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边防检查站边防协警等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黄岛区边防检查站边防协警等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就其黄岛区边防检查站边防协警等购买社会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黄岛区边防检查站边防协警等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SDSS********-HDZB171
3.采购内容: 采购协警等人员一批。
4.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180万元,共一包。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需的服务(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开标时须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
5.3青岛市以外企业须在青岛市公安部门备案(开标时提供备案证明原件);
5.4出具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5出具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
5.6通过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上发布。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7年12月4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7.2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53号四楼。
7.3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任何责任)。
注:供应商在购买标书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备案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标书的授权书)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
8.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2017年12月 21日16:00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汇款、现金的方式交纳,不得空头。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方式:陈会计 ****-********):
户 名: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长江中路支行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53号四楼
电 话:****-********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 年 12月22日9:00时-9:30时。
9.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12月22日9:30时。
9.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53号四楼会议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4提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
联 系 人:陈霄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662号黄岛边防检查站
10.2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杨雪 吕丽红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53号四楼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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