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
代理单位: |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标段编号:NGC090001-03SG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高淳县产业园区道路绿化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发[2007]3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三标段:秀山路、秦溪路、区间路
2、工程地点:古柏镇开发区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秀山路、秦溪路、区间路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15000m2。 报名条件: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9年1月9日至2009年1月15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02:00分至04:00分,在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高淳县淳溪镇镇北路29号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6年1月1日以后的园林绿化工程且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的工程。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6年1月1日以后的园林绿化工程且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的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报名期限: | |2009-1-15 16:0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
联系传真: |
联系地址: | 江苏南京高淳县石臼湖北路富学苑1幢201室 |
备 注:招标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高淳县石臼湖北路富学苑1幢201室
代理机构邮编:211300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732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