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县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已由廊坊市文安县发展改革局以文发改字【2017】267号文批准建设,文安县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已由廊坊市文安县发展改革局以文发改招核(2017)167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文安县看守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文安县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HBBYLF2017-049-TJ 2.3项目概况: ①拆除工程: 内墙立面抹灰层拆除4658㎡,外墙立面抹灰层拆除565㎡,天棚和地面平面抹灰层拆除2759平方米,走廊及卫生间淋浴间地面838㎡、防水层拆除(屋面)5587㎡,金属内外门窗拆除42樘、拆除暖气罩34个。 ②装修修缮工程: 墙面一般抹灰(内墙1)4529㎡、块料墙面(内墙2)128㎡、墙面一般抹灰(外墙面围墙)5650㎡、天棚抹灰(涂料顶棚)1228㎡、吊顶天棚(矿棉板吊顶)8100㎡、块料踢脚线(走廊)48㎡、水泥砂浆楼地面(监室)721㎡、地砖地面(走廊)815㎡、卫生间和淋浴间地砖防水地面23㎡、屋面防水卷材(所有改造平屋面)4977㎡、金属(塑钢、断桥)窗173㎡,金属(塑钢)门10㎡、钢制散热器34组(片)。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不曾因自身原因被提起诉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5投标人须持有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17:00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在开标当日现场向代理机构缴纳。 4.4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新版三证合一)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④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⑤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⑦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⑧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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