税货物、劳务或服务类型纳税人类型增值税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抵扣率价格评审调整系数抵扣率价格评审调整系数抵扣率价格评审调整系数货物销售17%13%1/86.55%————01/83.73%13%13%1/90.05%————01/87.12%有形动产租赁17%13%1/86.55%01/83.73%01/83.73%信息技术服务6%13%1/96.82%01/93.66%01/93.66%物流交通运输服务11%17%1/96.46%7%1/96.46%服务物流辅助服务6%13%1/96.82%01/93.66%2.评分表厂商名称       报价价格     计算分数     名次占采购总额(%) 占采购总额(元)1.评分办法:若应答人报价税率不同,则按报价评审调整系数表进行价格调整后评分2.计算方法: (1)报价分(85分),得分X=该项目权重分×(2-该公司该项目报价/该项目受邀方最低报价),若为负数,则得0分。相关物料的权重分见附表:(2)报价单位业绩(10分),报价单位近三年内(即2014年09月30日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认定业绩的依据为报价时需提供制作的物料,每一项物料可得2分)。(3)企业资质(5分),注册资金(5分):注册资金≥100万元为5分,100万元>注册资本≥50万元,得4分,50万元>注册资本≥30万元,得3分, 30万元>注册资本≥20万元,得2分, 20万元>注册资本≥10万元,得1分.其它不得分。(二)拟入选1家供货厂商,参与报价商不少于3家,公开询价的情况下,参与报价不足以上商家数量的,可继续组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商务谈判。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采购人(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 日期: 2017 年 11 月 28 日附件一:应答人承诺函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5)应答产品在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应答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附件二:商务应答文件一、中选后同意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统一格式合同文本签订合同(见附件四),不同意者视为无效报价。应答:二、付款方式:买方凭卖方开据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向卖方付款。(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署且卖方交付货物,买方验收合格后( 90 )个工作日,买方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买方收到全部货物,在设备外观和数量上清点无误60个工作日未发生质量问题,并收到卖方开具的相当合同总金额100%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90%,货物保修期满后付余下的10%。货物保修期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3 )个月。应答:三、发票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四、物资技术要求:(1)所提供的物资需根据买方的需要,按标准的材质、尺寸进行设计、制作、安装。(2)因所有的物料报价都已含了安装的费用,故供货商根据买方下单时要严格按照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不允许私自调整单价,一经发现不予以结算。(3)供货商因根据买方的需要,不论零星物料的多少都严格安装相关的尺寸及要求及时响应。应答:应答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附件三:报价表序号物资名称数量单位税率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备注权重分1广告制作-户外广告1000平方米   设计、印制及安装 102广告制作-写真900平方米   设计、印制及安装 53广告制作-喷绘500平方米   设计、印制及安装 104广告制作-展板500平方米   设计、印制及安装55广告制作-橱窗海报300平方米   设计、印制及安装106广告制作-展示架80套   设计、印制 107广告制作-灯箱160平方米   设计、印制及安装108广告制作-软膜300平方米   设计、印制及安装 59广告制作-桁架50平方米   设计、印制及安装 510横幅1500米   设计、印制及安装 1011广告制作-宣传品20000张   设计、印制512广告制作-门型展架80套   设计、印制及安装 5注:本报价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止。应答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附件四[ ]宣传品订购合同合同签订地:[沙县府前中路95号]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地址:[沙县府前中路95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建平]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业务宣传品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事项1.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 ](“订购品”),具体要求如下(或见附件一):[ ]。1.2乙方交付的订购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及甲方要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订购品(含样品,下同)进行任何改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按本合同第10.2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第二条标识使用要求2.1如需在订购品上使用中国电信及/或甲方的名称、商标、企业品牌形象、标识(统称“中国电信标识”),乙方应事先获得甲方及商标权利人确认,并严格遵守中国电信当时有效的商标和企业品牌形象等标识的使用规则。乙方不得利用中国电信标识进行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活动。未经甲方及商标权利人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者在订购品之外自行使用中国电信标识。2.2本合同任何内容都不视为授予乙方有关中国电信标识的任何权利、资质和利益。除本合同规定外, 乙方不能使用类似标识或混合使用该等标识,乙方并不得使用或注册与中国电信标识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企业品牌形象、名称、图形等。2.3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 乙方任何依据本合同约定和甲方及商标权利人授权而使用中国电信标识的权利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自行终止,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中国电信标识。第三条交付及验收3.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订购品样品交甲方审查确认后予以封存、保管。乙方须承担由于样品延迟提供或提交不符合要求样品等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3.2乙方应按下述要求将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订购品交付甲方并验收:3.2.1交付期限:[ ]。3.2.2交付地点:[ ]。3.2.3验收方式:[ ]。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订购品(含样品)及其他资料。第四条运费及风险转移4.1乙方负责将订购品运到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风险自订购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转移到甲方。如有灭失、损坏,乙方须补齐。第五条包装要求5.1包装要求:[ ]。第六条质量保证6.1乙方保证交付的订购品与封存的样品式样、质量等完全符合,且符合本合同及甲方正常使用要求,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6.2因订购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3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对订购品及其样品的审查及验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第七条费用及支付7.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事宜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包装费用等)及税费。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7.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1)一次性支付乙方交付订购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2)分期支付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7.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7.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7.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7.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7.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甲方信息如下: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 7.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第八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8.1本合同订购品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8.2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订购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第九条保密9.1本合同所称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2)乙方为完成委托订购事项所涉及的图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母版/原版。(3)乙方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9.2乙方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上述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9.3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9.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订购的数量印制和发运订购品,订购品及订购品样品设计、制作、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余品、废品以及使用中回收的不合格品应在甲方监控下销毁。9.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6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持续有效。第十条违约责任10.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0.2乙方逾期交付订购品样品或订购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如乙方逾期[ ]日仍未交付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10.3乙方交付的订购品样品或订购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订购品,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0.2条约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10.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乙方不得销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订购品或与订购品外观近似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10.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13.5条任一条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订购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1.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12.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12.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2.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3.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13.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3.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3.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13.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13.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电子邮件:[ ]乙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电子邮件:[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3.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附件为:附件:(清单)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廉洁协议书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招投标及商业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投标及商业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商业贿赂及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廉洁协议:第一条 甲方承诺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1.2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招投标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1.3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1.4工作人员及亲属不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1.5招投标期间不单人约见乙方工作人员;1.6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第二条 乙方承诺2.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2.2乙方参与甲方的采购活动,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2.3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2.4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以及为请吃及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2.5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2.6乙方不得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2.7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不得有导致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3.1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可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调查核实,如属实,依据党纪政纪做出处分。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2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3.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按附件《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给予处罚。3.4本廉洁协议书经甲方加盖承办部门印章、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招标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加强对供应商遵守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的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确保双方合作业务可持续发展,保证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供应商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福建公司的采购行为(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为福建公司提供物资和服务等资源的企业或机构。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含主设备、终端、备品备件等)、材料、用品(含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软件(含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含设计、施工、监理、代理、集成等)、维护服务、营销服务(含广告、宣传等)、咨询服务等。第三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是指供应商在参与福建公司采购行为过程中,违背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发生的违规行为。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公司及福建辖区内的电信分公司、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行为的处理。廉洁协议内容及规定第五条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第六条 供应商参与福建公司的采购活动,应按照福建公司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第七条 供应商不得向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亲属”主要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第八条 供应商不得宴请福建公司工作人员以及为请吃及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第九条 供应商不得为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第十条 供应商不得擅自与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第十一条 除以上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有导致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处罚实施措施第十二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廉洁协议规定第七、八、九条,(1)所有发生事项的累计金额在2000元及2000元以下的,给予书面警告或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2)所有发生事项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一到两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3)所发生的事项累积超过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两到三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供应商出现第十四条情况的按照第十四条处理。第十三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视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该供应商书面警告,致使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涉事地市分公司(含专业分公司)的参与及实施资格。第十四条 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视情节轻重,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2人(含二人)以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三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3-5人(含5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6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5人以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全省范围内10年以上参与及实施资格。第十五条 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采购阶段的,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已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但合同尚未履行阶段的,终止签约。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终止合同履行,并解除合同,未履行部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两次及以上,在原有处罚基础上,以违规累积次数为倍数处罚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第十七条 违反廉政规定的供应商属于特大型供应商(与福建公司合作范围广及金额巨大存在长远战略性合作),无法取消供应商参与、实施资格的,可选择经济处罚方式处理;(1)违反第七、八、九条的,按照发生事项累计总金额的100倍收取违约金。(2)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的,根据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取5-10万元违约金,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收取60-80万元违约金。(3)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涉案金额的30倍收取违约金。处罚实施流程。第十八条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违规违纪往来被发现或被投诉、举报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或省公司相关部门按按检控类线索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进行纪律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采购管理部。涉及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后通报采购管理部。采购管理部根据通报情节和本办法对违约供应商提出处罚方案,经采购决策机构决策后对违约供应商发出处罚违约通知书并对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处理执行通知书。第十九条 省公司采购决策机构是研究对供应商处罚的决策组织,省公司采购管理部是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部门。第二十条 违规供应商采用更名方法逃避处罚的,只要原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原股东人数三分之一存在的新公司被视为原违规的供应商。违规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股东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其他公司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有参与及实施业务的,视同为违规应商。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福建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纪检监察机构、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共同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买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卖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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