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雁新城城市设计项目资格预审(代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来雁新城城市设计项目资格预审(代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阳市来雁新城城市设计项目,项目业主为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来雁新城城市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

2.3. 建设规模:整个来雁新城片区,北至北三环、南至蒸水、东临湘江、西至蒸阳路,规划总面积约13.12平方公里。

2.4. 招标范围:

2.4.1城市设计方案:(1)设计说明书、(2)设计图纸、(3)设计文本、图册、展板等;

2.4.2多媒体动画制作:(1)规划设计多媒体(30分钟)、(2)新区宣传片多媒体(5-10分钟)、(3)街头广告多媒体动画视频(2-5分钟);

2.4.3三维模型、数字沙盘;

2.4.4城市CI策划(城市形象识别系统)。

2.5. 设计周期:45天。

2.6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招标人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2.7. 本招标项目设投标报价上限值(城市设计估算约人民币480万元,其中设计费估算400万元,最终以衡阳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为准),在开标前15天公布。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且为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连续六个月(2017年5月-2017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部门公告之日后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为准(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资格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到帐为准,采用现金交纳的无效,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阳市来雁新城城市设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衡阳市来雁新城城市设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

银行账号:****************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并依据申请人的城市设计业绩、项目团队等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有效排序,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综合排序前3家(前3名因故不能参加投标时,排序其后的申请人可以替补)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7、获取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方式

7.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携带:

(1)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需单位盖章);

(2)营业执照副本;

(3)公司资质证书证明文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部门公告之日后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为准(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

(5)湖南省外投标人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近六个月(2017年5月-2017年10月)社保证明及复印件(或事业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其中:投标人需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携带以上资料才能获取预审文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2份胶装复印件((1)留原件,(6)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将被拒绝。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或网上报名: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5日 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hyggzy/)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请排序前3名的申请人按照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供缴纳凭证到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如排序前3名的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投标(含未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排序其后的申请人可以依次替补,并同时延长替补人的投标保证金截至时间。

7.3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7.4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分别售价600元/份(均售后不退,凡网上报名的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hyggzy/)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预审及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将给予参加投标评审综合排序第二名和第三名(综合得分不低于60分)的投标人相关设计补偿(补偿总金额约为80万元,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9时00分;
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洲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9、公告发布:本公告发布于《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112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4*****616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2楼2221室
联 系 人:邱女士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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