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等部门办公自动化设备、车辆栏车器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等部门办公自动化设备、车辆栏车器设备招标公告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受喀左县人民法院、喀左县新城蒙古族幼儿园委托,现就喀左县人民法院等部门办公自动化设备、车辆栏车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的设备和服务。
一、采购人:喀左县人民法院、喀左县新城蒙古族幼儿园
二、项目名称:喀左县人民法院等部门办公自动化设备、车辆栏车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KZZFCG—2017—78
四、采购内容:办公自动化设备、车辆栏车器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详见询价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内容和技术资料、说明及要求。响应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所有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人民币29.5万元。其中:喀左县人民法院预算28万元;喀左县新城蒙古族幼儿园预算1.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响应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响应供应商参加询价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的原件及询保证金缴纳证明,,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文件获取请登录喀左政府网(www.kazuo.gov.cn),点击喀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政府采购栏目中点击附件下载。
七、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于2017年12月7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二楼2004室受理响应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询价保证金的缴纳;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八、询价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三楼小开标室(喀左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喀左县人民法院、喀左县新城蒙古族幼儿园
联系人:石广德、刘辉
联系电话:134*****223、139*****196
采购机构: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
联系人:杨大为
联系电话:0421-*******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
二0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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