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执勤用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执法执勤用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蕲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下达的蕲采计〔2017〕846号计划函要求,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蕲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蕲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QC2017 C01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6L自动挡执法执勤用车12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预算:9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的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必须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3、投标代表必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应提供2017年劳务合同为证);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5、供应商必须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7年12月6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办公楼,(教育局隔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应携带:
1、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代表2017年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报名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6*****066
七、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至9:3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办公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22日上午9:3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十、采购单位:蕲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458
十一、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州东坡大道58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网 址:www.bdzb.com.cn 邮箱:hbbdzb@163.com
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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