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UHO2017-LH045 2. 项目名称: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第四次重新招标) 3.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4.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有国家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加盖投标人盖章)。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6)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及各省市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从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项目不存在与采购人有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其中,外地投标单位可以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备查),按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标书: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11月30日起至12月7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 7.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8. 答疑事项: 投标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请于2017年12月7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传真须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若质疑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的,请于2017年12月7日17时前,将书面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传真须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澄清或者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9.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2日15:00-15:30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15:30 11.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5:30 12.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会议室。 13. 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2)因故重新采购的项目,再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上述购买标书时间内重新填写《投标报名表》(不再收取标书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6.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