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环卫车辆和执法车辆购买保险招标公告
市政环卫车辆和执法车辆购买保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市政环卫车辆和执法车辆购买保险已由政府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现发布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市政环卫车辆和执法车辆购买保险项目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竞争性磋商2017-(009)号
采购内容:综合执法局348辆市政环卫机动车辆统一保险购买项目,本次招标涉及的商业险种有:交强险(含代扣车船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个别车辆需要增加其他险种的,另行增加(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要求)。
采购预算:第一标段140万,第二标段92万,第三标段85万,第四标段14万。
保险购买期限:一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3.1 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经营机动车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在郑州市设有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不含营销服务部、业务部代办处等分支机构,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照成立时间推算,若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7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和2017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4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文件,企业自证);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 0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4.2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第3.5项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查看原件留复印件(按以上资料顺序装订成册)。
4.3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磋商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4.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地址:详见磋商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联系人:尹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C座15层1501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1 月 30 日
招标
|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