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师184团南屯良种肉牛养殖示范场沼气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十师184团南屯良种肉牛养殖示范场沼气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十师184团南屯良种肉牛养殖示范场沼气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HCZB-2017-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师184团南屯良种肉牛养殖示范场沼气项目已由十师发展改革委以师发改发[2017]1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十师184团南屯良种肉牛养殖示范场沼气项目施工(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第十师184团;
2.3 建设规模:总容积4000m?的ASBR反应池;配套管网、脱硫、脱水、阻火等设施;容积1200 m?干式膜结构贮气柜4座;容积400m?沼液池1座,容积4000m?田间沼液池6座;容积600m?集污池2座;容积600m?调节池1座;有机肥堆肥场1座;其他工程配套设施(操作间、发电机房等);
2.4 工程计划投资额:详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开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标段;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
2.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十师北屯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或进兵团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日至2017年12月6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不接受未在网上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一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
联 系 人:靳红运 电话:189*****570
地 址:第十师一八四团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分公司
联 系 人:程 强 电话:****-*******
地址:新疆北屯市林茵路1588号(第十师气象局二楼)
2017年12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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