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环保局等七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国土局、环保局等七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鹤壁市国土局、环保局等七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SGZB-2017-1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国土局、环保局等七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已由鹤壁市人民政府鹤政[2015]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海绵城市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鹤壁市国土局、环保局、气象局、盘石头建管局、镁金属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物流综合服务区共七个单位办公院区进行海绵城市的改造。
2.2建设地点:市国土局、环保局、气象局、盘石头建管局、镁金属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物流综合服务区办公区院内
2.3资金来源:海绵城市专项资金;
2.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海绵城市”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业绩至少一份(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本单位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须提供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人员: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有效。
3.4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信用等方面形成不良行为记录(以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结果网页为准)。
3.6 其它要求:提供本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资格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附件三:图纸】
5.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3本次招标项目变更(如有)、延期(如有)等事项,投标人均可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查看相关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既为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0392—*******
招标代理: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冯女士
电 话: ****-*******
2017年1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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