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片区香河机器人产业园3期(原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北区)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大厂片区香河机器人产业园3期(原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北区)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单位及类别:
华夏幸福/产业发展集团/工业地产事业部/大厂片区
工程管理类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位置:香河经济开发区
2.2、项目简介:机器人产业园3期(原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北区)建筑面积29019.26平方米,包含两栋单层厂房,三栋多层厂房,一栋综合配套楼(E楼),景观工程面积7340.23平方米,绿化面积6125.7平方米,铺装面积1214.53平方米;
2.3、本次招标范围:香河机器人产业园3期园林景观工程包括:包括土方造型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硬质铺装工程、景墙、景观小品工程、水景给排水系统、绿化给排水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的施工。 (详见清单及图纸)
3、投标单位入围要求:
凡申请入围企业须为我司招标采购网(bp.cfldcn.com)注册并通过审核入库的企业。
3.1、其他:未与产业发展集团工业地产事业部合作过或已合作但未竣工验收的供方,要求(总部或区域本部)其京津冀办公场所面积在500㎡平米及以上;需要自有苗圃500亩以上。
3.2、与我司合作经历(供方等级):黑名单、履约不合格及暂停供方,谢绝入围。
3.3、主要业务区域(省/市/区):主要业务范围覆盖京津冀(项目所在地)
3.4、项目业绩(个):近三年在京津冀与华夏有同类工程合作,且报名前至少一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或近三年与2个及以上房地产TOP20公司在京津冀分别有同类工程合作,且报名前至少一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详见招标公告。
3.5、注册资金(元):5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新供方注册请选择产业发展集团 ,注册时供方分类需包含【景观工程】
4.1、本招标公告附件内容;招标公告、《供方单位处罚措施标准清单》、承诺函、核心附件、均需打印并加盖公章,可参照报名资料模板;
4.2、项目业绩、标杆合作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符合项目业绩、标杆合作业绩要求的同类工程合同复印件;
注:A.需加盖公章,合同数量和合同相关指标、信息满足入围要求;
B.竣工项目应提供竣工验收记录或相关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施工类分包及专业分包、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可以用此替代竣工证明)或结算书或结算通知书;
C.非投标及履约决策人所辖组织(总公司或独立经营的分公司、事业部)负责的同类工程业绩不予接受。
4.3、投标及履约决策人授权委托书及其社保缴纳记录(报名截止日期前1年以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用于发送报名澄清、通知邮件);
4.4、办公场所证明:公司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需提供递交资料的电子版,未入库供方需在考察前补交书面资料。
5、招标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王飞翔
联系电话:158*****888
联系地址:廊坊市大厂县福禧路大厂新派出所对面产业港三层
邮箱:wangfeixiang@cfld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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