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教师公寓楼及甘肃工业实训中心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教师公寓楼及甘肃工业实训中心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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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正公告: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教师公寓楼及甘肃工业实训中心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教师公寓楼及甘肃工业实训中心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码:A01-****************9J-********-****9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教师公寓楼及甘肃工业实训中心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社会【2008】870号、甘发改社会【2012】182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城市学院,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

    2.2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内;其中教师公寓楼建设用地总面积11865.0㎡,总建筑面积46697.84㎡,地上建筑面积40590.3㎡,地下建筑面积6107.81㎡;其中1#教师公寓楼地上30层,地下1层;2#教师公寓楼地上34层,地下1层;3#教师公寓楼地上34层,地下1层。

    甘肃工业实训中心建设用地面积10214㎡,建筑面积(新建):25470㎡,地上12层,地下2层,其中地上裙房为3层,地下1层,主体建筑高度为54.3m,裙房高度为19.5m。

    2.3检测工期:伴随项目施工工期及验收阶段。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范围: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教师公寓楼进场原材料检测(电线、管材、阀门、漏电、水嘴、插座、开关等)、网格布、粘接砂浆、抹面砂浆、保温材料物理性能、门窗三性、门窗保温性、中空玻璃露点、结构检测、锚栓拉拔、室内环境检测等内容,以上检测内容均须提供陆份检测鉴定报告。

    二标段招标范围:甘肃工业实训中心地基基础检测、桩基检测、进场原材料检测(电线、管材、阀门、漏电、水嘴、插座、开关等)、网格布、粘接砂浆、抹面砂浆、保温材料物理性能、门窗三性、门窗保温性、中空玻璃露点、结构检测、锚栓拉拔、室内环境检测、玻璃幕墙(四性)检测等内容,以上检测内容均须提供陆份检测鉴定报告。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教师公寓楼工程检测,二标段为甘肃工业实训中心工程检测。

    2.6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建筑工程检测甲级、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检测甲级、建筑工程安装检测甲级;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工程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等须具备相关专业检测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全部检测参数;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7 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检测业绩(以合同为准);

    3.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3.5具有满足本项目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检测任务的能力。

    3.6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单项检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检测工作经验至少 5年以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专业检测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7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须提供2014年-2016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同一投标人(包括同一联合体)必须参与两个标段的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检测甲级、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检测甲级、建筑工程安装检测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投标文件为牵头人签字盖章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相关权利,否则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字盖章。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日期: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5日

    获取时间:2017年10月31日18时00分至2017年11月5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获取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cn)网站。

    获取方法: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七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上发布。

    注: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城市学院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联系人:常双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昌运大厦14楼F座

    联系人:刘姗姗

    联系电话:136*****707




    办理流程公开-公告信息

    提交时间总计: 43分44秒

    办理时间总计: 13小时52分38秒




    • 公告提交

      提交人: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状态:请尽快办理

      提交时间: 2017-10-30 20:26:38

      提交用时:

      办理状态:退回

      办理时间: 2017-10-31 10:01:22

      办理用时:0天13小时34分钟44秒

      公告提交

      提交人: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状态:请尽快办理

      提交时间: 2017-10-31 10:45:06

      提交用时:0天0小时43分钟44秒

      公告办理

      办理状态:请尽快办理

      办理时间: 2017-10-31 11:01:39

      办理用时:0天0小时16分钟33秒

      公告办理

      办理状态:已办理

      办理时间: 2017-10-31 11:03:00

      办理用时:0天0小时1分钟21秒



      报警信息




      相关文件下载



      1. 招标(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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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pdf,2017-10-31 11:03:01)">正常公告: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教师公寓楼及甘肃工业实训中心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 更正公告: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教师公寓楼及甘肃工业实训中心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教师公寓楼及甘肃工业实训中心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交易编码:A01-****************9J-********-****92-0

      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教师公寓楼及甘肃工业实训中心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于2017年10月31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和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建筑工程检测甲级、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检测甲级、建筑工程安装检测甲级;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工程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等须具备相关专业检测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同一投标人(包括同一联合体)必须参与两个标段的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检测甲级、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检测甲级、建筑工程安装检测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现更正为: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工程检测甲级、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检测甲级、岩土工程检测甲级、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乙级、建筑工程安装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及门窗工程检测;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同一投标人(包括同一联合体)必须参与两个标段的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检测甲级、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检测甲级、岩土工程检测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日




      办理流程公开-公告信息

      提交时间总计: 0秒

      办理时间总计: 3小时0分28秒




      • 公告提交

        提交人: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状态:请尽快办理

        提交时间: 2017-11-01 14:01:34

        提交用时:

        公告办理

        办理状态:请尽快办理

        办理时间: 2017-11-01 14:25:46

        办理用时:0天0小时24分钟12秒

        公告办理

        办理状态:请尽快办理

        办理时间: 2017-11-01 17:02:02

        办理用时:0天2小时36分钟16秒



        报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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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更正公告


        下载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检测 第三方 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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