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贮木场棚户区改造用地红线外至清江大道范围内室外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樟树市贮木场棚户区改造用地红线外至清江大道范围内室外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 标 公 告

YCZSZB[2017]052号

招 标 条 件

招标单位名称

樟树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工程项目

樟树市贮木场棚户区改造用地红线外至清江大道范围内室外基础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

樟树市发民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樟发改社字[2017]02号

项目总投资

约2.65亿元

本项目投资

约289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落实情况

全部到位

招 标 工 程 概 况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樟树市贮木场

工程基本情况

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

结构

/

层次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内 容

企业资质类别

及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015新标准)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对比、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

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本人身份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五大员

拟派八大员上岗证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注册建造师担任;

3、外省进赣企业需要提供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行政审批及省外入赣系统”中“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栏查询到该企业进赣信息结果的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开标时必须提供工商登记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及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近36个月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154号文件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因此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持有新版的企业资质证书进行投标,使用旧版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无效。同时,根据赣建招[2016]7号,投标人在资格后审时只需提交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其它资格审查条件依旧按招标人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交原件。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11月30日 至 2017 年12月24日

本工程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5日上午9 00分整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网站下载获取。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7*****318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 室外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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