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汉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PPP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汉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PPP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为确保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污泥、餐厨垃圾和垃圾场陈腐垃圾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根据2017年汉源县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汉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PPP项目,项目预算6300万元。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本项目委托汉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期间共进行了三次公开招标工作,均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流标。经再次认真分析研究,确定采取“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通过发酵、分选、压缩工艺流程,将产品运至雅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协同处理,不在当地作焚烧、热解气化等处理。采用该技术后,只能从雅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运营方四川光大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采购人: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汉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PPP项目
四、采购内容
(一)工程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汉源县唐家镇现汉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区域内。合作期限内该区域土地无偿交由社会资本方开展本项目建设,合作期满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总投资额:约6300万元(实际以供应商最终投入的处理设备和建设资金而定),由社会资本方全额投资建设,包含垃圾发酵、分选、压缩处理的所有项目建设内容。
(三)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15个月。
(四)合作模式:
本项目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由汉源县人民政府授权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为实施机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限内,社会资本方在汉源当地组建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具体负责取得项目核准、环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合作期满并在项目付费结清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权属等移交给政府方指定主体,社会资本方无条件退出,政府不给予任何补偿,项目公司注销。合作期限内,如社会资本方没有违约情形,政府不再引进其他社会资本方进行类似项目建设。
1.项目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由采购人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合作协议。项目由社会资本方全额投资建设。
中标人在汉源注册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取得项目核准、环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2.项目投融资:约6300万元(实际以供应商最终投入的处理设备和建设资金而定)。
3.项目建设:目前唐家生活垃圾处理场日填埋垃圾180吨,本次建设规模为日处理300吨的垃圾综合处理站。本项目处理工艺采用“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通过发酵、分选、压缩工艺流程,将产品运至雅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协同处理,不得在当地作焚烧、热解气化等处理。社会资本方提供的工艺须满足最新环境保护要求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本项目在现有唐家生活垃圾处理场指定范围内建设,社会资本方需根据自身处理工艺结合现场实地情况,在不改变周边居民房屋、道路、供水、供电等现状的前提下,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5年本)的通知》(川府发〔2015〕26号)等文件要求自行完成环评、项目审批核准等工作后,进行建设、运营。
社会资本方采用的工艺须能同时处理新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现有垃圾填埋场内的污泥和陈腐垃圾。新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用上限价为90元/吨。每处理1吨餐厨垃圾按照处理1.5吨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费用计算,每处理1吨污泥按照处理2吨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费用计算。目前陈腐垃圾约50万立方米,每处理1立方米陈腐垃圾按照处理1.5吨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费用计算,陈腐垃圾须在项目正式运营之日起10年内处理完成,陈腐垃圾减容量不低于90%。当处置后不可利用部分达到一定规模后启动资源化利用。(垃圾处理服务费以实际处理完成量计算,价格调整按照雅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理服务费的调整同步执行,项目开始运营三年内不作调整,三年后价格调整按此执行。垃圾运输费用项目开始运营三年内不作调整,三年后可视实际情况协商调价)。
在处理陈腐垃圾和污泥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执行,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处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由社会资本方自行负责。对处理陈腐垃圾和现有污泥所需的转运、处理等步骤(包含从现有垃圾处理场挖运至新建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均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陈腐垃圾以外,新产生的垃圾由政府负责将垃圾运至新建无害化垃圾处理厂。
施工场地内、外的用水、用电由社会资本方自行解决,政府负责协调与供水、供电相关的事宜。如因社会资本方的工艺不成熟、垃圾处置不当等原因造成群众阻工等社会问题,由社会资本方自行解决。
4.项目运营: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
5.项目运营期维护:本项目运营期的维护工作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运营维护以工程竣工验收之日为起算日。
6.回报机制: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后,采用政府付费机制,根据社会资本方处理垃圾的结算数量(吨)乘以垃圾处理服务费标准(元/吨)支付垃圾处理费用。
五、拟定供应商:四川光大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大厦A座15楼。
六、公示日期: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地址:汉源县江汉大道三段26号
邮编:625300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281
财政部门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276
财政部门地址:汉源县第一行政中心大楼11楼1101室
邮编:
采购单位: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盖章)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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