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工程淡水厂椰壳活性炭-招标公告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淡水厂椰壳活性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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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以项目采购方式审批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昌江核电厂淡水厂椰壳活性炭采购投标。
2.项目概况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规划建设4台650MWe压水堆核电机组,4台机组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台650MWe压水堆核电机组。以一号机组核岛厂房浇灌第一罐混凝土(FCD)作为基点,首台机组已于2010年4月25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
3.招标范围
序号 | 产品标识 | 名称 | 产品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型号 |
1 | ********01 | 椰壳活性炭 | 活性炭PAC[净水级]碘吸附值>900mg/g亚甲基蓝吸附值>135mg/g | 100 | 吨 | 净水级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物资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贸易公司(或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制造商授权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会议室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17年12月8日17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确认通知盖章扫描件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昌江核电现场
邮编: 572733
联 系 人: 胡博平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hubp@hnpc.cc
网址: www.hnpc.cc
开户银行: 工行海口琼泰支行
账号: ******** 0920 0015 891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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