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部环卫专用车辆政府采购合同
15部环卫专用车辆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同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厦门创德信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12]D[GK]*******的15部环卫专用车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2 | 2-1 | 小型多功能洗扫车 | 小型多功能洗扫车 | 3 | ******* | CM600 | 15天 | 2年 | 同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陈莉/****-******* | 厦门创德信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89*****742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柒万陆仟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同安区大同街道朝阳路田洋停车场;
4.3交付条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发动机排量1.642升;2)发动机额定功率24.2千瓦;3)发动机额定转速2600转每分钟;4)燃油箱容积41升;5)最大扫地宽度1.88米;6)最快工作速度25千米每小时;7)垃圾箱容积600升;8)垃圾箱荷载500千克;9)清水箱容积150升;10)循环水箱容积38升;11)车身长度(含扫地装置) 3.899米;12)车体宽度1.075米;13)车身高度(不含警示灯) 1.969米;14)空载整机重量1700千克;15)满载整机重量2200千克;16)车身颜色及标识按照厦门市环卫行业统一标准喷涂;17)购买首年商业险;18)安装卫星定位车载设备、车辆行车记录仪、倒车影像。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2)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合同、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进行验收。3)乙方应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甲方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的单位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复核,费用由乙方承担。5)验收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交货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货款。2)质保期满后支付5%货款(质保金)。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
10、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并视情况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百分之五(5%)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厦门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售后服务条款:提供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2年免费质保,2年内免费上门服务,提供免费首次车辆保养服务(含更换齿轮油、机油、机油滤芯等材料和工费),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车辆发生故障,乙方在4小时内到场维修响应,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恢复的,在维修及维护期内应予提供代用车辆或使车辆可正常运转的措施。乙方统一服务电话:********12,售后服务人员联系方式:林文洲 150*****930。乙方提供日常电话巡检及定期巡检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5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2份,送备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同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乙方: | 厦门创德信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住所: | 同安区环城北路655号之三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田美链 | |
委托代理人: | 151*****766*******"> | 委托代理人: | 151*****501*******">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9*****74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厦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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