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南高路盐中路灾后重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
旺苍县南高路盐中路灾后重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
旺苍县南高路盐中路灾后重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旺苍县南高路盐中路灾后重建项目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旺发改发[2008]6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旺苍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旺苍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南高路全长10.4641公里,盐中路全长8.1847公里。
2.3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旺苍县南高路盐中路灾后重建项目施工及监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五个标段。A标段:南高路K0+000-K5+400.6;B标段:K5+400.6-K10+464.1;C标段:k0+000-k3+997.25;D标段:k3+997.25-k8+184.7;E标段:旺苍县南高路盐中路灾后重建项目全部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施工标段报名单位2006年以来累计已完工至少10公里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4施工标段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技术负责人(要求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自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本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1 月 12日至 2009 年 1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旺苍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持下列资料(均验原件,收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段)副本;
(3)省外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投标登记介绍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2 月 5 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元市利州东路889号,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旺苍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环城中路238号
邮 编: 6282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2楼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张先生 张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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