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电子显示屏招标公告
LED电子显示屏招标公告
受苍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二个LED电子显示屏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LED电子显示屏采购(XPCW-2017-16)
采购预算:6000.00元
二、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序号
商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规格及配置要求
备注
1
LED电子显示屏
2个
P10 LED显示屏
边框材质:铝合金磨砂 /像素:10000Dots/㎡/安装环境:户外
点间距:10mm/像素组成:单红/分辨率:17200点/㎡/显示方式:顺序显示/支持正计时,倒计时/显示效果:文字、图片叠加显示;透明显示;文字特效显示;动作速度可调/内码支持:内置国标汉字库:支持纯文字屏、区位码传输.16/24点阵的宋体字库/控制LED像素:512(H)*2048(W) /通讯端口:usb/FLASH容量:2MByte
逻辑显示:软件实现显示屏内逻辑分割,各逻辑区独立动作显示、互不影响/屏幕亮度(cd/㎡):3000 cd/㎡/像元发光材料:led
视角:水平120°,垂直上10°下30°/亮度均匀性:最低像素亮度/最高像素亮度<0.9/扫描方式:1/4扫描
像素点中心距:10mm
商务技术要求:
①报价人必须就“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
②签订合同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当天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③交货时间:现货供应,签订合同后2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货、安装、调试,不能延期;
④交货地点:免费包配送到苍梧县石桥镇胜利村;
⑤货款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付利息。
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①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货物必须是通过厂家合法渠道全新原装未经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出货单据、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随配附件和工具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如有须在供货时一并提交;
②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出厂原包装,标签、及序列号完整,符合环保要求;
③售后服务方面: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产品实行“三包”;按厂家承诺进行保修,如供应商承诺高于国家“三包”标准,则按供应商承诺执行;
2)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3)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进行排查和维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各报价人须就《货物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包括:
①报价表(包括货物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联系方式等内容);
②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
③报价人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或依法免缴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报价人依法缴纳税收或者依法减免缴纳税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⑥售后服务承诺书(由报价人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拟写);
⑦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注:以上资料第①、⑥均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第②、③、④、⑤、⑦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同时报价文件必须胶装封边,否则报价无效)。
2.报价文件必须在装订处包边,以书面密封方式递交(即封面标注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递交时间;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签章(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未符合装订、签字、盖章、递交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报价人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其报价无效;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
4.报价文件不符合装订及密封要求的,或资料提交不齐全的,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样品的(如有),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于2017年12月7日上午9时30分前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至苍梧县财政局1楼1号标厅(即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50号1楼),由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确认签收,逾期送达或外包封不符合密封、标记要求的,不接受其报价文件。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报价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报价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报价 ;2、以本项目询价邀请函及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评标价只作为价格评审依据,不作为成交价,签到合同价为成交人的报价。
八、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苍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城路11号
联 系 人:潘蓉 电 话:189*****60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一路96号
联系人:莫工 电话:****-*******
3.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日
标签: 电子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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