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消防站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产业集聚区消防站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乐县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项目名称: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2.2 项目编号:HNZY201711-ZF09;
2.3 建设地点: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
2.4 投资规模:约593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每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4:3:3模式;
三、招标范围:大门工程、室内训练场工程、训练塔工程、景观工程、配套工程、消防泵;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三个标段
一标段:大门工程、室内训练场工程、训练塔工程;
二标段:景观工程;
三标段:配套工程、消防泵;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三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证明或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4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证明或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5.5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证明或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5.6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不少于1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5.7 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5.8 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5.9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投标企业报名时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本人持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
6.1 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6.2 通过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6.3 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4 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6.5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的身份证、岗位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6.6 2014年1月1日起企业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证明资料。
6.7 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留档,原件审查完毕后退回。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7.1 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报名。
7.2 报名地点:京开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北300米路东石化培训基地B区。
7.3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递交:
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上午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八、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叁万元整(¥30000.00)、二标段:肆万元整(¥40000.00)、三标段:肆万元整(¥40000.00),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0357。
备注:转账用途须注明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 ;开标时需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予招标代理公司。(特别提示: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按无效标处理。)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乐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8*****049
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7*****39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2017年1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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