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园道路新建工程(K0000~K0578.431段)招标公告
文化园道路新建工程(K0000~K0578.431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招标项目攸县文化园道路新建工程(K0+000~K0+578.431段)已由攸发改审[2017]253号文和攸发改招【2017】1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备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攸县文化园道路新建工程(K0+000~K0+578.431段)
2.2建设地点: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联星社区、胜利社区、永佳社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拟用地面积0.7886公顷,起于中心大道,止于交通路,全场600m,宽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排水、照明、绿化、给水、强弱电、交通工程及附属工程。总投资约为492万元
2.4工期要求:15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实施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帐,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
户 名: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攸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4300 1520 0620 5250 3309-0005
请在银行回单备注栏注明“攸县文化园道路新建工程(K0+000~K0+578.431段)”投标保证金字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从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在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法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半年内(指2017年6—11月)连续3个月的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6施工员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其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内(指2017年6—11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外省企业需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打印件;⑨投标诚信承诺书(以上1—⑨资料需同时提供一份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在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 9时30分,地点为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人报名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公章在招标人处或报名处与招标方签订《诚信投标承诺书》。
10.2 报名结束后,统一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到攸县人民检查院对公司和个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
1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根据攸县人民政府攸政函【2017】74号文件要求:一、中标人必须在攸县设立分支机构,并约定由分支机构直接为发包方提供施工服务,与发包方结算工程项目款,由分支机构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G106(攸州大道北路)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8*****9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201房
联 系 人:陈先生 谢女士
电 话: 152*****533 186*****468
招投标监督机构:(盖章)
联系电话:0731--********
标签: 文化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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