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架空线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电力架空线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17年长春市电力架空线路改造工程
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招标编号:BTZB-GCSG-17115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2017年长春市电力架空线路改造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1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卫明街段:新建主干电缆线路1.6km,新建环网柜5座,新建箱变3座,新设柱上开关2台。
2.自由大路段:新建主干电缆线路1.3km,新建环网柜13座,新建箱变9座,新设柱上开关10台。
3.岭东路段:新建主干电缆线路1.75km,新建环网柜8座,新设箱变9台,新设柱上开关8台。
4.大马路段:新建主干电缆线路2.5km,新建环网19座,新设箱变12座,新设柱上开关8台。
5.电台街段:新建主干电缆线路1.8km,新设环网柜16座,新设箱变5座,新设柱上开关8台。
6.繁荣路段:新设主干电缆线路2km,新设环网柜9座,新设箱变7座,新设柱上开关5台。
7.人民大街段:新设主干电缆线路0.26km,新设柱上开关2台。
建设地点:长春市内。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单位: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配合、指导施工全过程;施工单位:该项目全部施工内容。
2.3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一标段。
2.4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5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
2.6工程计划总投资:
工程计划总投资:9900.0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
3.2.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肆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投标人担任),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设计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要求: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平均每标段1000元,售出不退。
4.3 不办理邮寄招标文件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2日09时30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6号)。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日期:2017年12月22日09时30分。
5.4开标地点: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6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1: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61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招标人2: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799号
邮 编:130041
联 系 人:计光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6号
邮 编:130041
联 系 人:赵 雷
电 话:****-********
传 真:****-********
财务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163*****9071
开户行:中行长春三道街支行
2017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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