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至崇礼高速公路河北段主线第三方及专项试验检测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XZB-2017-031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庆至崇礼高速公路河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17]45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工[2017]228文批复;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7]22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政府专项债券等。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延崇临时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主线第三方及专项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线路线起自怀来县金家口村东约6Km处京冀界,与延崇高速北京段顺接,向西经东洪站后再转向北,在杏林堡村东与G239交叉,之后沿G239走廊布线,经头炮村东、大海坨乡西、水碾堡村西后再转向西北,经沿S310走廊布线,经上虎村西、椴木沟村南,在三岔口村东与张唐铁路、S310交叉,经韩庄村东、炮梁乡南、砖楼村东,止于棋盘梁村北与延伸线工程顺接。路线全长81.552Km。 本项目主线设特大桥8座,大桥23座,中桥1座,小桥6座涵洞74道;设特长隧道5座,中隧道1座,短隧道2座,棚洞1座;设服务型互通4座,枢纽互通1座;设分离立交2座,通道6道,天桥1座;设监控收费通信分中心1处,收费站5处(其中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管理所3处,综合安全检查站1处(北京)。 2.3建设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中主线起点止赤城服务区路段设计速度100 km/h,赤城服务区至终点段设计速度80 km/h,路基宽度26 m。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大、中、小桥、涵1/100,特大桥1/300,其他指标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 2.4试验检测期:预计开工日期2017年11月,计划检测期为24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主线第三方及专项试验检测,主要内容包括独立对本项目路基桥涵、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边坡防护及排水等附属工程建设所用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及交工验收检测(工程实体检测及外观检测);隧道监控、桥梁监控等专项检测。 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类别 | 标段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Ⅱ | JC3 | 隧道检测 | ZT1合同隧道监控量测、地质超前预报 | JC5 | ZT4、ZT10合同隧道监控量测、地质超前预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检测资质证书,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只能对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对应的土建工程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3.6与本项目的土建工程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单位及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等详见附件3)。 3.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再承接和本试验检测标段相对应的施工标段(含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监理标段(含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的试验检测任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2016年10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持下列资料(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彩色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2)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 (3)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 (5)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 (6)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5.2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7年12月22日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6开标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6.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ebggzy.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延崇临时筹建处 地 址:张家口市怀来县沙城镇建设路河北省高速公路延崇临时筹建处408 邮政编码:075400 联 系 人:崔少谦 电 话:****-*******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编:050051 联系人:李宏海 电话:****-******** 邮箱:hxzb2010@126.com 日期:2017年12月 9、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本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单位及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 附件4: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类别 | 资质要求 | Ⅱ | 试验检测机构 | 独立法人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非独立法人 | 非法人提供所属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成立试验检测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法人授权文件 | 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并具有相应的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别 | 业 绩 要 求 | Ⅱ | 近3年内(2014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的成功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隧道监控量测、地质超前预报业绩, 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类别 | 信 誉 要 求 | Ⅱ | 投标人过去1年(2016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类别 |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Ⅱ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 近3年内(2014年10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隧道监控量测、地质超前预报业绩。 |
附件3:本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单位及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 施工中标单位及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单位
标段 | 单位名称 | 母体试验室名称 | ZT1 |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交一公局桥隧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 | ZT2 |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兴桥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ZT3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中交远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ZT4 | 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ZT5 | 湖南娄底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卓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ZT6 | 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贵州路桥集团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ZT7 |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 广州冠粤路桥检测有限公司 | ZT8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质量检测中心 | ZT9 | 河北交建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冀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ZT10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川交道桥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ZT11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测试中心 | ZT12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武汉天行众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GQ1 |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大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GQ2 | 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 路桥建设(贵州)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主体施工监理中标单位及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单位
标段 | 单位名称 | 母体试验室名称 | ZJ | 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河北慧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ZD1 | 河北保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威达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ZD2 | 北京中交公路桥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北京中交公路桥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 | ZD3 | 河北路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 | ZD4 | 辽宁第一交通工程监理事务所 | 辽宁公路试验检测中心 |
附件4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项目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交通运输部评标专家库或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4)第一信封投标文件的澄清(如需); (5)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6)计算评标价得分; (7)计算综合评分; (8)推荐中标候选人; (9)编写评标报告。 4.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合法批件的复印件。 (2) 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3)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试验检测期; 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技术服务建议书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承诺函、资格审查资料(包括相关表格及所附证明材料页),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公章的除外)。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14)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5.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资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最低要求)”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本项目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未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的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审查要求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6.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分别评审打分,满分85分;评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6.1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试验检测方案和措施 20分; (2)试验检测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 15分; (3)试验检测报告的编制及数据整理方案 2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1 | 试验检测方案和措施(20分) | 对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范围和任务的理解(10分) | 理解基本准确,得6分; |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6~8分; |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8~10分; | 试验检测工作程序及内容(10分) |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分; |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8分; |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10分; | 2 | 试验检测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 (15分) | 试验检测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9分 | 试验检测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9~12分 | 试验检测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得12~15分 | 3 | 试验检测报告的编制及数据整理方案(20分) | 方案内容基本合理,得10分 | 方案内容较全面,得10~15分 |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得15~20分 |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项得分以平均值确定。 6.2 商务评审 商务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试验检测人员10分; (2)投标单位业绩2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1 | 试验检测人员 (10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4最低要求,得6分; | 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14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多完成1项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同类试验检测业绩(业绩满足附录4要求)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 2 | 投标单位业绩 (20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最低要求,得12分; | 近3年内(2014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多完成1项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同类试验检测业绩(业绩满足附录2要求)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 |
7.第一信封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到场,在监督机构在场的情况下,宣布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当众拆封其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对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宣读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未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对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不予拆封,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8.1 投标人通过第二信封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投标人填写完毕的试验检测清单未对试验检测清单固化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已标价试验检测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公章的除外),投标文件签署的日期在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5)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清单固化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试验检测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 (6)投标文件未使用调价函。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9.计算评标价得分 9.1 评标价 评标价等于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填报的总报价的文字报价。 9.2 评标基准价计算 (1)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2)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情况的投标报价之外,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规定个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a.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b.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9.3 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满分为15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5分,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扣0.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05分,评标价分值按照以下公式确定,评标价得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式中: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1;若D1<D,则E=0.05 10.计算综合评分 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评标价得分之和。 1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分标段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名,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评分仍相等,则按照技术评审综合打分的3项主要评分内容的顺序依次进行比较,前一项得分仍相等时,比较下一项,直到某一项得分不相等时,以该项得分高的优先,比较次序如下: (1)试验检测方案和措施; (2)试验检测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 (3)试验检测报告的编制及数据整理方案。 12.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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