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化合物分析和辅助设备、气味实验室及整体服务 ”招标公告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化合物分析和辅助设备、气味实验室及整体服务 ”招标公告
东风佛吉亚汽车内饰有限公司“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化合物分析和辅助设备、气味实验室及整体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风佛吉亚汽车内饰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化合物分析和辅助设备、气味实验室及整体服务项目”项目实行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DF0027SB17FN-0910
二、招标内容: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化合物分析和辅助设备、气味实验室及整体服务项目
三、交货期:合同生效收到预付款后2个月内完成交货。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分析仪器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或对等的有效质量体系认证;
2为保证供货质量,制造商需在原产地有生产工厂;
3制造商必须提供采用本次投标方案在国内成功使用分析仪器的实例(至少5个,并附用户清单及其联系方式);
4投标人提供汽车主机厂或内饰件厂整套VOC类似供货成功案例(至少3个,并附用户清单及其联系方式及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袋子法VOC检测实验流程培训成功案例(至少5个,并附用户清单及其联系方式及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许可),并具备本项目供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如是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本项目分析设备(热脱附仪、气质色谱/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五、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 站:武汉
交货地点:东风佛吉亚汽车内饰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收货单位:东风佛吉亚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七、货款结算办法:
1. 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 项目预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内, 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
3. 项目终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
4. 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余款。
5、本项目需开具全额17%增值税发票。
八、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2月1日9时0分至2017年12月6日17时0分,节假日不休。
九、招标文件下载: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以下简称“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jyzx.dfmbidding.com)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方式:
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成功上传,以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回复的《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书面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 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招标机构)只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书面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
3. 书面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东风电动车产业园2号楼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08会议室
十三、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东风电动车产业园2号楼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12会议室
十四、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小于投标总报价的1.5%。
十五、标书费用:1000元人民币/套
收款单位: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5703 5752 6746
十六、 十七、联系人:东风 (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刘虹灵
邮政编码:430056
传 真:***-********
邮 箱:lhl@dfmbidding.com
十八、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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