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泡沫灭火剂二次招标公告
消防大队泡沫灭火剂二次招标公告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7-127)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泡沫灭火剂 13吨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本次采购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6万元整。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营业执照上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注:①截至2017年12月1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
五、供应商报名及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
1.报名: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
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及时打印“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
2.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6日,
报名后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询价会议。
注:已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
联 系 人:胡文生
联系电话:138*****500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仲伟刚
联系电话:****-********
传 真:****-********
八、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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