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庆隆路(发展大道-建兴路)项目发展大道-百威英博大道标段监理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庆隆路(发展大道-建兴路)项目发展大道-百威英博大道标段监理
项目名称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庆隆路(发展大道-建兴路)项目发展大道-百威英博大道标段监理 招标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1501m×36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30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0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05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第一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广西广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下浮系数 38.00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下浮系数 35.00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下浮系数 42.00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2、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 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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