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城区内绿化养护管理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木垒县城区内绿化养护管理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木垒县城区内绿化养护管理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MLZFCG(2017)089号
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木垒县阳光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木垒县2017年—2020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MLZFCG(2017)089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木垒县2017年至2020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05.259.00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养护管理内容:绿地养护管理包括浇水、管护、病虫害防治、修剪、补植、设施维护等项目(注:不包括绿地内的水、电费用)
(2)绿化带养护面积为177678平方米;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3)养护服务合同期限三年为限。2017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一年一考核。如果合同期满,该企业养护质量好,可简化程序继续签订养护合同。
(4)服务金额:835086.00元(一年养护费最高限价)
(5)由木垒县环卫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按季,月对绿化养护企业按养护考核细则考核,合格后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月拔付资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季度,月度考核,考核采取定期明检和暗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评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拔付的依据;
(6)服务地点:木垒县城区。
(7)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
(5)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中,含园林绿化等经营范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1日至 2017年12月7日期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3:30至19: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公平竞争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公司、法人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提交每包5000元,(逾期收到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九、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密封于2017年12月12日10:00之前交送开标现场,评标结束均不予退还。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木垒县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二、招标人:木垒县阳光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伟超
电话:133*****222
十三、采购中心联系人:曾林 罗勤 联系电话:****-*******
木垒县政府采购中心
标签: 绿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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